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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评要求,审评中心,审评一处:有源医疗器械,审评二处:无源医疗器械,审评四处:一次性耗材,审评三处:体外诊断试剂,审评二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史新立(处长)68390630 刘斌(副处长)68390631 卢红68390632 赵鹏68390633 贾健雄68390634 刘英慧68390635 刘文博68390636 程茂波68390637 程蕴68390638 张家振68390639 郭晓磊68390641 董文兴68390643 苗晶晶68390644 刘威68390645,注册时限,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告
2、(国食药监械2007460号)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发放注册证,立即或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一类:30个工作日,二类:60个工作日,三类:90个工作日,技术审评时限,技术审评时限为60个工作日 主审40个工作日 复核7个工作日 签发5个工作日 呈转8个工作日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 法第二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 要求将材料一次性补齐,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食品),补充资料审评时限,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技术审评部门在收到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资
3、料后,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依据专家咨询专业实际需求、专家自身资质、专家的地区分布以及专家库人数总量控制等因素,遴选了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专家共计1376名报国家局审批。,需要专家咨询(函件+会议),1、机理不明,疗效不确,风险较高的医疗器械;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和/或虽然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所用材料和/或结构和/或原理不完全相同的医疗器械;3、材料来源于同种异体异种的医疗器械;4、创新型医疗器械;5、虽然已经在国内上市销售,但是出现了严重不良事件且原因不明的医疗器械;6、其他需要专家咨询的问题。,注册申报资料,注册申请表生产资质产品上市证明产品技术报告
4、*风险分析报告*注册产品标准*检测报告临床评价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其他,植入性医疗器械定义,是指任何通过外科手术达到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或为替代上表皮或眼表面;此类医疗器械,通过外科手段在术后置留体内30天以上,并只能通过内科或外科手段取出(注:该定义不适用于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ISO13485或YY/T0287),产品技术报告,(一)明确产品分类及管理类别,提供分类依据;明确产品名称,提供产品名称的确定依据。分类规则医疗器械分类目录6846植入器材类命名原则医疗器械产品命名原则:命名应以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名称为依据,国家
5、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中无相应产品名称的产品,以体现产品结构特征、功能属性为基本原则建议参照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编写,产品技术报告(二)国内外同类产品动态分析:,产品技术报告,(三)该医疗器械使用材料的安全性资料,具体包括:产品作用原理,预期与人体接触的部位(组织)、接触方式、作用时间(包括多量次产品的积累时间);人体可接受的最长接触时间的确定依据及验证资料;注明是否为可降解材料,提供降解周期和降解材料的研究资料;明示产品的所有组成材料(包括涂层、染料、粘合剂等)公认的材料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商品名/材料代号等,产品技术报告,(三)该医疗
6、器械使用材料的安全性资料,具体包括:所使用的原材料可用于生产医疗器械的支持性资料。原材料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原材料的质控标准,是否属于医用级别。若产品供货状态是在保存液中,则提供保存液的详细成分及含量信息,以及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技术报告,(四)产品结构(附图示)与组成;明确预期与人体接触部分的产品组成及所用材料;明确产品规格型号间的异同点 图示很重要,图示中需标注与人体接触部分,产品技术报告,(五)阐述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各种加工助剂的使用情况,对残留单体或小分子残留物的控制情况;提供产品加工工艺的确定依据以及涉及到的研究性资料、文献资料等。注意:如材料经过成型加工后
7、,相比原材料平均分子量将有所变化,即使成型过程中未添加任何助剂,企业也应评估加工工艺对原材料的影响,如挤出成型时产生的小分子物质、单体等。,产品技术报告,(六)产品货架寿命的研究资料无菌状态持续性的验证报告及内包装系统运输安全性的验证报告。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针对在储存温度、湿度、光线条件下产品的部分性能随时间发生变化的情况。若产品无有效期要求,也应当阐述无有效期要求的理由建议参照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指导原则,产品技术报告,(七)灭菌产品,需提供产品对灭菌方法确定的依据,及灭菌方法耐受性的支持性资料灭菌方式环氧乙烷EO灭菌或伽马射线辐照灭菌。明确伽马射线剂量并提供其确定依据。耐受性评估灭
8、菌工艺对材料的影响,产品技术报告,(八)阐述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性能要求、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的确定依据,提供涉及到的研究性资料、文献资料和/或标准文本(注册产品标准中各个项目要求指标的确定依据)包括外观尺寸、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等。如:顶破强度冲力装置下以特定速率顶压补片,当补片中心发生破裂时的冲力,确定依据如下:帕斯卡流体静水压推论腹壁承受最大强度为16N/cm2 尸体标本推理最大腹内压为150mm汞柱参考测定年轻志愿者膀胱内压,咳嗽时142mm汞柱使用猪腹壁筋膜试验测得爆破力232N,产品技术报告,(九)制造商认为应在技术报告中提交的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如:腹股沟疝解剖
9、图示、产品手术操作手册、聚丙烯补片植入后收缩情况的动物研究,产品技术报告,(九)制造商认为应在技术报告中提交的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必需的其他资料。临床前的动物试验资料若为含药器械,还需要依据含药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若为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器械,还需要依据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动物源性/同种异体医疗器械,1.来源控制2.病毒灭活工艺验证3.免疫原性控制,审评中心发布的指导原则,关于发布组织工程医疗产品研究及申报相关要求的通告(2007年12月)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09年12月)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
10、导原则(2009年12月)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指导原则(2011年4月)接触镜护理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1年04月)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1年04月),注册申报资料中常见问题,产品标准,(一)产品预期用途/适用范围不具体(二)未按要求引用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或引用标准不全面,产品标准,(三)在“分类”章节:未明确产品各组成部分材料清单,仅列出产品主要组成材料;无产品结构图示(不同结构产品应分别提供,应在图示中注明产品各部分名称)未明确不同型号产品间的异同(结构形状、材料、功能原理等,可利用表格形式进行描述)原材料名称不规范。应使
11、用规范、统一的用语,应注明材料的牌号或商品名,必要时应注明分子式及分子量。,产品标准,(四)在“技术要求”章节:1、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制订涉及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应规定出明确的接受标准,以及相应的验证方法常见问题举例:细胞毒性试验未明确具体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刺激试验未明确具体试验方法未根据GB/T 16886.3-2008的要求规定遗传毒性试验项目进行刺激试验和急性全身毒性试验时,未按要求选用极性和非极性溶剂作为介质进行浸提,产品标准,2、无论是否申请生物相容性试验豁免,都需要根据GB/T16886系列标准的要求,规定生物学评价项目;3、性能指标的制定缺乏合理性,技术要求不完全
12、 如:可吸收螺钉:拧入过程中主要受力为扭转力,而标准中仅规定了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的控制指标,未规定扭转强度(扭距)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产品标准,4、未根据产品特性规定适用的性能要求,常见问题举例:可降解材料缺乏对产品材料定性、分子量/特性粘数、分子量分布和旋光度等要求;材料分子量范围过于宽泛,缺乏合理性缺乏对动物源/同种异体产品免疫原性的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试剂残留的控制标准,产品标准,5、对于说明书等资料中宣称的性能,未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而缺乏有力支持,举例如下:说明书描述骨蜡可降解后排出体外,而在标准中未规定降解试验要求从而缺乏数据支持;说明书显示产品在使用过程
13、中需进行拉拽,标准中未规定产品的断裂力要求;,产品标准,(五)在编制说明部分:未提供性能指标的制定依据(或提供相关支持性资料)对于国家/行业标准中的不适用项目,未明确不适用的理由和依据(或提供相关支持性资料)对于申请豁免生物学试验的产品,未明确申请豁免的相关依据,产品标准,(六)其他注意事项标准中明确产品灭菌方式及货架有效期若经射线辐照灭菌,明确射线种类及辐照剂量明确产品内包装材料标准编制说明中明确产品分类依据,明确器械预期与人体的接触方式及最长接触时间。,产品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如:未提供完整说明书宣称的性能缺乏充分的数据支持适用范围与临床试验结果
14、不一致在贮存、运输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在说明书中未进行具体说明,技术支持资料,对于辐照灭菌产品,应明确具体辐照源、辐照剂量并提供辐照剂量的确定依据应提供关键工艺的控制措施、验收标准和验证资料,检测报告,1、应提交注册检测报告2、检测产品应为可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典型性依据应从产品的结构组成、功能原理、材料、性能、风险方面等进行说明3、对于不同材料的组件,应分别检测4、检测报告中的标准要求应与注册产品标准保持一致,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方案1、样本量的确定依据不充分,未按照主要评价性指标,缺乏检验假设2、临床评价标准的确定缺乏依据,应采用医学界公认的评价标准;评价指
15、标不具体3、进行样本量确定时,缺乏对非劣效界值()的确定依据,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方案4、临床随访时间的确定依据不充分,一般应根据临床并发症易发生时间进行选择5、多中心临床试验所执行的方案不一致;,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报告:1、与临床试验方案中规定内容缺乏一致性2、未明确试验产品型号规格3、缺乏对随访脱落病例原因分析4、未对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详实记录,原因分析,缺乏对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评价,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查询相关资料:,咨询时间,现场咨询 时间:星期四全天(8:3011:00;13:0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309室 审评二处咨询电话:电话咨询 星期一和星期三下午15:3016:3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