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本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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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本科)中国法制史(第三版),主 编 怀效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一章 夏商周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法律概况一、中国法律的起源(一)法源于天说(二)刑起于兵说(三)法源于苗民说(四)皋陶造律说(五)法源于定分止争说(六)法源于习惯说,二、礼与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三、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制定与公布(一)春秋时期的“刑书”(二)战国时期的法经,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关于王权的法律制度二、关于职官管理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刑事法律一、刑法思想,二、刑法原则(一)区分过失与故意、偶犯与惯犯的原则(二)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三)罪疑从赦的原则(四)宽严适中的原则(五)正当防卫原则(六)

2、罪责自负原则(七)矜老恤幼原则,三、刑罚制度,四、罪名制度(一)侵犯国王的罪名(二)侵犯尊长的罪名(三)侵犯人身的罪名(四)侵犯财产的罪名(五)防害农业生产管理的罪名(六)妨害社会秩序的罪名,第四节 经济法律,一、关于土地的法律制度二、关于赋税的法律制度三、关于货币的法律制度四、关于手工业和商业的法律制度五、关于农业的法律制度,第五节 民事法律,一、关于民事主体的法律制度二、关于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三、关于债权的法律制度(一)交换契约(二)买卖契约(三)租赁契约(五)雇佣契约(六)合伙契约,四、关于婚姻与继承的法律制度,第六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第二章 秦代法律制度,第一

3、节 立法概况,一、立法指导思想(一)以“法”为主,“法”、“术”、“势”综合为治的原则(二)刑赏兼备,重刑轻罪二、法律形式与主要法律,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行政立法概况,二、行政法律的主要内容(一)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二)维护封建官僚体制(三)注重官吏任免、考核与奖惩方面的规定,第三节 刑事法律,一、犯罪成因与犯罪构成(一)犯罪成因 1犯罪经济成因 2犯罪政治成因 3犯罪生理原因,(二)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方面 2犯罪主观方面 3犯罪客观方面 4犯罪客体方面,二、主要罪名(一)侵犯皇帝权力尊严和人身安全方面的犯罪(二)危害专制集权的诽谤妖言罪(三)谋反叛乱罪(四)以古非今与挟书罪(五)“非

4、所宜言”与妄言罪,三、刑罚体系(一)死刑制度(二)肉刑制度,(三)劳役刑 1城旦舂 2鬼薪、白粲 3隶臣妾 4司寇 5罚作 6候,(四)流刑(五)耻辱刑(六)财产刑(七)连坐刑,四、刑罚适用原则(一)刑事责任年龄(二)原心定罪原则(三)区分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四)共犯罪从重,集团性犯罪从重原则(五)累犯从重,二罪从重原则(六)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原则(七)诬告反坐原则(八)自首减刑原则,第四节 民商法律,一、民事法律(一)名籍制度(二)物的占有、使用与处分方面的规定,二、商事法律(一)农牧业立法 1.秦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为封建国家与封建地主所有 2.秦代加强了畜牧业管理 3.秦律规定山林、矿山

5、、湖泊、水流及附着物等自然资源,亦归国家所有,受到封建法律的严格保护,(二)手工业立法,(三)市场交易与金融立法1市场交易立法2金融立法3 秦代还按照法律规定货币的规格与比价4 秦代要求各级官府依法保证货币的正常流通5 秦代要求地方货币交县少内集中保管,第五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中央司法机构(二)地方司法机构,二、诉讼审判制度(一)起诉制度(二)采证与勘验制度(三)审判制度,三、监狱制度(一)监督设置(二)监押管理(三)生活管理 1口粮供应与发放 2囚服供应与发放(四)劳动管理,第六节 法制状况,第三章 汉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立法指导思想 1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儒家思想为

6、辅的立法指导思想 2“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二、立法状况(一)立法状况 1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2西汉武帝以后立法的重要变化 3东汉立法的重要变化,(二)法律形式 1律 2令 3科 4比,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二、职官管理制度(一)职官的选拔与任免(二)职官考课与奖惩(三)监督与弹劾制度,第三节 刑事法律,一、主要罪名(一)侵犯皇帝权力、安全与尊严方面的犯罪 1侵犯皇帝权力方面的犯罪(废格诏令罪)2侵犯皇帝安全方面的犯罪。(1)阑入和失阑罪(2)犯跸罪,3侵犯皇帝尊严方面的犯罪。(1)不道罪(2)不敬、大不敬罪(3)僭越、逾制罪(4)祝诅、

7、巫盅罪(5)腹非罪,(二)危害专制集权方面的犯罪 1“左官”罪 2“附益”罪 3“阿党”罪 4“酎金”违例罪 5“事国人过”罪,(三)镇压敌对阶级反抗的各类犯罪 1首匿与通行饮食罪 2“篡囚”罪 3盗窃与盗伤罪 4持质罪,(四)惩治官吏渎职犯罪 1“沈命”罪 2“见知故纵”罪,二、文、景帝刑制改革及其社会价值(一)文帝时期的刑制改革(二)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三)刑制改革的重要价值,三、改革后的刑罚制度(一)死刑 1夷三族 2枭首 3弃市,(二)徒刑 1髡钳城旦舂 2完城旦舂 3鬼薪白粲 4司寇 5罚作、复作,(三)徙边(四)禁锢(五)罚金(六)赎刑,第四节 民商法律,一、民事法律(一)傅籍制度

8、(二)所有权制度(三)债权制度(四)封建婚姻家庭制度(五)封建继承制度,二、商事法律(一)农业管理方面立法(二)手工业管理方面立法(三)市场交易与商事立法(四)金融财政立法,第五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中央司法机构(二)地方司法机构,二、诉讼审判制度(一)讼讼制度 1起诉制度 2拘捕制度(二)审判制度(三)春秋决狱,三、监狱制度(一)监狱设置(二)监狱管理(三)录囚制度,第六节 法制状况,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隋代法律制度,第一节、魏晋南北朝隋代的立法,一、三国立法(一)曹魏立法(二)蜀汉立法(三)东吴立法,二、西晋立法(一)泰始律与晋令、晋故事(二)杜预、张斐解律与晋代律学,三、东晋南朝

9、立法(一)东晋及宋、齐循西晋旧制(二)梁、陈立法无新建树,四、北朝立法(一)北魏创魏律(二)北齐之“简要”(三)北周之“繁复”五、隋代立法,第二节 法律内容,一、行政法律,二、刑事法律(一)刑法基本原则 1“八议”的特权原则的确立 2从“重罪十条”到“十恶”3“准五服以制罪”,(二)主要罪名1严惩直接侵犯君主权力和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2侵犯人身权利方面的犯罪3侵犯财产权利方面的犯罪,(三)刑罚制度 1曹魏的刑罚制度 2晋代的刑罚制度 3南朝刑罚制度 4北朝初步确定封建“五刑”制,三、民商法律(一)涉及民事行为的法规及其内容(二)涉及经济行为的法规及其内容,第三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

10、一)魏晋南朝的司法制度(二)北朝的司法制度(三)隋代的司法机构二、诉讼审判制度三、监狱制度,第五章 唐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二)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三)法令不可数变(四)人有所犯,一一于法(五)慎刑恤狱,二、唐律的制定三、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 1律 2令 3格 4式 5敕 6典 7例,四、唐后期及五代立法的变化,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行政法规的主要形式与行政立法,二、以法治官的行政体系(一)官吏的选拔(二)官吏的任用(三)官吏的考课(四)官吏的奖惩(五)官吏的监督(六)官吏的休致,三、唐代的公文制度与行政效率,第三节 刑事法律,

11、一、以唐律为核心的刑法体系,二、“八议”及其他刑法原则 1以“八议”为代表的特权原则 2刑事责任年龄及矜老怜幼原则 3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 4共同犯罪区分首、从的原则 5划分公罪私罪的原则 6累犯加重的原则 7数罪并罚的原则 8自首原则 9同居相隐不为罪的原则 10类推原则 11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三、“十恶”与其他罪名(一)十恶(二)侵犯皇权罪 1.是直接危害封建国家政权和皇帝本人权力的犯罪 2.是有可能对皇帝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 3.是有损或冒犯皇帝尊严的行为,(三)违犯纲常名教罪(四)危害人身安全罪(五)侵犯官私财产罪(六)危害公共安全罪(七)妨害管理秩序罪(八)职务上的犯罪,四、“五

12、刑”及其刑罚制度(一)封建五刑制度的确立(二)唐后期刑罚制度的变化(三)五代滥刑,第四节 民商法律一、婚姻家庭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婚姻制度(二)家长制与继承制,二、一般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权利主体与行为能力(二)所有权(三)债权,三、经济法规的主要内容(一)土地制度(二)赋役制度(三)手工业立法(四)商业立法,第五节 司法制度,一、中央与地方司法机构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三、监狱制度,第六章 宋辽金元法律制度,第一节 宋代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指导思想 1 强化中央集权的立法指导思想 2“义利并重”、“义利双行”的立法指导思想 3“存天理,灭人欲”的指导思想,(二)立法状况 1

13、宋刑统的制定 2编敕的制定 3编例的制定 4 盗贼重法的制定,二、行政法律(一)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二)职官管理制度 1职官的任用 2职官的考课 3职官的致仕,(三)行政监察制度 1.宋朝沿袭唐朝,设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下分台院、殿院、察院,执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等监察职权 2.宋朝政府强化了监察权力,加强了监察官吏的管理,三、刑事法律(一)主要罪名 1谋反、谋大逆罪 2“造妖书妖言”罪 3贪墨罪 4强盗罪 5窃盗罪,(二)刑罚制度 1死刑 2刺配 3管置 4杖刑,(三)刑事政策 1“止水塞源”,综合治本 2“严法禁”,综合治奸 3重典治“贼盗”,四

14、、民商法律(一)民事法律 1所有权方面的规定 2债权方面的规定(1)买卖契约(2)借贷契约(3)租赁契约(4)典卖契约,3婚姻与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1)婚姻制度(2)继承制度,(二)商事法律1有关农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1)方田均税法(2)青苗法(3)农田水利法,2有关手工业管理的法律3有关官营专卖方面的法律规定。(1)盐业专卖法(2)茶业专卖法,4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规定 5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规定,五、司法制度(一)司法体制 1中央司法机关 2地方司法机关,(二)诉讼制度(三)审判制度 1法官责任要求 2证据制度 3审判制度,(四)监狱制度1监狱设置。(1)中央监狱的设置(2)地方监狱的设

15、置2监狱管理,六、法制状况,第二节 辽金法制概况,一、辽代法制概况 二、金代法制概况,第三节 元代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一)时代特点(二)立法指导思想 1附会汉法,参用本族习惯法的指导思想 2公开确认民族间不平等的立法思想 3维护军事专制的指导思想 4维护僧侣特权的指导思想(三)立法概况,二、行政法律(一)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二)职官管理制度 1官吏选任”2官吏考课(三)行政监察制度,三、刑事法律,四、民商法律(一)民事法律 1有关身份方面的规定 2有关所有权与债权方面的规定。(1)有关所有权方面的规定(2)有关债权方面的规定 3有关婚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

16、二)商事法律,五、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 1中央司法机关 2地方司法机关,(二)诉讼制度(三)审判制度,(四)监狱制度 1监狱设置。(1)中央监狱设置(2)地方监狱设置 2监狱管理,六、法制状况,第七章 明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大明律 二、大明令三、大诰四、问刑条例五、诏令,六、立法指导思想(一)立法轻重适宜,务求至当(二)立法因时制宜(三)立法重在预防犯罪(四)立法贵在简当明确,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行政法律规范二、职官制度的变迁(一)中央官制的变化(二)地方官制的改革(三)监察系统的强化,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统属关系(一)中央对地方官的选授迁除(二)中央对地方官的考核(三)中央

17、政令的传达与地方政务的奏请,第三节 刑事法律,一、刑事政策(一)刑罚世轻世重(二)礼刑并用,二、刑法原则(一)等级不平等原则(二)法定罪刑与有限类推并存的原则(三)连带责任原则,三、罪名(一)侵犯皇权罪 1反叛行为 2危害皇帝安全的行为(二)危害人身安全罪 1杀人罪 2伤害罪 3诬告罪 4其他侵犯人身罪,(三)侵犯财产罪(四)危害公共安全罪(五)妨害管理秩序罪(六)职务上的犯罪,四、刑名(一)法定刑(二)律外之刑(三)赎刑,五、刑法的实施及其特点(一)重惩官吏赃罪 1吏治得到整饬,从而为明朝前期的繁荣铺平了道路 2增加了国家的实力,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二)厂卫操纵刑狱(三)宽纵最高特权阶层的

18、犯罪,第四节 民商法律,一、民事法律规范 二、户籍制度与民事主体,三、土地所有权制度(一)国家土地所有权(二)私人土地所有权(三)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护,四、契约制度(一)借贷契约(二)买卖契约 1法律要求买卖田宅必须订立契约 2法律重视对田宅买卖关系中产权转移的调整,(三)典当契约(四)租佃契约(五)租赁契约(六)雇佣契约(七)运输契约,五、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六、赋税法律制度(一)赋税种类及征收 1田赋及其征收 2专卖税及其征收 3交易税及其征收(二)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三)一条鞭法,七、货币法律制度八、专榷法律制度(一)盐法(二)茶法,第五节 司法制度,一、皇帝的最高司法权(一)重案的最

19、终裁决权(二)死刑的复核权(三)特别审判的直接裁决权(四)奉旨推问案件,二、行政中枢对司法的干预,三、中央司法监察机构(一)三法司职权及其相互关系1刑部2都察院3大理寺4三法司的分工与制约(二)厂卫参与司法的组织与权限(三)科道的监察与司法职权1六科给事中的职权2御史的司法职能,四、地方和基层司法体制,第八章 清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律例的制定与发展二、会典的编纂与修订,第二节 行政法律,一、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制度 1.内阁2.军机处3.总理衙门4.六部5.寺、院、监、府等机构二、关于职官管理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刑事法律,一、刑法思想与刑法原则二、刑罚制度的继承与变化,三、罪名制度

20、的继承与变化(一)侵犯皇权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二)侵犯人身权的罪名(三)侵犯财产权的罪名(四)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名(五)官吏渎职方面的罪名,第四节 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规范的发展二、关于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三、关于债权的法律制度四、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制度,第五节 民族法律,一、清代民族法律的发展概况 二、清代民族法律的主要成果(一)理藩院则例(二)钦定西藏章程(三)回疆则例,三、清代民族法律发达的原因及意义1.为统治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中国,清代占统治地位的满族贵族集团特别重视建立与各少数民族的联盟,清代数量众多的民族法律,就是基于这种政治需要的产物。2.历代民族法制的丰富成果,为清代

21、民族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可贵的经验。3.清朝的历代皇帝都为民族法律的制定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第六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中央司法机构(二)地方司法机构,(三)特别司法机构1管辖旗人案件的司法机构2管辖少数民族地区案件的司法机构3管辖京城地区案件的司法机构4清代司法机构的特殊组成部分,二、刑事诉讼审判制度三、民事诉讼审判制度四、监狱制度,第七节 清末的法律变革,一、制定现代宪法的开端二、制定现代行政法的尝试三、制定现代刑法的争论四、制定现代民商法的探索五、制定现代诉讼法的努力六、清末法律变革的意义,第九章 中华民国政府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中华民国政府的性质与立法概况,第二节 宪法及宪法性文件

22、,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临时大总统及临时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其权力是比较大的 2国家的议会机关实行一院制,即参议院,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并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件 3参议院由参议员组成 4国家的司法权由临时中央审判所行使,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中华民国约法四、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五、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六、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第三节 刑事立法,一、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立法及其内容二、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刑事立法及其内容(一)陆军刑律(二)国民政府反革命罪条例(三)党员背誓罪条例,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立法及其内容(一)实行严刑峻法,维护自身统治(二)广泛使用“保安处

23、分”,推行恐怖统治(三)补充和扩大了刑法典关于犯罪的内容和范围(四)诉讼程序军事化,第四节 民商立法,一、南京临时政府关于保护私有财产、发展经济的法令二、北洋政府时期的民法草案与单行商事法规三、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关于土地劳动的立法,四、南京国民政府的民商法(一)民商合一立法体系的确立(二)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及特点 1 采取“国家本位主义”原则 2对旧民律草案作了较多修改 3维护封建地主阶级与买办阶级的私有财产所有权及依附于此的剥削权 4保留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5维护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利益,(三)单行商事法规的颁布 1银行法 2交易所法 3票据法 4公司法 5海商法 6保险法 7破产法,第五

24、节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一、北洋时期司法体制的混乱(一)体例不一的司法机关 1普通法院 2兼理司法法院 3特别法院 4平政院,(二)普通审判与军事审判(三)在司法审判中广泛引用判决例与解释例,二、武汉国民政府的司法改革1更改审判机关名称,采取二级二审制2废止法院内设立的行政长官制3废止司法官不党之法禁4废止检察厅5采取参审制与陪审制6减少诉讼及状纸之费用,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体系及特点(一)南京国民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 1普通法院 2特种刑事法庭 3兼理司法法院 4军事审判机关,(二)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制度的特点 1采取严密而反动的侦查制度 2采取“自由心证”的原则,推行唯心主义的诉讼制度 3实

25、行法西斯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 4扩大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 5维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 6特务组织参与司法审判活动,第十章 人民民主政权 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概况,1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人民民主政权立法的指导原则2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与利益的体现3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贯彻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第二节 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确定了红色政权的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2确定以彻底实现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作为工农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3规定了保障工农劳苦民众的经济利益4规定了工农劳苦民众的权利和自由5确立了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

26、的原则,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1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方针2规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民主政治制度3规定了有利于团结抗战的经济政策原则4规定了抗日的除奸政策原则,三、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第三节 人民民主政权其他部门立法,一、人民民主政权的土地法规(一)工农民主政权的井冈山土地法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减租减息政策和条例1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制度2规定了减租和交租方法3规定了减息和交息方法,(三)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 1规定了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和实行“耕者有其田”土地制度的总原则 2规定了没收、征收土地财产的对象和范围

27、 3规定土地财产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4规定了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营业 5规定了改革土地制度的执行机关和实施土地法大纲的保障措施,二、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及民事立法 1坚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维护民族利益的原则 2贯彻巩固和发展公营经济,保护并有限制发展私营经济的方针 3实行维护工人阶级合法利益的劳动制度 4实行有利于支援革命战争的财政和税收制度。5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法规 1以打击反革命为主要内容的 2以惩治贪污浪费和违法乱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 3维护苏区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的,原则:1罪刑相适应原则2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3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4惩罚与教育改

28、造相结合的原则,第四节 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一、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主要的司法机关是(1)政治保卫局(2)肃反委员会(3)临时最高法庭(4)裁判部(科)(5)军事裁判所,2抗日战争时期的司法制度3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司法机构(1)人民法院(2)人民法庭(3)军事法庭,二、诉讼原则与审判制度(一)诉讼的基本原则 1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禁止肉刑、严禁刑讯逼供,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依靠群众和便利群众的原则 5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二)主要的审判制度 1人民陪审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 3审判人员回避制度 4辩护制度 5审判合议制度 6两审或三审终审制度 7复核及审判监督制度,三、人民调解制度(一)调解的形式 1.民间自行调解 2.群众团体调解 3.政府调解 4.司法机关调解,(二)调解的基本原则 1.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 2.调解必须依法进行,要明辨是非 3.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三)调解的范围(四)调解的纪律,四、解放区新民主主义的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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