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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创业政策介绍 2014年10月21日,工作依据:,川人社发201420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47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4511号关于抓紧启动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4533 号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一、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思想 二、大学生创业扶持主要政策 三、大学生就业扶持主要政策,一、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的: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毕业生成为
2、创业者,实现创业促发展和创业带就业的良性互动。工作重点:扶持一批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和项目。,二、大学生创业扶持主要政策,(一)扶持范围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是指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2014年1月1日后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创业实体: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二)扶持措施,1、创业补贴(额度:1万元)(1)申请人创业项目:个人领办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团队领办的,由
3、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申请。创业实体:由领办人提出申请。注意事项: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为: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2)受理机构:高校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高 校:受理本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创业地在本地,且在高校创新创业
4、平台外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3)申报材料个人领办创业项目: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团队领办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在高校统一申报时,学生创办的创业实体必须要提供本校创新创业平台具体位置的说明材料),(4)办理流程,高校受理高校会同所在市人社部门初审高校公示教育厅汇总审核人社厅、财政厅复核,并出具审
5、核意见并向高校拨付资金高校组织发放。县就业局受理县就业局初审县就业局公示县人社局、财政局复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县就业局组织发放。注意事项:高校申报创业补贴,每年5月和10月,各集中审核一次;,2、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学校对自主创业愿望强、有一定创业潜力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进行统计,并向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年度在校大学生培训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经费保障:中央属和省属高校,由省财政安排;市(州)属高校,由市(州)财政安排。,3、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报条件:领办创业实体(不含“
6、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申报材料:领办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就读高校受理高校集中审查并现场确认高校所在县就业局按现行规定办理。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资金安排:中央属和省属高校,由省财政安排;市(州)属高校,由市(州)财政解决。注意事项:高校提供反担保。,4、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今年7月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对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的,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补助。省上已从省高校毕业
7、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将相关孵化补助资金拨给承办创业大赛的团省委,由其负责发放。,5、税收减免优惠,优惠对象: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优惠条件: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时间:3年。优惠措施: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6、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大学生就业扶持主要政策,(一)取消户籍限制
8、1、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9号)2、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川人社发201430号),(二)求职补贴,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学生和残疾学生。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补贴。(三)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市、州确定。(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由市、州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五)就业见习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分担,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800元/人.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人社厅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障25万元,意外医疗保障6万元,意外住院津贴最长90天,每天100元。,就业创业在路上 真心服务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