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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8/30,食物中毒的报告及事故处理,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王长辉,2023/8/30,一、食物中毒的报告,为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使政府及时了解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造成的危害尽可能减少,国家规定了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已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报告体系。,2023/8/30,1.食物中毒报告的目的和意义,食物中毒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掌握食物中毒发生的情况,及时控制食物中毒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尽快明确中毒的原因,分析发生的规律,为有效地减少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采取防制措施;此外,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为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履行法律职责,
2、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3/8/30,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控制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的任务之一,,2023/8/30,其调查目的是:,1、辨别与中毒事件有关的病例;2、查明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3、确定引起中毒的致病因子;4、阐明中毒食品中致病因子的来源及污染的影响因素;5、采取预防措施。在调查过程中若考虑或发现中毒是因投毒所致,应做好案件及时移送。,2023/8/30,2.食物中毒的法定报告人,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是法定食物中毒的报告人。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包括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中毒病人发生单位,尤其是集体性的食物中毒病人往往集中在某一个单位,当集体食堂发生食
3、物中毒时,肇事单位与中毒病人发生单位(受害单位)就是同一个单位。,2023/8/30,2.食物中毒的法定报告人,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工厂的保健站和各级医疗单位。受害者(中毒病人)及其知情人的举报,虽然不是法定的报告人,但也是报告的一个重要途径。,2023/8/30,3.食物中毒的法定接受单位,食物中毒报告的法定接受单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2023/8/30,3.食物中毒的法定接受单位,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
4、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2023/8/30,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2023/8/30,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023/8/30,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末,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8/30,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省级人民政
5、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全年度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卫生部及其指定的机构。,2023/8/30,4.食物中毒报告的时限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2023/8/30,4.食物中毒报告的时限要求,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
6、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2023/8/30,5.食物中毒的报告方式,电话;传真;网络;邮寄;来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2023/8/30,5.食物中毒的报告方式,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2023/8/30,5.食物中毒的报告方式,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
7、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2023/8/30,5.食物中毒的报告方式,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2023/8/30,6.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2023/8/30,6.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要求报告的内容尽量详细,以便为开展调查提供线索。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时应尽量多加询问,为组织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提供线索和做好必要的准备
8、工作,如取证器材、采样器具等。如中毒病人与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在同一管辖区或分布在几个管辖区,应及时报告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便于协调开展各辖区内的有关调查。,2023/8/30,7.食物中毒登记报表,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登记表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2023/8/30,8.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23/8/30,8.重大食物中毒事
9、故的报告,第十九条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2023/8/30,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应当:,2023/8/30,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10、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023/8/30,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2023/8/30,9.何谓重大食物中毒?,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严重”是指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2023/8/30,食
11、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第49号令)第九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同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2023/8/30,(三)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在31人至100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四)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101人以上或者人员死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四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2023/8/30
12、,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是指:(1)食物中毒、事故性环境污染事故、使用伪劣化妆品不良反应、不明原因疾病流行同时发生且100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2023/8/30,(2)学生预防性投药不良反映同时发生30人或死亡1人以上;(3)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发生3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2023/8/30,(4)三级放射事故;(5)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法监司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2003年1月)p.3,2023/8/30,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填报说明,重大食品卫生事件指发病人数超过100人(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下发病人数超过(30?)50人)或死亡1人以上或
13、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卫生事件,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指发生在学校、全国性重要活动、涉外人员以及影响范畴广、易造成一定范围内社会恐慌的食品卫生事件,要求此类事件发生后六小时内报告卫生部。,2023/8/30,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填报说明,注意:该报告卡的统计范围是指“由饮食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填报单位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2023/8/30,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37号部长令),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
14、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2023/8/30,各级CDC承担的责任:,(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
15、告。(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2023/8/30,各级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
16、测信息报告工作。(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2023/8/30,报告的其他规定:,第十六条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第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
17、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市、区)级以上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段)级责任报告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第二十条 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2023/8/30,职责分工:,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
18、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2023/8/30,11.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部分),该系统基本涵盖了报告卡内容,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用录入和确认填写内容,简单明了,使用方面。系统设置了初次报告、进
19、程报告和总结报告界面。需要文字说明的,可挂附件。事件级别(一般、重大、特大):提交后自动判定。自动上传并记录各级报告人及处理时间。,2023/8/30,如何执行?,文字请示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卫生行政部门仍为接受单位,可下设专业组和报告组,行政上报和CDC网报同时进行(不分一般和重大)。制定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管理规定。,2023/8/30,二、食物中毒的事故处理,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消毒;后者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取证;确认事故原因及责任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发出预警信息,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对责
20、任人实施处罚。,2023/8/30,1.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2023/8/30,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
21、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8/30,2.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第49号令),第九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
22、品,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同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10人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二)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在11人至30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至四万元的罚款;(三)、(四)规定见前。,2023/8/30,食物中毒事故的确定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确定食物中毒事故。,2023/8/30,3.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第50号令),第六章 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3、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食品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可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必要时,负责调查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中毒食品或污染食品的来源地和流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时,应执行本程序第七章的规定。,2023/8/30,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一条 食物中毒的调查及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可疑及中毒病人的发病人数、发病时间、发病地点、临床症状及体征、诊断、抢救治疗情况;(二)可疑及中毒病人发病前四十八小时以内的进餐
24、食谱及特殊情况下的七十二小时以内的可疑进餐食谱和同餐人员发病情况;(三)可疑中毒食物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五)采集可疑食物和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洗胃液)、血、便及其它需要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六)填写食物中毒调查登记表。,2023/8/30,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二条 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及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被污染食品的名称、数量、来源、流向;(二)污染物的名称、数量、可疑污染环节;(三)取证、采集样品进行检验;(四)制作调查笔录。,2023/8/30,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四条 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应制作调
25、查笔录,笔录应由食品卫生监督员和被调查者签字。第三十五条 食物中毒或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后,调查人员应及时对调查材料、检验结果及其它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查食物中毒或食品污染事故的全部证据材料,认为证据不足的,及时补齐或补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依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23/8/30,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第8号令),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
26、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三)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2023/8/30,临时控制措施:,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27、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2023/8/30,其他措施:,第十三条 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2023/8/30,行政处罚:,第十六条 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
28、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时,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3/8/30,5.食物中毒行政处理中需注意的问题,(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使用法定的形式。对于已售出或外流的中
29、毒食品及原料应责令追回封存或就地封存。责令追回应有书面的责令追回通知书,封存应下达行政控制决定书。,2023/8/30,注意的问题:,(2)封存措施实施后,被封存者就处于全部或部分停产、停业状态,这是对生产经营者行为的严格限制,将会影响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另外还有食品有腐败变质的问题,所以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后应注意时限。行政控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所以采取控制措施后,应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或进行行政处罚、或进行解封、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决不能一封了之。注意行政控制虽然不是行政处罚,但它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2023/8/30,注意的问题:,(3)在处理家庭食物中毒时,因其不
30、是食品卫生法调整的对象,一般不应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更不应实施行政处罚。若需要采取封存措施的也仅仅是可疑的从外购买的食品。(4)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严重”是指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在食物中毒原因调查中,若怀疑有人为因素时,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并做好案件的移交工作。,2023/8/30,注意的问题:,(五)在卫生部颁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将食物中毒按发病人数将罚款的数额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裁量,分为10人以下;11人至30人;31人至100人,101人以上四种情形,但在具体适
31、用时还应参考其他情况,如中毒病人的严重程度,肇事单位主动消除影响的态度等。,2023/8/30,注意的问题:,(六)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者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损害赔偿)的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适用民法,应由受损害人提起,并适用调解,可由司法机关裁决。民事赔偿的提起往往是以行政责任的追究为前提的,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作出食物中毒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会跟随着民事赔偿案的发生。,2023/8/30,三、山西省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 草 说 明,2023/8/30,1.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管理工作,保障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送,根据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023/8/30,2.调整的范围:,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本规定中所指的食物中毒报告含疑似食物中毒的情况。第三条:凡是本省行政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2023/8/30,3.各机构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为食物中
33、毒事故的法定接受单位和责任报告单位,所属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病因物质检测及信息网络报告负责单位。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接收病人的医疗卫生单位是食物中毒的法定报告人。,2023/8/30,4.食物中毒事故分类:,第六条:食物中毒事故分重大和普通两类。重大事故是指发病人数超过100人(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下发病人数超过50人)或死亡1人以上或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普通事故是指上述重大事故之外的食物中毒事故。,2023/8/30,5.事故的报告时限:,第七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实行属地管辖和紧急报告制度。法定报告人在发现食物中毒
34、情况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普通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时限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2023/8/30,6.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职责:,第八条:接到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2023/8/30,7.报告的方式:,第九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方式,除使用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外,还应当用文字报告
35、;在传真和网络报告的同时,可通过电话进一步说明情况。,2023/8/30,8.文字报告的内容:,第十条:重大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当尽可能详细,除发生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表现和病人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外,还应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及时将事态变化、采取措施、控制情况、事故原因、处理意见及工作建议等上报。,2023/8/30,9.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食物中毒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食物中毒事态蔓延对社会造成其他严
36、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8/30,10.其他:,第十二条:驻晋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按军队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3/8/30,调查的应急准备,食物中毒的发生,不仅给人们造成恐慌,同时公共卫生机构也面临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的巨大压力,因为不可能有充足的时间去考虑采取何种措施去控制局面,所以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公共卫生机构预先所作的各种应急准备工作。主要是二方面的工作:,2023/8/30,1、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地情况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分工、人员组成、
37、任务内容、早期预报、设备器材、车辆以及部门间协调等,并按预案要求作好有关人员培训。2、早期发现食物中毒发生的迹象,如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市场监管力度等。,2023/8/30,公共卫生机构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携带有关器材、用品实施现场调查。,2023/8/30,1)调查用品,食物中毒调查表(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情况报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记录用纸)。采样器材、用具:灭菌500ml广口瓶或具塞三角瓶、试管。灭举火一次性5ml注射器(数量视中毒人数酌定)、酒精和碘酒棉球(棒)、脱脂棉球、橡皮管(采血时束臂用)。,2023/8/30,1)调查用品,刀、镊、剪、螺丝刀、锤子、钳子、
38、罐头瓶(听)开启器、酒精灯、火柴、记号笔、胶布(标签纸)、体温计。灭菌棉棒及灭菌生理盐水、装有510ml肉汤或生理盐水的具塞试管。金属制采样铲、长柄勺等采样器材。其它用品。,2023/8/30,2)取证器材,在调查时为提取、记录食物中毒证据,还应携带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红色印泥等。,2023/8/30,调查程序与方法,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而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和内容:发病报告登记、核实发病情况(个案调查);食物中毒初步分析;调查确证(中毒原因调查及实验室检验)。,2023/8/30,流行病学调查,食物中毒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不是日常性监督
39、检查,也不是单纯的填写调查登记表。用流行病学的方法对食物中毒进行调查是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要阐明是否为食物中毒、性质、可疑食物、致病因素或污染条件、采取预防措施等,既是流行病学调查的重要内容,也是判定食物中毒的一种依据。国家标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已将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作为诊断食物中毒的依据之一列入其中,可见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的重要性和法律地位。,2023/8/30,流行病学调查,然而,有不少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中较多的只是对中毒经过的叙述和临床及实验室结果的描述,而忽视了流行病学方面的资料收集与分析;或是单纯依赖实验室检验结果,若一旦没有所想象的结果,将束手无策,因
40、此应十分重视流行病学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2023/8/30,2、发病情况登记,当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报告或投诉时,负责接受报告的人员应作好如下工作:,2023/8/30,采用统一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询问并如实记录报告或投诉的中毒情况,包括:中毒发生单位、地址、发病时间、进食时间、中毒人数、进食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的所有临床症状应详细询问具体描述;临床诊断、就诊地点、用药情况和转归以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2023/8/30,接受报告登记的人员,应检查上述登记内容是否有遗漏或误记,并签字。告知中毒单位保存好病人粪便、呕吐物、可疑中毒食物及中
41、毒现场。对报告内容和情况做出初步分析判断,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2023/8/30,核实发病情况,调查人员到达中毒现场后,首先要安置抢救病人,并着手按“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内容询问病人,同时与中毒有关的其他人员也应列入询问范围,以确定或排除发病与进食的关系,被询问调查人员可包括以下几类:,2023/8/30,中毒单位领导:主要了解中毒的一般情况,如中毒时间、进餐地点、就餐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食物来源等;若疑为化学性中毒,还应了解该单位性质、生产、经营、使用和保管化学物质的情况。在场临床医生:了解病人症状、体征、临床印象以及治疗、转归等。病人:按“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42、”内容对病人逐个询问记录,一人一表。要特别注意病人间在描述或回答问题时的相同与不相同处,以助于分析病情。,2023/8/30,询问病史时要注意:1)潜伏期:从进食到出现第一个中毒症状时的间隔时间,以小时计。潜伏期的长短助于判断中毒的性质。,2023/8/30,2)症状:除全面询问外,尤其注意最早出现的症状和顺序以及突出的症状。呕吐要了解性质、次数、呕吐物内容。腹痛要了解部位(上腹、下腹、脐周等)、性质(绞痛、压痛、阵痛等)。腹泻要了解次数、性质以及伴随的体征如腓肠肌痉挛等。必要时的体检如瞳孔大小等。在作病人询问时,注意是否有二代病人(如陪视人),以鉴别是否为肠道传染病。,2023/8/30,3
43、)体温应为实测体温。4)症状分析 a、先出现恶心、呕吐者,重点询问发病前数小时进食情况;b、以腹痛、腹泻为主或先出现者,询问发病前620小时的进食情况;c、体温升高、腹泻者,询问发病前1272小时进食情况。,2023/8/30,5)进食史:时间、地点、方式(分散、聚餐)、品种、数量、零食与发病关系,以助于分析确定可疑餐次或食物。,2023/8/30,其他人员的询问亦应按个案调查进行:1)中毒单位的临时外出人员发病情况;2)中毒单位的临时外来人员发病情况;3)中毒单位的进餐未发病者;4)中毒单位的未进餐者;5)中毒单位的炊管人员的健康状况:上感、腹泻、皮肤病(含外阴部),并向其索取近日的食谱。,
44、2023/8/30,食物中毒的初步分析与鉴别,由于食物中毒发病急、人数多、情况复杂,在上述调查基础上对中毒做出初步分析,不仅为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为下一步的确证调查及病人救治提供依据和准备。,2023/8/30,潜伏期,感染型中毒:由于细菌随着食物进入人体后,经生长繁殖到出现症状需要一定的时间,潜伏期一般在10小时以上。毒素型中毒:由于细菌毒素进入人体内直接作用而出现症状,一般为数小时,其中也有例外,如肉毒毒素中毒。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中毒:这类中毒是因毒物或有毒成分直接作用人体而产生中毒,故潜伏期一般为数十分钟到数小时。,2023/8/30,体温,感染型中毒:因细菌在体内生长繁殖并导致全身感染
45、,故体温升高。毒素型中毒:体温正常或微热。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中毒一般体温正常。,2023/8/30,症状:,食物中毒一般多为急性胃肠炎症状,但要注意其中的突出或特殊症状。,2023/8/30,1)以呕吐为主,体温正常,常见葡萄球菌肠毒素、腊样芽孢杆菌和砷中毒等。2)腹痛:上腹部阵发性绞痛多见变形杆菌中毒;上腹部、脐周阵发性绞痛,回盲部有压痛,常见副溶血性弧菌中毒。3)腹泻:血水便常见于副溶血性弧均中毒;水样便常见于沙门氏菌、变形杆菌中毒。一般无里急后重。,2023/8/30,4)特殊症状:瞳孔缩小多见有机磷农药中毒;口唇、指甲青紫多见亚硝酸盐中毒;运动神经、颅神经运动障碍为肉毒毒素中毒;头晕
46、(眩晕)、视力模糊、颜面潮红、兴奋(似酒醉状)常见为大麻油中毒;头昏、头晕、心悸、颜面潮红、荨麻疹常为组胺(过敏)中毒;头晕、呕吐、抽搐(癫痫)常见鼠药毒鼠强中毒。,2023/8/30,5)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细菌型中毒;春季多见苦杏仁、发芽马铃薯中毒;秋季常见四季豆中毒。6)中毒食品:畜、禽肉类多见沙门氏菌中毒;肉制品、凉拌菜多为变形杆菌中毒;奶及制品、剩米饭常见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和腊样芽孢杆菌中毒;罐头、自制发酵食品(如臭豆腐等)常为肉毒毒素中毒。,2023/8/30,由于食物中毒病人较多,不仅存在个体差异,且食用的食物品种、数量不同,因此临床表现、流行病学特点有时并非典型和突出,不可单纯依
47、据某个症状或可疑食物而妄下结论,必须综合上述内容,全面考虑,做出分析与判断。,2023/8/30,病因确证调查(中毒原因调查),经初步调查和分析所形成的判断是否正确,必须在病因确证调查中取得证据,以证实或否定上述判断,为此:,2023/8/30,查询新发现病例,经初步调查和分析并结合临床表现所确定的病例为依据,是否还有未发现、未报告、未就诊的病人进行追查,并做好登记。排除无关人员,以确定本次事件中的最终病例数。,2023/8/30,查明食物被污染的条件、环节及有关因素,1)食物(原料、半成品、成品)品种、来源、数量、运输、贮存条件等;2)食物加工方法;包括:,2023/8/30,a、食物加工前
48、后有否感官等异常发现;b、是否购进或使用了新的原辅料;c、是否改变或采用了新的加工方法,必要时重新作现场加工操作;d、工用具的使用情况(生熟不分、存放、洗消等);e、必要时按事物(含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供应渠道作追溯性调查;,2023/8/30,f、加工场所及有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与食物被污染的关系与可能;g、了解当地近期肠道染病的发生情况,以助于鉴别诊断。,2023/8/30,病因确证的现场调查过程,实际上是取证过程。这种取证(包括流调资料、检验样品)一方面是为了确证病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行政执法的需要。因此该项调查务求准确、详实,同时应作好应诉准备。关于执法监督文书的制作以及是否追究法
49、律责任等不在此赘述。,2023/8/30,样品采集,确证是否食物中毒,只有从病人的临床样品和现场调查时所确定的中毒食品中检出致病因子方可得以确证。因此应不失时机的收集样品,样品种类一般分为:,2023/8/30,1、临床样品:血、尿、便、呕吐物、尸解样品;2、可疑食物:成品、半成品、原料及辅料;3、工用具样品;4、其它认为应采集的样品。,2023/8/30,1、临床样品,呕吐物(含洗胃水)力求新鲜.粪便:若现场收集有困难时,可用棉拭子直接肛门取样,并插入有肉汤或无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血液:当考虑为感染型中毒时,可以静脉取血作早期血培养,同时分离血清作凝集试验.作凝集试验的采血要求如下:,202
50、3/8/30,1)采血次数:发病早期(3日内)和病后2周各采一次.2)采血量一般为3-5ml.3)除病人外,应同时采中毒单位未进食也未发病的健康人或当地健康人血液,采血时间与病人第一次采血时相同,只采一次.,2023/8/30,4)采病人血人数尽可能多些,健康人3-5人即可.5)采集的血样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冷冻,防止溶血,若现场不能分离血清,应将装血试管斜放,以利析出血清.分离的血清冷冻、冷藏均可.6)采病人2次血,最好为同一病人,若确有困难则必须从本次中毒症状较重的病人采第二次血.,2023/8/30,尿样:当考虑化学性中毒时,为砷、汞、中毒,可采集病人的中断尿.采集尸解样品时应慎重,确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