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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追求卓越的關鍵環節:教師評估,主講人:陳 泰 然,國立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兼學術副校長,時 間:95年8月22日上午9:30,地 點:台北醫學大學,一、教師評估制度,二、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制度,三、台北醫學大學提昇教學、研究激勵制度,一、教師評估制度,(一)國立台灣大學教師評估準則,87,1,10 校務會議通過89,10,21 第一次修正91,6,1 第二次修正,需經評估通過才得提請升等。評估不適任者,不予晉薪及不得在外兼職兼課。初聘之講師及助理教授於第一次評估不適任,經過12年再予評估仍不適任者,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辦理不續聘或解聘程序。,93,10,16 第三次修正,對不適任
2、教師之強制淘汰機制,擴及各級教師。未於評估期限內接受評估或附件資料不實致影響評估結果者,均視同評估不通過。評估不適任者,不得申請教授休假研究,不得延退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委員或行政主管。刪除原年滿60歲之教授、副教授免辦評估之規定。,(二)教師評估制度建立之理念與特色,1.理念,提昇教師榮譽,增進教學、研究與服務水準。公平性、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2.特色,專任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及專任研究人員,均需接受評估。學校訂準則,負責監督;學院訂辦法(自訂受評項目、標準、程序等),報校核備,負責執行。傑出教授、副教授免辦評估。(例如:中研院院士、曾獲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者、曾獲國科會傑出獎三次以上者
3、,曾獲教學傑出獎二次者)不得升等、晉薪、教授休假、校外兼職兼課、延退、擔任各級教評委員及行政主管;二次不適任,不續聘。,普 遍 性:專業尊重:與授權禮遇原則:懲罰原則:,(三)績效與影響,(四)落實評估制度的要件,需有教師充分支持(向上提昇之校園文化)公信力(過程與結果)完善配套措施,包括激勵辦法與懲罰機制,二、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制度,(一)國立台灣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87,3,10 行政會議通過88,12,28/89,2,15/91,2,19/93,10,12/94,4,12 修正95,2,21 最近修正,(二)名額與獎勵,教學傑出獎名額以全校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 1 為原則;
4、教學優良獎名額以全校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 9 為原則;得獎者,頒予獎牌並公開表揚,並依獎別頒予額度不同之獎金。,(三)遴選過程,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系所以兩種方式進行;第二階段由各學院就第一階段兩種方式遴選出之教師合併進行複選(細節見第七條),三、台北醫學大學提昇教學、研究激勵制度,(一)教學優良教師之獎勵,優良教師獎師鐸獎(35位 1位;25萬 25萬)教學創新獎(35位,10萬),思考:,1.誘因面向:激勵教師,以提昇教學品質。(人數、金額)2.遴選過程:公平性及合理性。(辦法),(二)提昇教學品質策略,1.教學評鑑:學系主導 系學會學生主導,思考:學校、教師、學生之共識,2.教學評鑑後10教師,送教師發展中心參加教師發展計畫。,思考:協助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尊重與關懷原則。,3.教學不良教師勸離機制。(6位/3年),思考:制度化之合理性與可行性。,4.教學評鑑連續後10教師之處理。,思考:制度化之合理性與可行性。,(三)研究表現要求,三年一篇論文 三年一篇SCI第一或通訊作者論文,思考:學院、系所領域間之差異性。制度化之合理性與可行性。,四、附件,國立台灣大學教師評估準則 國立台灣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