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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货物的运输保险,国际货物买卖中每笔交易都应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概念:投保人(the insured)或被保险人在货物装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承保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险。投保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承保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分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运输货物保险,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范围,一、海运风险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难。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
2、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意外事故: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3、由于偷窃、雨淋、短量、玷污、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二、海上损失,(一)全部损失,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
4、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二)部分损失,1、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2、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5、,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当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所作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或货物全部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港,从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共同海损案例,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
6、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末,如何分摊损失?(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共同海损案例解答,三、海上费用,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s)系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是指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
7、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负责赔偿。3、特别费用(Special Charges),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PICC)制订的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简称C.I.C.),一、基本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一般货物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和
8、特别货物险(散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一)平安险责任范围(上)(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1.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 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 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3.上述(2.)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 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 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一)平安险责任范围(下)(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5.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 货损的措
9、施而支付合理费用。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停 靠,由于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 造成的特别费用。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根据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英文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责任”。它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保险责任范围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all risks,A.R.),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水渍险的所有保险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
10、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实际上是水渍险、平安险和一般附加险责任的总和。保险责任范围比较:一切险 水渍险 平安险,二、附加险(一)一般附加险(11种)(General Additional Risk),1、(Theft,Pilferge and Non-Delivery 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货物的全部或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Fresh Water Rain Damage 淡水雨淋险)货物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及冰雪融化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舱汗。3、Risks
11、 of Shortage(短量险)保险人承担承保货物数量和重量发生短少的损失。,承担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独立投保。,(二)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4、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 Risks(混杂、沾污险)承保后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杂质所造成的损失5、Leakage Risks(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6、Clash&Breakage Risk(破损、破碎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碰损和破碎的损失7、Taint of Odour Risks(串味险)指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
12、其它/带异味货物的影响而造成的串味的损失,(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8、Sweating&Heating Risk(受潮受热险)指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气温变化或水蒸气的影响而使货物发生变质的损失9、Hook Damage Risks(钩损险)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10、Rust Risk(锈损险)保险公司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11、Breakage of Packing Risks(包装破损险)保险人承保因包装破裂造成货物短少、沾污等损失,(二)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
13、sk),主要承担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1.战争险 2.罢工险 3.黄曲霉素险 4.交货不到险5.舱面险 6.进口关税险7.拒收险8.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 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海上货物运输罢工险,保险人承保被保险货物因罢工等人为活动造成损失的特殊附加险。我国保险人对罢工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动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任何人的敌意行动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因上述行动或行为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海洋运输货物罢工险以罢工引起的间接损失为除外责任,即在罢工期间由于劳动
14、力短缺或不能运输所致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或因罢工引起动力或燃料缺乏使冷藏机停止工作所致冷藏货物的损失。,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保险人承保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导致的货物损失的特殊附加险。被保险人必须投保货运基本险之后,才能经特别约定投保战争险。战争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除外责任包括: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予或热核制造的武器(如原
15、子弹、氢弹等)所致的损失和费用;根据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程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交货不到险,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在 6 个月内不能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交货不到,保险人都按全部损失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应将货物的全部权益转移给保险人,因为造成交货不到的原因并非运输上的,而是某些政治原因(如被另一国在中途港强迫卸货等),所以,被保险人在投保该险别时必须获得进口货物所有的一切许可手续,否则投保该险是无效的。该附加险与提货不着险和战争险所承保责任范围有重叠处,故人保在条款中规定,
16、提货不着险和战争险项下所承担的责任,不在交货不到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案例,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进口关税险,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仍得在目的港按完好货物交纳进口关税而造成相应货损部分的关税损失。保险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货物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进口关税险的保险金额度根据本国进口税率确定,并与货物的保险金额分开,在保险单上另行列出。而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对关税损失部分的赔付以该保险金额为限。投保进口关税险,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规定,进口货物不论是否短少、残损均需按完好价值纳税而适用的。,承保装载于舱面的货物被抛弃或海浪冲击落水
17、所致的损失。有些货物因体积大或有毒性或有污染性或根据航运习惯必须装载于舱面,为对这类货物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可以加保舱面货物险。加保该附加险后,保险人除了按基本险责任范围承担保险责任外,还要依舱面货物险对舱面货物被抛弃或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予以赔偿。由于舱面货物处于暴露状态,易受损害,保险人通常只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保舱面货物险,以免责任过大。,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舱面货物险,当被保险货物出于各种原因,在进口港被进口国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产生损失时,保险人依拒收险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投保拒收险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持有进口所需的一切手续(
18、特许证或许可证或进口限额)。如果被保险货物在起运后至抵达进口港之前的期间内,进口国宣布禁运或禁止进口的,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将该货物运回出口国或转口到其他目的地所增加的运费,且以该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所投保的货物在生产、质量、包装、商品检验等方面,必须符合产地国和进口国的有关规定。如果因被保险货物的记载错误、商标或生产标志错误、贸易合同或其他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违反产地国政府或有关当局关于出口货物规定而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概不承担保险责任。,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拒收险,承保被保险货物(主要是花生)在进口港或进口地经卫生当局检验证明,其所含黄曲霉素超过进
19、口国限制标准,而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所造成的损失。按该险条款规定,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有责任处理被拒绝进口或强制改变用途的货物或者申请仲裁。,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黄曲霉素险,对于被保险货物自内地出口运抵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卸离运输工具,直接存放于保险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所指定的仓库期间发生火灾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附加险是一种保障过户银行权益的险种。因为,货物通过银行办理押汇,在货主未向银行归还贷款前,货物的权益属于银行,所以,在该保险单上必须注明过户给放款银行。货物在此期间到达目的港的,收货人无法提货,必须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从而
20、,保险单附加该险条款的保险人承担火险责任。该附加险的保险期限,自被保险货物运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之时起,至过户银行解除货物权益之时,或者运输责任终止时起满 30 天时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延期的,在加缴所需保险费后可以继续延长。,特别附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是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保险案例,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范围,不予赔偿,是否合理?,保险案例2,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
21、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30包浸有水渍。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案例,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有明显的雨水侵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能接受吗?,保险案例,在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是,卖方明知海湾有战事公海上不平安,
22、而没有投保战争险,致使买方利益受损。,保险案例,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1000箱,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赔偿?,三、承保责任起讫期限和除外责任,(一)承保责任起讫期限1.基本险的起讫期限采用“仓对仓条款”;当货物从目的港的海轮卸离时起满 60天为限,既不论被保险货物是否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在保险期内被保险货物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运转时终止;当货物在运至载明的目的港之前的某一仓库发生分配、分派情况,则保险责任在货物
23、运抵该仓库终止。,“仓对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保险公司对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的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为止。(在仓库发生的损失概不负责)“远离”:保险货物一经离开发货人仓库,保 险责任即为开始;“到达”:保险货物一经进入收货人仓库,保 险责任即告终止;,保险案例9,有一份FOB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报“仓对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码头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对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拒绝,后来卖方又请
24、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同样遭到拒绝。,保险案例9分析,FOB合同的风险转移和保险责任起讫(船至仓)CFR合同和FAS合同也作同样理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三个基本条件:索赔人必须是保单合法持有人;索赔人必须享有保险利益;索赔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必须是所保险别的承保范围所属。,2、战争险、罢工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起讫期限不采用“仓至仓”条款,以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为限;罢工险的承保责任起讫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二)除外责任,1、基本险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对以下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发货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收货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5、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货物 的特性、运输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以前已存在的数量短缺或 品质不良所造成的损失。,2、战争险、罢工险的除外责任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由于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运程的丧失或挫折所致的损失。,保险案例6,我某出口公司按 CIF San Francisco 成交一批出口货物,后国外来证要求提单上的“Shipping Mark”栏加注“San Francisco OCP New York”字样,我方在投保时为了单证一致,而且考虑到有利于使用内陆运优惠,认为可以照办而不必要求
26、对方改证,在保险单上的有关项目也照此填写。问这样做是否妥当?,陆路共通点(OVERLAND COMMON POINTS),OCP是我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海运到美国西部港口(旧金山、西雅图)卸货,再通过陆路交通(主要是铁路)向东运至指定的内陆地点,可以享受优惠的海运费和内陆地区运输的运费率。它由海运、陆运两种运输形式来完成,分别由两个承运人签发单据,运输与责任风险也是分段负责。,保险案例8,“明西奥”轮载着散装的亚麻籽,驶向美国的纽约港,不幸在南美飓风的滂沛罗斯冷风区内搁浅而被迫抛锚。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的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籽受潮膨胀有可能把船板涨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明西奥”轮
27、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开动后退,终于脱浅成功。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的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到严重损坏。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16英镑的费用。货方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上),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所制订的协会货物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简称 I.C.C.)共有六种险别:1.协会货物(A)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简称ICC(A)2.协会货物(B)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简称ICC(B),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下),3.协会货
28、物(C)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简称ICC(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风险条款共同海损船舶互撞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除恶意损害险外,其余五种险别均按条文的性质统一划分为八个部分:承保范围(risks covered)除外责任(exclusions)、保险期限(duration)、索赔(claims)、保险利益(ben
29、efit of delay)、减少损失(minimizing losses)、防止延迟(avoidance of delay)法律惯例(law and practice)。,ICC(A)险条款对承保风险的规定,ICC(A)险条款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承保除“除外责任”各条款规定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共同海损条款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ICC(A)险条款除外责任有四类:1)一般不适航除外责任;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3)战争除外责任;4)罢工除外责任;,(B)险条款对承保风险的规定“列明风险”,1.火灾、爆炸;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3.陆
30、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5.在避难港卸货;6.共同海损牺牲;,7.抛货;8.地震、火山爆发、雷电;9.浪击落海;10.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11.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 跌落造成整件的全损。,除外责任:(A)险的除外责任+海盗行为恶意损害险责任。,ICC(C)险条款对承保风险的规定“列明风险”,1.火灾、爆炸;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 物体碰撞;5.在避难港卸货;6.共同海损牺牲;7.抛货。(C)险的除外责任与(
31、B)险的除外责任完全相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基本险别为: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专门保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Frozen Products),航空运输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Air Transpo
32、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航空运输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邮包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邮包保险条款(Parcel Post Insurance Clauses),邮包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以FOB、CFR或FCA、CTP条件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保险由买方负
33、责”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加保附加险的条款订法:“加保破损、破碎险”Including Risk of clashing and Breakage,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CIF或CIP合同的保险条款可订为:“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险别,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有关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as per the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
34、go Clauses of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 1981.,出口投保考虑因素,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费之间寻找平衡点:对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甄别哪种风险最大、最可能发生,结合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来加以权衡。货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货物的包装情况;货物的运输情况(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发生在港口和装卸过程中的损耗情况等;目的地的政治局势,,基本险选择,(水渍险的费率约相当于一切险的1/2,平安险约相当于一切险的1/3)一切险:毛、棉、麻、丝、绸、服装类和化学纤维类商品,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如粘污、钩损、偷窃、短少
35、、雨淋等。平安险:低值、裸装的大宗货物如矿砂、钢材、铸铁制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投保舱面险(附加险)。水渍险:不大可能发生碰损、破碎,或容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铁钉、铁丝、螺丝等小五金类商品,以及旧汽车、旧机床等二手货.,主险与附加险灵活使用,一切险+黄曲霉素险:如某些含有黄曲霉素的食物(花生、油菜籽、大米),往往会因超过进口国对该毒素的限制标准而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从而造成损失。平安险(水渍险)+破碎险:玻璃制品、陶瓷类的日用品或工艺品等产品,石棉瓦(板)、水泥板、大理石等建筑材料类商品,会因破碎造成损失。平安险(水渍险)+受热受潮险:麻类商品,受潮后会发热、引起霉变、自燃等
36、带来损失。,案例,1998年某公司出口一批钢材(裸装)到中美洲国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水渍险”。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短卸5件。收货人即联系保险单所列检验理赔代理人进行检验清点,该检验人出具检验报告证实短卸事实,收货人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该段运输只投保了“水渍险”,“短卸”并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爱莫能助。,应投保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加保的保费一般按一切险的80%收取。,防险比保险更重要,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船公司,他们的硬件设备相对会好一些;在装货前要仔细检查空柜,看看有无破漏,柜门口的封条是否完好。还要查看是否有异味,推测前一段装了什么货物。为了以后办理索赔更方
37、便,提单最好选择船东提单,而不是货代提单。因为船东提单是严格按照装运实际情况出具给发货人的,而货代提单则存在倒签装船日期、提单上船名与实际船名不符这样的情况。,出口货物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按CIF价计算后再加10%的投保加成率(涉及买方预期利润和有关费用)。其中保险费率按照商品的品种、航程、险别计算。我国出口货物保险费率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大类,此外还有专门的战争险费率。保险费=CIF(或CIP)价(1+10%)保险费率 若以CFR或CPT价格成交,则要算出CIF价:,保险费的计算例题,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
38、(保险费率为 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客户要求加保一成。应付的保险费=30000(1+10%)(0.6%+0.03%)=33000(0.6%+0.03%)=33000 0.0063=207.90(美元),FOB、CFR和CIF的转换,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CIF=(FOB+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CFR=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FOB+FFOB=CFR-FFOB=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F,出口货物的保险手续(上),若按 CIF条件成交,应由我方出口公司及时向当地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
39、手续。1.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具体说明保险人姓名、保险货 物名称、数量、包装、及标志、保险金额、保险起 讫地点、运输工具、起讫日期和投保险别等。2.保险公司以投保单为凭出具保险单,以作为其接受 保险的正式凭证。该凭证是出口人向银行议付货款 所必备的凭证之一,也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公司 理赔的主要依据之一。,出口货物的保险手续(下),3.投保人需要更改险别、运输工具、航程、保险 期限及保险金额等,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若保险公司接受申请,应立即出立批单,作为 保险单的组成部分附在保险单上。4.被保险人按规定缴纳保险费。5.若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由国外收 货人凭等有关凭证直接向中国人民保险
40、公司或 其代理人索赔。,进口货物的保险,我国进出口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般都签订了预约保险合同,凡没有特殊保险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均按预约保险合同办理保险。进口货物运输的保险手续分为海运和空、邮运等。,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CIF成交的保险金额=CIF(1+保险加成率)特约保费率FOB、CFR成交的保险金额,海运进口货物预约保险,1、按照海运进出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在得悉每批货物的起运消息后,应准确将船名、开航日期、航线、货物品名及数量、保险金额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按每月或每季汇总一次,向各公司收取保险费。3、被保险人发现进口货物在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残损时,由投
41、保人持有关证件向人保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单证,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常使用的保险单证: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大保单。2.保险凭证(Certification of Insurance)3.暂保单(Cover Note)4.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5.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6.批单(Endorsement),被保险人的义务,1.申报情况要属实。2.如果发现运输上的变动情况或被保险人改变运输线路等,或者有保险责任的变动情况,应该立即通知保险人。3.如果发现损失是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应向承运人追索。4.发现损失后,应及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及
42、时向有关方面索赔。5.索赔时要注意索赔期限,即索赔时效(the time of validity of a claim).,保险索赔(claim),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损失通知。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4.备妥索赔单证: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单据、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向承运人等第三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及必要的单证或文件、货损货差证明、海事报告摘录、索赔清单等5.代位追偿,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索赔,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索赔,应了解是否有免赔规定:不论损失程度(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I.O.P.)均予
43、赔偿 相对免赔率(franchise):损失只要达到保单规定的百分数,保险公司全部予以赔偿。绝对免赔率(deductible):损失必须超过保单规定的免赔百分数,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其超过绝对免赔率的损失部分.,代位追偿(subrogation),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位追偿权(right of subrogation)或称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被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出口香港罐头保险索赔案(1),1997年,我
44、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是因为海运提单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货场提货,又未与WK公司的货运代理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回起运港天津新港。在运回途中因为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出口香港罐头保险索赔案(2),货物运回新港后,WHHK公司没有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补写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回香港。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经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又运回新港。WK外贸公司发现货物有锈蚀后,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
45、29箱货物的锈损。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投保人未对第二航次投保,不属于承保范围,于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出口香港罐头保险索赔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陪是正当的。原因如下:(1)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单的承保范围,本案中被保险人只对货物运输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险,但是货物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发生了风险损失的,即使该项损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对此也不予负责。(2)被保险人在提出保险索赔时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明知是不属于投保范围的航次造成的损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险人的疏忽将货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违反了“诚实信义”的原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