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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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XX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X教基字2022)X号)和XX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教(2022)X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医教融合、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条件和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

2、作良好格局。到2025年,全面普及15年免费特殊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二、工作任务(一)完善特殊教育保障1 .改善办学条件(1)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切实增加学位供给,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根据XX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X基教字(2012)X号)要求,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2025年前完成县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建设及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达到省级办学标准。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设有特教部(班)的普通中小学按照定点康复机构的要求配备相应医疗、康复人员及设施设备,支持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残联)(2

3、)持续实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结合原11所普通中小学校资源教室分布情况,20232025年计划建设19所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源教室,保障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资源教室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残联)2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1)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按照XX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X教基字(2022)X号)要求,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000元,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同步按照该标准执行

4、。且特殊教育学校不足100人时,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时,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随班就读(随园保教)、学前部(班)、特教部(班)和送教上门的中等及以下教育,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可用于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2)落实残疾学生补助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医教康教结合等项目,严格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学段按照最高标准

5、优先资助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并逐步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救助、资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3 .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1)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根据XX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文件,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对接编制、人社等部门,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每3年核定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挤占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残联)(2)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教育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和安排参加县级以上培训,每年开展2次全县范围内的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

6、师、巡回指导教师和助教陪读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3)加强特教教师待遇保障。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保障按照不超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10%发放,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设有高中段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按照高中岗位结构比例执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按初中岗位结构比例执行。职称评审可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单独评价。对普通学校(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给予倾斜。经县政府认定的举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7、专职特教教师,符合条件的纳入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计发基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二)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1 .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妥善安置残疾儿童入学。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宜安置每一名具备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支持有

8、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办好特殊教育学校(部、班)。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与县特殊教育学校或承担特殊教育的中小学统一学籍管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压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普通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学校要安排资源教师作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指导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等工作。到2023年,积极打造4-6个省级示范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3)完善送教上门服务。落实好XX省

9、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深化康教融合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管理,提高送教质量。健全送教上门服务制度,由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或结合实际轮流开展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将教育康复服务覆盖到所有重残儿童。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2 .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到2023年,县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学前部(班),具备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儿童

10、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特殊教育幼儿园或附设学前部(班)。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提高随园保教质量;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到2025年实现县特殊教育学校设置中等职业教育部(班),推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残联)(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2023年底,县特殊教育学校纳入普通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并与3所以上随班就读普通教育学校(园)结成协作共建关系。加强校际

11、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的优势作用,保证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分类施教、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的规范及时、科学专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残联)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将特殊教育学校纳入

1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范畴,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按照部署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加强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的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残联)3 .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健全康教融合服务体系,密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合作,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统筹专业力量,完善信息化运行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辅助器具进校园,优先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普通学

13、校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的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4 .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提高残疾儿童青少年借助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沟通交流、学习生活的技能。“十四五”期间把县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服务残疾儿童的智慧校园。充分利用XX省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残疾儿童相关数据的互通共享。积极开发数字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实现特殊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四)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1.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

14、标准,指导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和发展需求开发学校特色课程,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加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发挥优质课例的引领作用,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深入开展随班就读教学模式研究,开展随班就读课堂展示活动和典型案例的遴选征集,举办县级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个人素质评比活动,积极遴选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教学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2.加强特殊教育研究。教育部门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工作的专业指导。配备一名特殊教育专职教研员,负责全县特殊教

15、育教研工作,组织和指导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遴选特殊教育优秀师资充实教研力量,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立县、校两级联动教研工作机制,完善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实行教学视导、教学调研和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积极进行课题研究,促进特殊教育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残联)3,强化专业支持。积极发挥县资源中心在全县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支持作用。强力推进乡镇(街道)资源中心建设,到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到2025年把XX县特殊教育

16、资源中心打造成优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五)创设良好育人氛围1.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学生教育和康复中的主体责任和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教育专业指导机制,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完善定期家访制度,扩大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支持、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普通学生家长的融合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融合教育观念。(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残联)2.凝聚全社会支持发展合力。健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县委编办要做好特殊教育

17、教师的编制核定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等工作;县发改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建设;县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县人社局要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特教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奖励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县卫健局和残联要联合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与教育、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教育安置、康教融合工作;县残联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调查登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具适配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举办的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审批。按照“谁

18、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特殊教育部(班)、特殊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学前部(班)的儿童福利、医疗康复、儿童康复等机构的主管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实施情况作为工作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办学(园)机构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残机制,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体局)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

19、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把“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县政府工作议事议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强督导考核。实行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我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列入对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督促各部门狠抓职责落实,有效提升特殊教育工作水平。(三)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特殊教育政策、先进事迹和优秀残疾个人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理解、支持特殊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党委、县政府要对在特殊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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