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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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马克思称他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最博学的人”“掌握着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生于马其顿的斯塔吉拉镇,卒于希腊的哈尔基斯。亚里士多德是马其顿王家医师尼科马科斯之子,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师傅。公元前335年在雅典创办吕克昂(Lyceum)学校,形成“逍遥派”,因边讲学边散步而得名。,(384B.C.-322B.C.),时代背景,亚里士多德生活于希腊城邦日渐式微的时期,这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希腊城邦被马其顿征服的时代。古希腊奴隶制城邦社会由鼎盛繁荣而日趋衰落的时代。各城邦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大批自由民破产,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城邦

2、奴隶制面临危机。亚里士多德同柏拉图一样都试图为城邦政治寻找一条摆脱危机的道路,以挽救濒于衰落的奴隶制城邦。,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普遍的正义:又称原始的正义,抽象的正义。指正义的根本和全体,这种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它不仅要符合城邦的法律而且要符合一切道德标准。普遍的正义是从公民与整个社会的关系而言的,它要求人们的言谈举止必须合乎法度。,辛普森案件,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警方接到报案,随即赶到现场,在别墅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躺在安全门内台阶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尔布朗。美国著名体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断了。人行道上躺着的男子是二十五岁的罗纳德戈尔德曼,他身上有二十处刀

3、伤,死前有搏斗的痕迹。法医对尸体解剖后断定:他们是在12日晚上11时左右被人用利器杀害。,从谋杀现场分析,不像是谋财害命案,因尼科尔家财产没有丢失,尼科尔与辛普森所生的两个孩子当时在室内睡觉,未受到任何惊动,警方初步断定是一桩室内情杀案。辛普森被列为头号嫌疑犯。辛普森1947年4月9日生于美国旧金山波特里奥的康涅迪格大街的黑人居住区,曾是全美最著名的橄榄球运动员,现为全国广播公司体育节目评播员,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人,1977年,辛普森与十八岁的尼克尔相识,1978年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1979年,辛普森与妻离婚,与尼科尔同居,1985年正式结婚,生有一儿一女,婚后二人关系紧张,经常吵架,辛普森因

4、殴打尼科尔曾被洛杉矶地方法院以虐待妇女罪判处三十天监禁,缓期两年执行,罚金7000元,公益服务120小时,接受心理咨询六周,每周二次,1992年,二人离婚,但辛普森仍经常找尼科尔,意图重归于好,但尼科尔与戈尔德曼来往密切。警方怀疑辛普森有杀人嫌疑。,控方主要证据有:,(1)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发现一只带血的手套,该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号,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对,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尔德曼身上衬衫的纤维物质;有布朗和戈尔德曼的头发;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人特征的体毛,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袜子上有血迹。经DNA分析,符合辛普森

5、和布朗的基因特征;(3)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的血迹,因不在发案现场,系干净纯洁未受污染的血液,经DNA分析,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4)在辛普森的野马车里发现多处血迹,在车门上、车内地板上、仪表盘上有血迹。车门上的血迹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在仪表盘上的血迹系辛普森、布朗戈尔德曼的;在车内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迹;(5)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其中对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规血清分析,证明系辛普森的血迹;(6)在犯罪现场发现头发和衣服纤维,犯罪现场的一只针织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头发和其野马车车厢地毯的纤维,在戈尔德曼的衬衫上发现的深蓝色纤维与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

6、森卧室发现的袜子相符;(7)在犯罪现场发现带血的脚印,尺寸为12号,与辛普森鞋号相同,出售该鞋的百货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购物的商店;(8)在罗金汉别墅的车道、门厅、浴室洗练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辩方认为:,1)警察发现谋杀事件后,并未按规定办理搜查证就径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证方式严重违法;(2)警察在后来补办的搜查证上竟然写错了理由,说明警察的办案能力低下和严重的失职;(3)警察调查人员未能把犯罪现场完整地保护下来,他们从布朗家中拿来一块毛毯将受害人尸体遮盖住,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及纤维物质究竟是谁的成了疑问;在从尸体上提取头发纤维物质样品之前,曾把尸体在院内拖动搬移,增加了尸体沾染他人

7、头发和纤维物的可能;(4)在现场调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矶警察局规定的工作章程及时通知验尸官和法医前往尸检,现场提取的证据的可信性有疑问;,(5)在现场搜查的洛杉矶警察法医当时并未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大量血迹,也未在辛普森袜子上发现血迹,他们是在几个星期后,从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样后,才发现这些血迹的;(6)洛杉矶警方法医在现场并未计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迹数量,进行干燥处理后也未计算数量,每次化验分析也不计数量;(7)警察证人福尔曼对黑人有偏见,经常骂黑人为黑鬼,且曾向房客要过辛普森汽车的钥匙,有栽赃陷害的可能。(8)控方证人丹尼斯方出庭证明搜集证据的有效性,但辨方经过法庭质证,使其不得不承认:取毛毯盖尼

8、科尔尸体使一个致命的错误;警察没有及时招集犯罪学家到现场;未用警带围住辛普森的野马车;将在辛普森家发现的手套带到了发作现场;提取证据未戴乳胶手套;辛普森汽车旁的四滴血未进行记录,且少了血滴。物证受到污染;,(9)控方证人塞尔马公司实验室主管洛宾克顿出庭证明DNA的检验的科学性DNA血样与辛普森血样的相似性,指出现场发现的血样的提供者是辛普森。辨方首先指出DNA分析统计方法并非完全可信,血样在6月天很热的卡车里长达7小时可能变质。举出塞尔马公司曾检验DNA出现的例子,说明现有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最后因为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

9、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分的理由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就是犯下那两项一级谋杀的人,因此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均被陪审团认定为无罪(not guilty),辛普森当庭无罪释放。美国刑事、民事是分开的,因此,在刑事审判中,涉嫌杀妻的辛普森胜诉了,因为证据被污染,程序不合法。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辛普森却败诉了。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所以要赔偿其妻子家人,而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无罪,因为证据不充分。民事法官就是根据现场证据的常理推断得出结论,作出民事判决;,辛普森案件,根据控方的证据可以证明辛普森有罪,

10、80%的美国都认为辛普森有罪应负刑事责任,由于控方没按照法定程序取证证据存在瑕疵最终判其刑事部分无罪。这一判决体现了程序正义。司法的目的是实现实体正义,程序只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但只有实现程序正义才能进一步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如果辛普森案打破程序正义而实现实体正义将会对以后法官判案产生很坏的影响。辛普森案件的判决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是普遍正义的体现。,特殊的正义:从社会成员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它要求在人与人之间实现公平,特殊的正义亦可分为分配的正义与矫正的正义。,分配正义,与立法正义相近,是对社会的财富、荣誉、地位等资源进行平均与否的分配。这就需要立法者按合理方式和比例分配利益,分担义

11、务负担。强调各取所值,按照各自的价值进行分配,正义就是一种比例。它是承认人天生的体力和智力的不平等性为前提。,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今社会劳动力供过于求;用人单位支配使用劳动力,是劳动者生命力的部分。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国家从立法上对于劳动者的利益于特殊保护。这主要是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正是分配正义的体现。未成年保护法基于未成年人身体心理等未发育成熟等原因给予其特殊保护,同样是分配正义的体现。,无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富分配还是政府主导的财富分配,在分配财富的过程中都可能滋生大量的争

12、议,这就产生了诉讼与司法的需求。诉讼与司法就是对财富分配过程的监督与矫正。其中,行政诉讼是对政府主导的财富分配过程的监督,民事诉讼是对平等主体之间财富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争议的裁断。,矫正正义与司法正义相近,是对非正义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纠正。以人的等价性为依据对任何人都一样看待,一视同仁,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绝对平等关系。可分为自愿和非自愿两类:自愿: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交往,对违约的“不公正”进行矫正,违约责任的承担。非自愿:对非自愿交往,“如偷盗,放毒”等进行的矫正。是对侵权和犯罪行为的制裁。,A出资99元,B出资1元做生意。一年后,除本金后资产再增100元,这新增100元怎么分?或者说,如何分配才可以称得上合乎“正义”?AB是父子与AB是夫妻之间,正义的分配方式是否存在数额上的差距?,如果A是父亲B是儿子,父子地位不平等 则A99元B1元。分配正义如果A是丈夫B是妻子,A、B地位平等则每人50元。矫正正义,参考书目,公正德性论: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研究黄显中 著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 2009版品读世界思想史 陈文斌 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7版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 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问题:,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有时会发生冲突,当发生冲突时应选择普遍正义还是特殊正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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