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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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课程,宋跃炜2011年3月,说明:注册的需要 发展的需要 学习提高的需要,目 标,掌握设计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方案的基本要点掌握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了解产品认证机构的运作管理了解产品认证检查员的管理要求掌握典型认证制度的相关内容掌握典型认证方案实施要求掌握产品认证与管理体系认证的差异,主要内容,1、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方案2、产品认证过程3、认证机构管理和人员管理4、典型产品认证制度分析、案例分析,1.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方案,1.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1.2产品认证重要概念1.3产品认证的目标1.4产品认证制度和产品认证方案1.5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2.产品认证过程,2.

2、1产品认证流程(ISO17065CD2)2.2申请2.3申请文件评审2.4评价(工厂检查活动、抽样检验与检验机构控制等)2.5复核2.6认证决定2.7认证文件的发布2.8监督2.9对认证有影响的变更2.10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 2.11申诉和投诉,3.认证机构管理和人员管理,3.1产品认证相关机构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3产品认证人员及职责3.4人员能力评价管理,4.典型产品认证制度分析、案例分析,4.1方圆产品认证制度设计4.2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分析4.3典型认证方案解析(机械类产品、建材类)4.4产品认证与管理体系认证的差异,1、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方案,1.1

3、、产品认证由来和发展产品认证是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产品技术和结构日趋复杂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第二方评价”成本高,效率低产品检验存在局限性,1.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1903年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使用字母BS组成“风筝”标志,表示铁道钢轨符合质量标准几种产品认证和标志 美国保险实验室的UL认证 欧洲的CE认证 法国的NF认证标志、农产品认证 日本的JIS标志认证 1970年成立合格评定委员会制订一系列文件,指导产品认证的开展。,1.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我国的产品认证的发展 1981年成立电子元件认证委员会 1990年前后共成立了11个产品认证委员会 包括:电工产品、卫星地球站设

4、备、水泥、汽车安全玻璃、橡胶避孕套、消防产品、玩具、汽车产品、轮胎等1991年,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成立开展名特优新产品认证。按ISO9002+专项技术要求,开展产品认证,1.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到2010年12月31日 已认可的认证机构71家 已认可认证证书11266余张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11家 认证证书数量 272498张,1.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由于过去20多年管理体系认证的快速发展,产品认证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近期,我国的许多认证机构把产品认证作为发展重点。国际著名的认证机构的评价服务产品非常丰富。,1.2、产品认证中的重要概念,1)产品 product 过程()的结果

5、注1:有下列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服务(如运输);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1.2、产品认证中的重要概念,2)合格评定(IEC/IEC1700)证明符合了与产品(3.3)、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指定要求(3.1)的行为。注1本国际标准在其它地方对合格评定的主体集合中所包括的活动进行了定义,如检测(4.2)、检验(4.3)和认证(5.5),以及对合格评定机构(2.5)的认可(5.6)。注2本国际标准中使用了短语“合格评定对象”或“对象”,该短语包括了适用合格评定的所有特殊材料、产品、装置、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注3在产品的定义中包括了服

6、务(参见第3.3条注1)。,3)认证 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符合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4)认证要求(ISO/IEC 17000)客户必须满足的规定要求,包括产品要求,以作为建立或保持认证的条件.注:认证要求包括认证机构(通常通过认证协议)强制客户满足的本标准(17065)的要求,也包括认证方案强制客户满足的要求。本标准所指的“认证要求”不包括认证方案对认证机构的强制要求。,5)产品要求 在产品标准和/或其他技术文件中规定的、与产品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认证要求(3.7)注:认证要求中不是产品要求的例子有:完成认证协议 支付费用 提供有关获证产品变更的信息 为监督活动提供对获证

7、产品的访问,6)符合性证书(ISO/IEC导则23)按照第三方认证制度的程序,为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某一产品或服务颁发的证明文件。,1.2产品认证中的重要概念,7)符合性标志(ISO/IEC导则23)按照第三方认证制度的程序,为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产品或服务而使用或颁发的、经过合法注册的认证标志。8)许可证 获准认证者有权使用符合机构规则的证书或认证标志的协议或合同。,1.2产品认证中的重要概念,9)产品认证制度 实施第三方产品合格评定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第三方产品合格评定的管理10)产品认证方案 与适用的规定要求、具体规则与程序的特定产品相关的产品认证制度,1.2产品认证中的

8、重要概念,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工厂确保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的综合能力。12)一致性: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质量特性的符合程度。,1.2产品认证中的重要概念,13)生产厂: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生产装配、检测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14)制造商: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它可能具有多个生产厂。15)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设备生产商):按委托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16)ODM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商):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9、,1.3产品认证的目标,ISO17065CD2标准,认证的总体目标是使所有相关方相信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方至少包括:-认证机构的客户;-获证产品组织的顾客;-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1.3产品认证的目标,ISO/IEC指南67 产品认证基础指出产品认证的目标(三个方面)1、解决重要的社会关注,为政府、消费者采用,树立信心2、向市场证明有第三方的参与3、产品认证不应要求过多的资源,导致成本超出社会通常愿意承担的限度产品认证应追求价值的最大化,1.3产品认证的目标,认证的价值取决于第三方通过公正、有能力的评价所建立的公信力的程度。,1.4产品认证制度和产品认证方案,GB/T 27067-20

10、0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中:产品认证制度包括六个要素,通过产品认证制度要素的组合形成产品认证模式。1)选择(抽样)2)确定特性 3)复核(评价)4)认证决定 5)授权(证明)6)监督,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注:认证制度应当至少包含2)、3)和4)的要素。ISO/IEC导则28描述了一种经常被使用且有效的产品认证制度模式,它对应于模式5对于特定产品的认证制度,使用“方案”这一术语。,产品认证模式,ISO/IEC认证的原则与实践的8种模式:包括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这些方式有些可与生产监督和/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定和监督结合使用:1、型式试验;2、型式试验,再加上通过从市场抽取样品的检验进行事后

11、监督;3、型式试验,再加上通过从工厂抽取样品的检验进行事后监督;,4、型式试验加认证后对进入市场产品和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样检验监督5、对产品抽样型式试验加工厂质量体系检查和认证后的对工厂、进入市场产品的抽样检验监督加对工厂质量体系检查监督 6、只对工厂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定和认证后的对工厂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7、批次检验;8、100%检验。,产品认证模式,1.4产品认证制度和产品认证方案,在设计 认证制度和认证方案时必须考虑的问题:-认证什么?(对象?)-如何实施认证?(过程?)-谁需要认证?(为了谁?)-为什么需要合格证据?(为什么?)-如何以最佳方式将合格信息传递给买方、用户或政府机构?(告诉谁

12、?如何告诉?),1.5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第三方认证制度的程序下颁发的一种文件,证明某个特定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的标准或技术规范证书的内容: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认证模式等,1.5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产品认证标志是表明有关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要求的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是表示产品符合标准的信息:-获证方希望社会知道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购买者希望了解产品符合标准的信息-相关机构、政府部门产品满足标准要求的证据,【方圆认证标志】,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产品合格认证标志 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防爆电器产品认证标志,GB/T 19001 GB/T2664-2001 GB 2729-94

13、 GB/T3836.2-2000,使用示例,1.5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主要依据文件 1、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监总局)2、GB/T 27030-2006(idt ISO/IEC 17030:2003)合格评定 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 3、GB/T 27027-2008(idt ISO/IEC 指南27:1983)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 指南 4、GB/T 27023-2008(idt ISO/IEC 指南23:1982)第三方认证制度中标准符合性的表示方法 5、CNAS-EC-023 关于产品认证模式规范表述的说明,认证制度设计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对“社会关注

14、”的研究不够深入产品认证相关各方沟通不够认证制度、认证方案的设计不够灵活制订标准时没有考虑用于认证认证制度、认证方案的设计没有考虑价值最大化,认证相关各方对认证标志的重视程度不够,包括:认证机构、获证组织、管理部门等相关标准的学习研究不够审核/检查员现场关注不够企业获证不能正确使用认证标志一但出现问题很难处理,2.产品认证过程,2.1产品认证流程(ISO17065CD2)2.2申请2.3申请文件评审2.4评价(工厂检查活动、抽样检验与检验机构控制等)2.5复核2.6认证决定2.7认证文件的发布2.8监督2.9对认证有影响的变更2.10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 2.11申诉和投诉,2.1产品

15、认证流程,GB/T 27028-2008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ISO/IEC 指南28:2004,IDT)导则28目录.doc方圆EX产品认证Ex认证流程.doc,2.2申请,申请产品认证基本条件-生产系统、法律地位、生产许可、行业资质等-质量体系、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认证产品清单、产品单元,2.3申请文件评审,认证机构应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复核以确保:1)认证过程所需的客户信息和产品信息是充分的;2)认证机构和客户之间任何已知的理解的差异已经得到解决,包括在标准和规范文件上达成一致意见;3)认证机构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资质和能力;4)认证范围得到确定;5)具有执行所有评

16、价活动的实验室(如需要)和手段。,2.4评价,评价任务可能包括设计评价和文件评审、取样、检测、检查、审核等活动。工厂检查-依据申请文件、产品认证方案,工厂检查阶段的划分 1)策划准备阶段-文件评审-依据申请文件、产品认证方案制定检查计划 产品认证的文件评审技术性更强,包括图纸、工艺、配方等,确定认证产品的代表性、一致性检查方案,2)现场检查实施阶段-认证产品的生产能力,设备、设施、检验、人员、环境-认证产品一致性管理检查方法:面谈、观察、查阅记录、确认检验、操作,明确总体,合理抽样,重点在现场。确定产品认证单元确定认证产品的生产系统,产品认证单元是检查评价的最小单位(可能包括多个规格、型号的产

17、品),独立颁发证书。主要考虑技术的相近性,风险、经济性。产品认证中的代表性,在同一认证单元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产品类别不同代表性的产品也不同,如以大代小,复杂代简单,任意之一,其它),,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涉及设计控制、原材料、过程控制、检验和交付(包装、贮存等)产品一致性管理 建立一致性管理程序,对影响产品一致性的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关键产品结构、关键原材料、关键部零件、关键过程、变更前申请、认证机构评审、批准后使用认证标志,制造商是产品认证的检查主体,拥有品牌、设计、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OEM、ODM工厂检查需要关注的问题,合同、授权文件、商标、标志使用等,3)工厂检查报告 工厂检查报告与体

18、系审核报告不同,检查的对象不同,体系的目标不同。4)工厂检查后续活动对EX现场评审准则的思考.doc,产品检验检验分类:1、按生产过程分类: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完工检验2、按检验数量分类: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免检3、按检验后检验对象的完整程度分类: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4、按检验的管理体制分类:自检、互检、专检。5、按检验的目的分类: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型式检验 为证明产品满足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检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从产品总体中抽查一部分样品的质量,用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状态。存在两种风险,单位产品:可单独描述和观察的事物。批:为事实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为

19、检验批或批。批量:批中产品的数量。通常用N表示。样本单位:从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称样本单位,有时也称样品。样本: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情报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样本量:样本中产品的数量。用符号n表示。抽样检验标准GB/T2828等,与产品检验的相关内容:技术标准、检验计划、职责权限、监督抽样计划、检验器具、检验环境、检验记录和检验人员能力等,2.5复核,认证机构应指派至少一人复核所有信息和与评价相关的结论。复核应由未参与评价活动的人员进行。(技术评审),2.6认证决定,认证机构应为其做出的认证决定负责并保留认证决定的权力。复核和认证决定可由同一个人或同一组人同时完成。(责任和权力

20、),2.7认证文件的发布,正式的认证文件应在认证决定获得批准或扩大认证范围决定之后发布。发布正式的认证文件之前,所有认证要求在应已得到满足。认证机构应确保认证协议在正式认证文件发出之前签署完成。,2.8监督,应对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建立监督机制,并应包括对加施标志产品的定期监督活动,以确保其持续有效地满足产品认证的要求。认证制度/方案中监督活动的例子见ISO/IECGuide67。,2.9对认证有影响的变更,认证要求的变更包括所依据的标准进行了修订、认证程序、认证条件的变更、认证机构认证要求的变更等。在决定确切地变更方式和生效日期之前,认证机构应考各相关方的意见。确定生效日期时应考虑,但不仅限于

21、如下因素:-迫切性-调整所需时间和费用-库存产品的处置-认证机构运作问题,认证范围的更改 当申请者申请更改已批准的认证范围(包括生产现场、生产线增加/减少、生产工艺、关键原材料/部件变化、产品范围、类别、单元增/减)认证机构应决定采取一定的评价程序以便决定所申请的变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2.10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当能证实出现与任何认证要求之间存在不符合时,认证机构应考虑和决定是否应缩小认证范围、暂停和/或撤销证书。认证机构应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应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开信息、标志的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没有任何信息显示出该产品持续获得认证。如果认证范围被缩小,认证

22、机构应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应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开信息、标志的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缩小的认证范围被清晰地通知到客户,并清晰地在认证文件和公开信息中描述。,产品认证的暂停,要考虑库存产品,流通产品,使用的产品的处置。,2.11申诉和投诉,认证机构应对如何受理、评价和决定申诉、投诉的过程形成文件。认证机构应记录并跟踪申诉和投诉,以及为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ISO10002提供了解决顾客投诉的信息只要可能,认证机构就应向投诉者提供投诉结果和投诉过程终止的正式通知。认证机构就应向申诉者提供申诉结果和申诉过程终止的正式通知。认证机构应做好对投诉或申诉的善后工作。,认证实施过程需要关注

23、的问题,文件评审不充分,技术能力不足,检查计划针对性不强,现场检查不专业,重点不突出评价产品的代表性,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内容不明确认证要求变更策划有待改进认证范围变化处理比较死板暂停、撤销要考虑后续措施标志使用容易出现问题和误导,3.认证机构管理和人员管理,3.1产品认证相关机构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3产品认证人员及职责3.4人员能力评价管理,3.1产品认证相关机构,3.1产品认证相关机构,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检验机构1)产品认证机构 产品认证机构是依据国家或自己的认主程序和管理规则,对组织进行审核和认证,向符合认证标准或其他组织颁发认证证书,允许使用认证标志,以表明组织的产

24、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ISO/IEC导则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对产品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和认证过程提出要求。,2)检查机构检查是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检查机构是从事检查活动的机构。ISO/IEC17020对检查机构的管理体系、检查技术能力和检查过程提出了要求。,3)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地伴随测量、检测和计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ISO/IEC17025对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检验技术能力和检验过程提出了要求。,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IEC W

25、D 17065CD2结构1.范围2.规范性文件3.术语定义(13)4.通用要求 5.结构要求 6.资源要求 7.信息要求 8.过程要求 9.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要求,ISO/IEC 17065结构,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A 产品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的原则A1总则A2公正性A3能力A4保密性和公开性A5对申诉和投诉的回应A6责任,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总则 认证的总体目标是使所有相关方相信产品满足规定要求。认证的价值取决于其公信力,它是通过第三方公正、胜任的评价奠定的。认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仅限于:-认证机构的客户;-获证组织所生产的产品的顾客;-政府部门;-

26、非政府组织;-消费者和其他公众。,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公正性 公正,并被认为公正,是认证机构提供可建立信任的认证的必要条件。对公正性的威胁包括:自身利益的威胁 自我评审的威胁 熟识(或信任)的威胁 胁迫的威胁,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能力 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所支撑的人员能力是认证提供信任的必要条件。能力是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密性和公开性保密性:为获得对执行有效的合格评定活动所需信息的信任,认证机构需要对不能透露的秘密信息提供信任。公开性:为获得对认证的诚信性与可信性的信任,认证机构需要公布有关评价和认证过程和所有组织

27、认证状态(即认证的授予、扩大、保持、更新、暂停、缩小认证范围或撤消认证)的适宜、及时的信息。,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申诉和投诉的回应 当出现错误、疏忽或不合理行为时,投诉和申诉的有效解决是保护认证机构、它的客户和合格评定其它用户的重要手段。对投诉和申诉进行适当处理将维护对合格评定活动的信任。,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责任符合认证要求的责任在于客户而不是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有责任对足够的客观证据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认证决定。,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通用要求4.1法律与合同4.2公正性的管理4.3责任与财力4.4非歧视性条件4.5认证许可、证书和标

28、志的使用,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结构要求5.1组织结构和最高管理层5.2维护公正性的管理机制,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6.资源要求6.1认证机构的人员6.2实施评价的资源,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信息要求7.1可公开获取的信息7.2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7.3获证产品目录7.4保密性,9.过程要求9.1概述9.2申请9.3申请评审9.4评价9.5复核9.6认证决定9.7认证文件9.8监督9.9影响认证的变更9.10证书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9.11记录,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2产品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9.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要

29、求9.1模式(A或B,至少要求或ISO9001)9.2通用管理体系文件(模式A)9.3文件的控制9.4记录控制9.5管理评审9.6内部审核9.7纠正措施 9.8预防措施,产品认证依据的相关文件,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规定CNAS的相关规定产品认证相关导则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6年第3号公告 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国认科200781号文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其它通用规定略,CNAS的相关规定分类:认可准则、认可准则指南、认可规则、认可说明、技术报告CNAS-CC21:2006 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22:2007 应用指南CNAS-GC21

30、:2006 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CNAS-EC-010 关于认证机构产品标准变更备案的认可说明CNAS-EC-023 关于产品认证模式规范表述的说明,产品认证相关导则及标准,GB/T 27000-2006(ISO/IEC 17000:2004,IDT)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导则 GB/T 27023-2008(ISO/IEC 指南23:1982,IDT)第三方认证制度中标准符合性的表示方法 GB/T 27025-2008(ISO/IEC 17025:2005,IDT)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7-2008(ISO/IEC 指南27:1983,IDT)认证机构

31、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 指南GB/T 27028-2008(ISO/IEC 指南28:2004,IDT)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GB/T 27030-2006(ISO/IEC 17030:2003,IDT)合格评定 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3.3产品认证人员及职责,与产品认证相关的人员可分为7类1)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相关要求的制定人员2)认证工作管理人员3)工厂检查员4)试验或检验人员5)认证决定人员6)技术专家7)专业能力评定人员,3.4人员能力评价管理,人员聘用、选择、连续评价、培训、监控人员的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五大类:记录审查、意见反馈、面谈、观察和考试。,

32、记录审查有些记录可以显示知识,例如显示工作经历、审核经历、教育和培训的简历或履历。有些记录可以显示技能,例如审核报告或工作经历、审核经历、教育和培训的记录。单凭上述记录不太可能构成能力的充分证据。其他记录是能力的证实的直接证据,例如对审核员实施审核的表现评价报告。,意见反馈来自以前雇主的直接反馈可以显示知识和技能,但重要的是要注意有时雇主会特意排除负面信息。个人介绍信或推荐函可以显示知识和技能。应聘者不大可能提供含有负面信息的个人介绍信或推荐函。同行的意见反馈可以显示知识和技能。这种反馈可能受到同行之间关系的影响。客户的意见反馈可以显示知识和技能。对于审核员来说,这种反馈可能受到审核结果的影响

33、。单凭意见反馈并不是令人满意的能力证据。,面谈面谈可有助于询问出知识、技能方面的信息。人员招聘时的面谈可有助于从简历和过去的工作经历详细了解知识和技能的信息。在绩效考评中进行面谈,可以提供知识和技能的具体信息。,观察对人员实施任务的情况进行观察能够为能力(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来实现预期结果)提供直接证据。这种评价方法对所有职能、行政和管理人员以及审核员和认证决定人员都有用。对审核员实施审核进行见证所受到的局限是特定审核造成的难度。定期对一个人进行见证,有助于确认持续的能力。,考试笔试可为知识以及技能(后者取决于方法)提供良好的文件化证据。口试可为知识提供良好的证据(取决于考官的能力),可提供

34、关于技能的有限的结果。实际操作考试可以提供关于知识和技能的平衡的结果(取决于考试过程和考官的能力)。实际操作考试的方法例如情景演练、案例分析、压力模拟或岗位实操考核等。,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情况介绍,近期CCAA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管理工作动态 2010年6月18日发布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由确认制改为注册制)产品检查员注册准则.pdf 集团公司2010年12月31日发文,要求2011年1月1日起自愿性产品活动必须使用注册检查员。,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情况介绍,集团公司人员管理部负责方圆认证人员管理原有产品检查员232人新注册准则发布后已上报4批,共147人 已批准65人。,产品认证检查员管

35、理情况介绍,后续工作 为了满足CCAA和集团公司的要求,集团公司人员管理部已开始组织产品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各机构应根据自身项目情况和后续业务发展考虑产品检查员的培训与注册。,4.典型产品认证制度分析、案例分析,4.1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分析4.2方圆产品认证制度设计4.3典型认证方案解析(机械类产品、建材类)4.4产品认证与管理体系认证的差异,3C产品认证制度简介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对象为涉及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国家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三部分:一、认证制度的建立 二、认证的实施

36、 三、认证实施有效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政府负责,国家认监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指定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任务,向获证产品颁发3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一)3C产品认证制度简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总局令)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总局令)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认监委文)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监委文)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 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

37、034号)第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认证业务强制认证机构名录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局长令)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础文件。共6章62条,主要内容-认证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认证制度管理的产品范围-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获得认证、且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服务性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基本体系,即:总局发布规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指定的认证机构及为其服务的检测、检查机构和人员负责认证的受理、检测、检查和

38、证书的颁发以及获证产品的监督;地方质检机构负责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及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商等进行市场监督检查;指定的机构负责中国认证标志的发放和接受认监委的委托对认证标志使用方案进行审查。-规定认证规则程序要求、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要求-规定了目录内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进口商在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中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违反本规定的行政处罚要求,2009版与2001版相比,从32条增至62条,补充内容,细化要求,强化监督。主要修改有:对样品、产品一致性、获证产品变更、召回的要求;增加行业标准,证书编号;明确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合同关系;规定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补充认证标志管

39、理的内容;规定国际互认要求;补充申请免检条款;补充获证产品注销、暂停、撤销的内容;要求对获证企业分类管理;细化认监委、地方两局的监督职责;补充与相关部门沟通;细化罚则;对认证机构、检查员补充要求;对检验机构提出明确要求;提出收费依据。,规范性文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性质:为政府拥有的,与指定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一起作为列入目录内产品进入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标识。认证标志的基本式样:认证标志简称3C标志。规定了标准与非标准认证标志的要求。规定了认证标志的印制、使用要求以及申领程序,规范性文件,2)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了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任务的

40、认证机构和为其提供产品检测和工厂审查任务的检查机构的指定条件和程序以及监督管理要求。,3)发布列入目录内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特定产品认证方案)。实施规则详细规定了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申请单元、型式试验、工厂审查、认证批准和认证后监督以及标志具体使用规定、认证变更、认证扩展等要求。是认证机构实施认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地方执法机构对特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等的基本依据文件。,规范性文件,4)第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共19类132种产品。目前22类159种,规范性文件,5)规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要求,是“四个

41、统一”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体系,1、主管机关及职能国家质检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标准、计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其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职能为:批准并与认监委共同对外发布目录;组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规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其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和实施中的职能为:拟定、调整目录并与总局共同对外发布 指定和发布目录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要求 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

42、机构及为其提供产品检测、工厂审查的检查机构,指定认证标志发放机构 公布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 指导地方质检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 受理有关投诉和申诉事宜,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 审批特殊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2、有关行业部门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的职能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国务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并服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3、地方政府质检机构地方质检机构是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地方质检机构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职能为:对

43、所辖区内列入目录的产品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产品。严禁未获得认证的目录内产品进入本辖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的对象主要是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目录内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和经营活动中产品的使用者。对于监督检查和查处过程中发现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人员违规或违法行为的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查处,地方质检部门给予配合。涉及经济处罚的由根据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应省质检部门执行。,4、指定认证机构及检测、检查机构指定认证

44、机构是目录内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实施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为: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具体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活动 向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证产品及相关生产厂进行跟踪检查 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 处理有关方面对认证产品及认证申请人的投诉、申诉为认证机构提供服务的检测、检查机构接受认证机构的委托为其提供认证产品的检测报告、认证产品生产厂的工厂审查报告。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负责。(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对生产、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负责,不得因产品获得认证而转移相应责任。),5指定认证标志发放机构为便于市场监督,避免假冒,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45、指定的机构统一发放。指定机构的具体任务为:根据企业提供的认证证书,发放认证标志 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于非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以及模压等其他方式使用的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进行核准 为地方质检机构提供执法所需的信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技术要求,1认证模式及选择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模式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模式组合而成:1)设计鉴定2)型式试验3)制造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4)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检查认证模式依据产品的性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特性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

46、定。具体产品的认证模式在特定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进行了明确。,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2认证实施规则,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应编制并对外发布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以指导申请人申请认证、明确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依据、指导地方质检机构对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有效性的监督。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参照国际指南(ISO/IEC指南28)的要求,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规则覆盖的产品范围2)规则覆盖产品认证依据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3)认证模式以及对应的产品范围和标准4)认证申请单元划分规则或规定5)产品抽样和送样要求6)关键部件的确认要求(需要时)7)检测标准和检测规则等相关要

47、求8)工厂审查的特定要求(需要时)9)跟踪检查的特定要求10)认证标志及使用的具体要求11)其他规定。,认证实施规则中所列标准,采用最新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更新时,认证实施规则中所列标准自动更新,对于需要特殊安排过渡期的,国家认监委将负责对外公布有关安排。,3认证程序,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由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组成:1)认证申请和受理 这是认证程序的起始环节。-申请人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按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和认证样品。-与认证机构签署有关协议(与申请书合并亦可)。-认证申请人可以是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当申请人不是产品的生产者时,申

48、请人应就认证实施事宜与产品的生产者签署有关文件,对文件审查、样品检测、工厂审查、标志使用以及获证后的监督等事宜做出安排。-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认证申请,但代理人须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注册资格。,3.认证程序,2)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是认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特殊制品如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特殊情况,如:产品较大、运输困难等,型式试验也可由认证机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安排利用工厂的资源进行。型式试验原则上一个单元一份试验报告,但对于同一申请人、不同生产厂地的相同产品,仅做一次试验即可。,3)工厂审查工厂审

49、查是确保认证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工厂审查由认证机构或指定检查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进行。工厂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产品的一致性审查,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型号、重要材料或零部件等的核查、二是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原则上,工厂审查将在产品试验完成后进行。特殊情况,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认证机构也可安排提前进行工厂审查,并根据需要对审查的人日作出恰当安排。获得授权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工厂,其质量保证能力中体系部分的审查可以简化或省去。,3认证程序,4)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是针对不适宜型式试验的产品设计的一个环节和工厂审查时对产品的一致性有质疑时,为方便企业,抽样一般安排在工厂审查时进行,也可

50、根据申请人要求,事先派人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做工厂审查。,3认证程序,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应根据检测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评价,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原则上,自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到做出认证决定的时间不超过90日。,3认证程序,6)获证后的监督为保证认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根据产品特点安排获证后的监督,认证实施规则中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获证后的监督包括两部分的内容,即产品一致性审查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4.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认证证书是证明目录内产品符合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证明文件。为便于监管,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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