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6549323 上传时间:2023-11-11 格式:PPT 页数:54 大小:202.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基础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5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保险学原理,保险是一把您不需要携带而又常会伴随您身边的“伞”。不管是晴天雨天,日晒雨淋,都是用得着的!,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第一节 风险的含义、要素第二节 风险的分类第三节 风险管理概述第四节 可保风险,第一节 风险的含义、要素,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保额超过10亿欧元(逾100亿元人民币),其中,1.5亿欧元保额保的是比赛延期或取消,1.4亿欧元为责任险。请分析可能涉及的风险有哪些?,2004年国内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2004年中国因各种灾害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600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因机动车驾驶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4650

2、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435787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89.8、87.4和90.6。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突出。,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造成1841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7.2;因不按规定让行造成8576人死亡,占8;因违法占道行驶造成5594人死亡,占5.2;因酒后驾车造成4658人死亡,占4.4;因违法超车造成4554人死亡,占4.3;因疲劳驾驶造成3056人死亡,占2.9。无证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共造成2237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0.9;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33996人死亡,占31.7。,一、风险的含义,(一)广义风险与狭义风险 广义的风险:是指人们

3、在从事某项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结果与预期的不同,就存在着风险。风险的不确定性体现为某一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三种结果:损害、无损害或收益。狭义的风险:保险领域研究的风险,通常是指客观存在的、损害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其结果是损害、无损害。,进一步理解风险的概念 其一,风险具有客观性。风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现象(生理、自然、社会等),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虽然在主观上,人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害程度,但不能彻底消除风险。其二,风险的后果必然是造成人们的某种损害。首先,风险是未来发生的,

4、而不是过去和现在存在的;其次,当我们提到风险时,总是将风险是与损害相联系,即考虑风险的后果。其三,风险损害发生必须是不确定性的,而且这种不确定性一定具有随机性。发生与否、发生时间、地点、损害后果等不确定。,(二)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发展性,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是由构成风险的各个要素共同作用而存在、发生和发展的。(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促使风险事故发生和风险损害增加或扩大的所有潜在的原因和条件。1、实质风险因素,也称为有形风险因素,是指能导致或增加某一风险事故发生机会或扩大损害严重程度的物质方面的因素。,2、人为风险因素。也称为无形风险因素,往往与人的心理或行为有

5、关。通常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两种。(1)道德危险因素。由于个人的行为不端、不诚实、居心不良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原因和条件。(2)心理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风险因素。即由于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以致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已经变为现实。(三)损害 一般而言,损害包括损失和伤害,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人身的伤害。,从财产损失看,由灾害事故导致的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在

6、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刻或首先导致的损失。间接损失,通常又称为关联损失或费用损失,是风险事故发生后,受其影响而发生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的支出。如工厂车间被大火烧毁了,车间及其中的设备、原材料的损失为直接损失,而由于车间及其中设备的损毁导致生产无法进行而使得在恢复生产的期间原有的预期收益的减少为间接损失。,(四)风险载体 由风险的社会性可以知道,虽然所有的风险后果最终都是由人类承担,但所有的风险都有一个直接的承担者,我们把风险后果的直接承担者称为风险的载体。风险各要素关系图 导致 引起 承受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损害 风险载体,第二节 风险的分类二、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比较,纯粹风险只有损害机会而无获利可能

7、的风险 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的净损害 变化较为规则,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保险人通常将纯粹风险视为可保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害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 发生结果不一定是社会的净损害 变化往往是不规则的,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 保险人通常将投机风险视为不可保风险。,第三节 风险管理概述,一、风险管理的概念(一)风险管理 各经济单位在全面系统分析风险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方法,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后果,以期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目标的过程。风险管理包括管理和决策两个方面。,(二)如何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 1、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 2、现代风险

8、管理强调整体风险管理的理念,综合运用多种风险管理工具与方法 3、风险管理不应仅仅关注纯粹风险或静态风险,而且应当积极介入投机风险或动态风险的管理。4、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各类组织,包括个人、家庭、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包括政府公共部门、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的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的产生与发展,(一)风险管理的产生 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风险管理最早产生于美国。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的概念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所罗门许布纳博士于1930年在美国管理协会的一次保险研讨会上首次提出的。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开始率先倡导风险管理,并通过举办学术会议和研讨班的形式集中研究风险管理和保

9、险问题。,(二)风险管理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发展 一方面,诞生了现代的学术性的和职业化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发展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同一时期美国一些大公司发生的重大损失使公司高层决策者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三)风险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的显著特点是风险管理思维方式的进一步提升和风险管理在全球范围的推进。,1983年,在美国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云集美国纽约,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对风险管理的一般准则、技术与方法、管理等达成了基本共识,以用于指导各国风险管理的实践。1986年,英国风险管理学会(Institut

10、e of Risk Management,IRM)在伦敦成立。该协会设立了一套风险管理学会会员的国际资格认证考试,这是一个着眼于风险管理全方位的长期性教育计划。而同年在新加坡召开的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表明,风险管理已由大西洋向太平洋区域发展,成为由北美到欧洲再到亚太地区的全球性风险管理运动。,(四)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的发展 发展特征之一:风险管理对象的拓展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风险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基本上是围绕纯粹风险展开的,而对诸如价格波动风险之类的动态风险则很少问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现代风险管理形式是从保险购买实践中发展而来的,保险一直作为传统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

11、人类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带来了汇率风险,原油价格攀升引发了产品价格风险,金融自由化浪潮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滥用及金融服务一体化进程带来了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所有这些变化均导致了财务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管理发展。发展特征之二: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维和决策体系逐步从后台步入前台,成为21世纪最具前景的发展领域。,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IRM)的理念和方法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之一。整合性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价值的众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衡量,并将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都纳入到一个有机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管理

12、框架中去,通过整合多种风险管理方法,实现以最小的风险成本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整合性风险管理是要从以风险损失为分析基础转变为以企业价值为分析基础,化分离式的风险管理为整合式的风险管理,变单一的损失控制为综合性的价值创造。,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特征(1)强调风险是一个整体的概念。(2)强调组织内部不同风险管理者之间的合作(3)整合性风险管理往往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创新及相互融合为基础(4)以最小的风险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三、风险管理的原则,全面周详原则量力而行原则成本效益比较原则,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确立风险管理目标;识别各种可能减少企业价

13、值(导致损害)的重大风险;衡量潜在损害可能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开发并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制定并实施所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案;持续地对经济组织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情况和 适用性进行监督、评估与反馈。,本章作业,评价各种风险管理方法及其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第四节 可保风险,一、可保风险的概念二、可保风险的要件三、案例分析,第二章 保险的本质,“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胡适 胡适先生对保险的理解主要从人寿保险、从个人理财的角度出发。保险作为一种理财手段,对于我们个人的生活当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保险的意义

14、决不仅限于此。保险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集合更广范围内的资源共同分担风险带来的损失。,一、保险的定义(一)保险的法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外延商业保险 个别保险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赔付的差异,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1000位房主 每位缴费 保险公司 一位房主得赔偿,房主1,房主2,房主3,房主1000,保险基金110 000元,1

15、10元,110元,110元,110元,100 000元,利润及费用10 000元,(二)保险的经济学定义 1、保险最主要的特征体现在它是一种经济行为,在今天,尤其表现为一种商业活动。(1)从需求角度看,存在大量标的面临着同样的风险,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希望获得保障。他们宁愿付出一定代价,希望在遭受损害后能够获得补偿。(2)从供给角度看,保险人用特殊的技术手段将充分多的面临同样风险的人或单位组织起来,按照损失分摊原则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害后向其进行经济补偿,保险人承担了未来的不确定损害。,被保险人之所以参加保险是出于成本比较的考虑,被保险人付出的成本一定小于他对损害

16、的估计,只有他相信这么作是值得的,他才会投保。所以对保险产品有需求。保险人之所以愿意这么做也是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保险人相信他从被保险人处聚集的资金及带来的相应收益一定大于未来的损害。于是保险产品有供给。,2、保险又是一种金融行为。对社会而言,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再将这些资金运用出去,实际上在社会范围内起到了资金融通的作用,保险组织成了金融中介机构。但保险的这种资金融通有别于商业银行,资金的聚集不是以贷放为目的,保险基金首先要保证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因此各国无不对保险投资的方向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参加保险,受损补偿是以货币的形式进行的,所以是一种金融行为。人寿

17、保险在这一点表现得更为明显,对被保险人而言,人寿保险更多地带有储蓄和投资的色彩,无疑是一种个人金融行为。,3、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看,保险是一种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在被保险人之间起到了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一人为众,众为一人”保险的运行机制是大家共同交纳保费,形成保险基金。当某一个被保险人遭受损害时,他可以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实际获得的是全体被保险人的共同经济支持。这意味着一个人的损害由大家分担,所以各个被保险人之间可以说是一种互助共济关系,集合大家的力量一同应付风险损害。,二、保险的要素,(一)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愿意并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具有以

18、下条件:1、非投机性 2、偶然性 3、意外性 4、普遍性 5、严重性(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人分散风险、分摊损害的功能是通过大量的具有相同性质风险的经济单位的集合与分散来实现的。,(三)保险费率的制定分摊标准的确定(四)保险基金的建立赔付的物质基础(五)保险合同的订立个别保险关系的建立 总结:保险的一般原理为:以订立合同的形式,通过保险人的中介作用,将少数投保者特定的意外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面临同质风险的个人和经济单位为目的的多数人的共同合作。,第四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一、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它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包括基本职能和派生职

19、能。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的原始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职能。(一)基本职能经济补偿和给付职能(二)派生职能融资职能,1、融资的可能性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到赔付保险金之间的时间差保险费收取 建立保险基金 赔付支出 保险投资2、融资的必要性 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外在的竞争压力,3、保险基金的存在形式 从动态来看,保险基金反映的是一个连续的经济过程,表现为保险费的不断收取与保险金的不断支出;从静态来看,保险基金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在寿险与非寿险中又有所差异。(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了责任者准备金或保费准备金)。指保险公司对未到期保单所承

20、担的赔付责任而提存的一笔资金准备。该项准备金一般由保险人按照保险法或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取。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计算每张保单提取,无疑是相当准确的,但工作量太大。因此,为简便起见,可采用按当年入账保费的50%(比例法)提留保费准备金,结转至下一年。,(2)赔款准备金。赔案已发生而未赔付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可以逐案提取,也可以按照估计的比例提取(3)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指保险公司用于满足年度超常赔付、巨额损失赔付以及巨灾损失赔付的需要而提取的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在时间上分散风险的要求。根据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应

21、当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当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6%时,应停止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积累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当年的纯保险费收入和利息与人寿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在当年承担义务之间的差额。因此,寿险责任准备金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纯保险费中超过保险企业所承担财务义务的多余部分;二是已经积蓄的责任准备金所产生的利息和新保险费所产生的利息。我国保险法第九十五、九十七、九十八条对各种准备金的提取作了原则规定。4、保险融资的形式 一般而言,保险融资方式可以包括各种金融工具(银行存款、有价

22、证券、不动产、贷款),基于保险基金的负债性,安全性是保险投资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符合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盈利性,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各国政府对保险投资都要进行监管,只是程度不同。我国 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过去,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方式,对投资渠道的规定较窄。近年来,随

23、着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资金大量增加,国务院开始逐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如允许保险公司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申请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参加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等。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资本市场成为现实。办法共分八章六十一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范围和比例、资产托管、禁止行为、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国内保险公司2004年12月末数据,银行存款 49,687,838.81(46.52%)投资 57,119,

24、395.00(53.48%)其中:国债 26,517,067.94(46.42%)证券投资基金 6,731,655.40(11.79%)资产总额 118,535,464.56 单位:万元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第五节 保险的分类,按照保险的性质分类按照保险实施形式分类按照保险标的分类按照保险承保方式分类,三、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损失保险 狭义财产保险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广义)信用保证保险 非寿险 健康保险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四、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一)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所确立的保险关系。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由于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对

25、被保险人负赔偿或给付责任。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所建立的保险关系。,原保险与再保险关系图 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 保险费 分保费 转分保 投保人 保险人 再保险人 承担赔付责任 摊回赔款 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原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1.合同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合同主体的双方均为保险人 2

26、.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及其利益、责任和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只能是原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的责任的一部分。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中有补偿性质和给付性质的.再保险合同一般属于补偿性质.4.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原保险是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是间接的法律关系.,案例:1995年1月26日六时四十分,由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的香港亚太卫星公司的“亚太三号”卫星,在发射升空51秒后又横空爆炸,星箭俱殒,损失金额高达14亿人民币之多,这样大的巨额赔款由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参加了国际分保,自己只留下3的责任,所以事故发生后,很快从国外

27、32家再保险公司摊回近14亿元人民币的赔款,而太平洋公司只承担了自留额3即480万元的赔款。再有1997年“5、8”空难等特大事故,如果没有再保险来分散危险,一但损失发生,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很难独自承担所发生的巨额赔付责任。,(二)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提供保险保障。发生保险损失按照保险人各自的承保比例来进行赔款的支付 保险人甲 联合承保 保险人乙 保险标的 保险人丙,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期限重复。投保 保险人甲 投保人 投保 保

28、险人乙 投保 保险人丙 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的联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的区别,共同保险一份合同保险人主动联合承保存在于财产保险和部分人身保险合同,重复保险两份或两份以上合同投保人的原因所致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一般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综合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

29、通知各保险公司。,案例:年月,庞某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为万元,期限一年。同年月,庞某所在单位为每名职工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万元,期限一年。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向庞某出具了保险单。年月,庞某家中被盗,庞某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并同时通知了两家保险公司。经现场勘验后认定,庞某被盗物品价值万元。因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庞某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各赔偿万元的要求。两家保险公司以庞某重复投保,造成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庞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各赔偿万元的经济损失。问题: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恰当?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