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三节议行分立的地方政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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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地方政府的组织,通过学习本章,了解不同体制下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及内涵。理解议行合一体制与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产生的基础。把握双轨制地方政府的产生、发展趋势。掌握我国地方政府的组织 的特点与构成。,第一节 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一、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置,其治理所辖地域的权限和权限范围是中央政府授予和规定的。在不同体制类型下地方政府行使规定权限的权力的来源不同。,行政体地方政府行使权限的权力由中央或上级政府授予,维护中央政府对本地的统治。自治体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当地居民,由本地域居民选举产生,对当地居民负责。混合体地方政府的权力一部分来自于当地居民,另一部分则来自于中

2、央和上级政府。,二、地方政府权力的形成 在当代,地方政府的权力是通过有选举权的当地居民通过法定的程序选举后形成的。,从理论上讲,选举在地方政府权力形成中表现为两种涵义:首先,选民通过选举将自己治理本地域的权力委托、授予他所选择的人。其次,全体选民通过相应的选举程序与规则,将分散在各个选民手中的权力,转化为代表全体居民的公共权力。,三、地方政府权力的内涵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管辖的事务,在内容上可分为两种:(1)固有事务,即必然要由地方政府承担管理职责的事务,国家设置地方政府的目的,正是为了要求地方政府完成这些职责,对此国家必需明确规定其范围和权限。(2)委任事务,即国家以法律或其他形式,将本属于国

3、家或上级政府的事务,因需要在地方完成,委任地方政府代为负责执行。,地方政府行使权限的权力,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应该如何治理地方、如何来实现地方的治理、怎样通过具体的管理完成对地方的治理。它们分别表现为地方政府的议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四、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是指地方政府权力内涵的三个部分是否由三个机关、两个机关或一个机关来承担,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安排。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与组合,归根结底可分为两类:议决权和执行权由同一个机关行使的议行合一体制;议决权和执行权分由两个机关行使的议行分立体制。,第二节 议行合一的地方政府,一、绝对议行合一的地方政府体制 绝对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

4、单位,立法和执行权由同一机关掌握,选民选出的议会直接行使执行权,同时承担当地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职责。这类体制大多数出现在规模较小的地方政府单位,典型的情况有如下两种:(一)英国的议会委员会制(二)美国的市县委员会制,二、相对议行合一的地方政府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选民选举产生一个权力机关(通常称为议会)仅行使议决权,由它产生一个行使执行权的机关承担对社会的公共管理;或者议会行使执行权,另指定机关承担公共管理职责。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北欧的议会执行委员会制(二)美国的市县经理制(三)德国的市行政主任制,第三节 议行分立的地方政府,议行分立体制来自于权力制衡理论,认为权力集中由一个权力中心行使

5、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失控,因而需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平衡机制,由两个权力中心分别行使议决权与执行权。由承担执行权的机关行使行政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绝对的议行分立体制和相对的议行分立体制。,一、绝对议行分立的地方政府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选民经过两次投票,分别产生两个权力中心,各自独立行使议决权和执行权。行使执行权的首长担任行政长官领导行政工作。(一)美国的强市长议会制(二)美国的市行政长官制(三)日本的市长议会制,二、相对议行分立的地方政府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选民只投票选出一个权力机关(议会),由议会产生行使执行权的地方长官。但在产生后,地方长官即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独立地行使职权,不受议会的

6、干预,议会也无权罢免。法国的市政府属于这类体制,第四节 双轨的地方政府体制,中央授予地方政府的治理权限,绝不可能涵盖全部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对于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的社会事务的管理,各国中央政府有各种处理方式,从而形成各种情况的双轨地方政府体制。,一、行政并列体制 瑞典的郡督制就是行政并列体制 二、国家代表制 国家代表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国家代表,如法国的 大区专员、省专员;另一种是法定的国家代表,如比利时、荷兰等国家选举产生的省、市长,依据国家法律是国家驻该省市的当然代表。,第五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组织,一、地方国家机关组成的特点 中国地方国家机关的组成可分为县级以上和乡镇两

7、种情况:县级以上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县级市和市辖区这些地方政府单位。乡镇包括乡、民族乡、镇这些地方政府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由四个机关组成:(1)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它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2)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人民政府,也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上级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3)地方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4)地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我国国家机构示意图,中央国家机关,最高人民 检 察 院,最高人民法 院,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 员 会,中华人民共和 国 主 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国家机关,省人民代

8、表大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县级(自治县)国家机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乡镇级国家机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政府,乡镇地方国家机关由两个机关组成:(1)乡镇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不设置常务委员会,但设有常务主席负责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2)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也是乡镇国家行政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的下级机关。,中国地方政府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在坚持议行合一体制下,承担议决权与执行权的机关不再是一个,而是由两个机关分别承担第二,在兼具地方行政体与地方自治体的特点下,进一步扩

9、大了地方的权力,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第三,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能更好地发挥中国共产党对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第四,从权力来源讲,目前中国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本级权力机关,另一个是上级人民政府,因而是双重领导负责体制的地方行政机关。,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都经由民主选举(以直接的或间接的方式)产生。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由选民按地域划分选区,分区直接选出。省地两级人大代表,由辖域内的下一级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上选举产生。各级人大的代表名额,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依选举法的规定确定。代表的多寡,根据

10、本地域的人口数量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设有如下组织机构:1主席团:是负责主持本次会议的临时性集体领导机构,在预备会议上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主持大会会议,决定大会日程,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人选,并在经代表酝酿讨论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出议案交大会审议表决,可决定是否提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罢免案交大会决定。,2代表团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大会会议举行前按选举单或行政区域组成代表团。主要职责是:在大会会议举行前讨论会议准备事项并提出有关建议,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并推选代表(或由代表团团长)在主席团会议上代表代表团发表意见。代表团会议可分全体会议和小组

11、会议两种形式进行。,3专门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可依法设置专门委员会,通常设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议主席团和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研究、拟订、提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研究处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各种问题。,4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会议各项事务工作,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大会代表在预备会议上选出。县以上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教材P84),三、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 1979年的地方组织法,对地方政权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一项内容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一重大改革为1 982宪法所确认。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人大的工作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开展工作,行使法定的职权。,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权限:(1)重大事项决定权。(2)监督权。(3)人事任免权。(4)其他权限。,四、人民政府 当代中国地方行政机关的法定名称 地方组织法把中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两大层级:县级以上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和乡镇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教材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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