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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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及政策解读,东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王丽军()2010年10月14日,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计划生育巨大成就,30年 1980年9月25日,中央发出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党团员带头只生一个孩子,成为我国计划生育史上的里程碑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明确了“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4亿 30年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我国累计少生4亿多人。13亿2005年1月6日,

2、内地第13亿名公民北京妇产医院诞生,至此,中国人口 已达13亿。,人 口 形 势,1、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2、人口素质 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 3、人口结构性矛盾 对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影响日益显现 4、人口调控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人 口 形 势,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各级人民政

3、府的高度重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接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在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评选推荐各类劳动模范、先进个人时,审核其计划生育情况。评选推荐各类先进企业时,审核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计划生育情况人口计生部

4、门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居民违法生育子女的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挂钩。新闻媒体正确、客观地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事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晚 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 婚,不能享受晚婚奖励假的情况: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2.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晚婚年龄的。,晚 育

5、,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女职工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享受上述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 育,男同志可否享受晚育奖励假?,晚 育,不能享受晚育奖励假的情况:1.再婚家庭累计已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女的 2.女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生育服务证管理,北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

6、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子女出生后,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生育服务证管理,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 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育龄妇女在领取了生育服务证 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 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 生育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统一印制,不得涂 改、转借、伪造。,办 理第一个子女 生 育 服 务 证 程序,到女方工作单位(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并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初婚或再婚)、经办人签字、加盖公

7、章(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再婚者提交历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调解(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3、女方是本市户籍,男方是外省户籍的,应提供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第一个子女 生 育 服 务 证,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病残: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执行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8、 指定医疗机构: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指定医疗机构或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双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提供夫妻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不孕症: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这对夫妻未借助人工辅助手段又自然怀孕)。指定医疗机构,指女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指定医疗机构或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再婚家庭: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双方累计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数计算,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9、。再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及其再婚证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少数民族: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从自治区及有陆地边疆的省调入的少数民族职工;2.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壮族除外;3.调入北京时只有一个子女,并持有调出地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因当地少数民族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4.第一个孩子已满三周岁或女方年龄满28周岁;5.当事人户口迁入北京后,一年内怀孕的,更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一年内未怀孕的,按北京市生育

10、政策执行。,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男性农村居民到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远郊区县只的是城六区以外的农民,户口性质为农业。农转非人员,在下达农转非通知时女方已经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

11、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的,执行非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从深山区迁出的农村居民,迁出之日,女方已经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的,执行非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一、申请人双方的书面申请。二、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单位审核盖章)三、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夫妻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户籍,提交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 婚育状况证明。六、根据各种不同情况申请时应提交:1、再婚提交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后又自然怀孕的提交原指定医疗机构的 诊断证明及合法收养的证明

12、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提交该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北京市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夫妻双方父 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4、因第一个子女病残儿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所提交的材料另 行规定。,办 理第二个子女 生 育 服 务 证 程序,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按如前所述申请材料的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批,发给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1、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2、或女方年龄不低于 28周岁。,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

13、相关问题解释,一、父母均为本市户口的须办理的手续新生婴儿要求随父登记常住户口的,女方户籍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变更手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后,为其出具发票。,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解释,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须办理的手续新生婴儿要求随父登记常住户口的,由父亲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规定的,为其出具随父入户通知单。,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解释,三、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出生婴儿在京入户须办理的手续本市

14、一方户口所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后,为其出具发票。,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解释,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应提交的材料:1、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2、国外或境外使馆出具的其他子女国籍或永久居住权的证明3、外国人或港澳台一方的身份证明4、结婚证,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解释,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出国留学人员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出国留学人员指在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留学的中国内地居民,包括公派和自费人员。留学的国外

15、高等教育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能授予学位的正规学校。出国留学人员生育行为发生在夫妻双方同时留学期间,且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后怀孕,在国外生育或怀孕24周后回国生育的。以上情况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但仅限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出国留学人员以女方为本市户籍为准。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男方为本市户籍的,不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和子女户口不予进京。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时,不计算该子女数。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不纳入各部门和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6、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条件之一的;1、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二、子女年龄在周岁以下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持本市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明、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的申请书(可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打印),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女方户

17、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到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可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打印),夫妻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持本市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明、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申请书,报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女方户口在外省市、男方户口在本市的夫妻,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子女已经在本市入户的,可由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应当按本市规定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女方凭证在其

18、户口所在地享受各项奖励待遇。,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1、夫妻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前,原先办理的光荣证继续有效;2、再婚时,原先办理的光荣证无效。夫妻离异,均未与他人再婚过,这对夫妻又复婚的,光荣证有效;3、夫妻离异后,其中一人与他人再婚,后又离异与前夫(妻)复婚的,如果双方在与他人再婚期间均没有生育(包括抱养)过子女,可以重新办理光荣证。4、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已领取光荣证的,再婚后应交回光荣证;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自只有一个子女,但不再办理光荣证。,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1、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另一方为我市居民的,符合领取光荣证

19、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我市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光荣证,但奖励费只发放我市居民一方。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在境外还有子女的,其子女合并计入夫妻现有子女数,不得办理本市光荣证。2、夫妻双方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由其子女户口所在地办理光荣证;夫妻双方均为自费出国人员的,在夫妻出国期间,暂不办理光荣证。3、女方因出国不在本市的,可由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光荣证。,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1、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得办理光荣证。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不予办理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10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独生子女父

20、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奖励费停止发放,已经领取的奖励费不退回。另一方享受单方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

21、享受1000元奖励。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享受1000元奖励,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也不再享受1000元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案例男,再婚,身边有一子(王XX)女,再婚,身边有一女 此对夫妻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可否享受1000元奖励?王XX,亲生父母离异后相继再婚,但都没有生育过,王XX是否享受双独政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1000元

22、奖励”和“5000元经济帮助”说明 独生子女父母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如其子女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领取“5000元经济帮助”,但不享受“1000元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在女55周岁、男60周岁领取“1000元奖励费”后,其子女再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不再享受“5000元经济帮助”。,贡献再生育一个子女指标的奖励,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夫妻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女方年龄在49周岁之内。,独生子女伤

23、残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由政府给与每人每月16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自2008年开始实施 个人申请时间:上年8月1日至当年1月15日,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女方年满49周岁;4、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含),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伤残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2、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评议;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

24、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5、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对上年度享受特别扶助对象的年审和下年度特别扶助对象的摸底工作。特别扶助对象如发生情况变化,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及时上报。,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特别扶助金的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特别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支取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符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居民,携带下列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

25、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历次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5、提交其独生子女持有的市残联统一发放的标注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残疾证号页、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批准机关页及备注页);6、其他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由政府给与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自2008年开始实施。个人申请时间:上年8月1日至当年1月15日,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

26、具有北京市户籍;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女方年满49周岁;4、只生育一个孩子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现无存活子女。,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2、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评议;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5、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对上年度享受特别扶助对象的年审和下年度特别扶助对象的摸底工作。特别扶助对象如发生情况变化,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及时上报。,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特别扶助金的发放: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由有资质的

27、金融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特别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支取扶助金。,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符合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居民,携带下列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历次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5、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或户口簿上死亡户口注销页)。6、其他相关证明。,法 律 责 任,1、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28、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2、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3、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北京市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上一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征收基数的310倍 第三个子女及以上子女的加倍征收。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2009年度26738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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