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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你被他人肆意辱骂、百般羞辱时,当你被他人造谣中伤、败坏名誉时,当你的姓名和肖像被他人用来牟取暴利时你是否意识到你的权利正在受到侵害?,维护人的尊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方面,受人尊重不仅是我们的心理需求,也是我们的权利;另一方面,尊重他人、维护他人人格尊严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人格尊严权,我是小偷,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案例: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以评论。,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
2、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侵犯别人的尊严。,知识拓展:乞丐、拾荒者、在押犯人有人格尊严权吗?为什么?,他们有人格尊严权因为:1、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2、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一、人格尊严不可辱,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
3、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含义),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2、人格尊严权的构成与地位,3、侵犯人格尊严要承担什么责任?,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如: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1、名誉的含义,3、良好的
4、名誉有什么作用?(材料P35),2、人的名誉怎么体现出来?,良好的名誉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可以获得经济利益。,2、良好名誉的作用,中学生大江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学习成绩优良。师生公认他是正直、富有爱心、能力强的好学生。但是英语考试后,同学小明却告诉班主任和一些同学:“大江考试作弊。”有的同学因此指责大江不诚实、虚伪,大江听后非常难过。老师经过认真调查,发现小明所反映的问题完全失实,小明最后也承认自己是因为嫉妒才这样说的。,事例分析:,1、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
5、受到侵害。,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你该怎么办?,:要实事求是的证明事实的真相:提高维权意识、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明污蔑大江作弊一事,在同学中议论纷纷:p37,大伟,小敏,小辉,大江,你对上述观点怎么看,为什么?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你对上述观点怎么看,为什么?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1)上述观点中,小敏的观点是正确的。大伟对这种行为的评价,没有看清行为的实质,缺乏法律知识和正确的是非观,客观上会纵容违法行为。而小辉认为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同样也会纵容违法行为。,含义: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6、作用: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4、名誉权的含义、作用及内容:,内容: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名誉利益支配权,代言移动电话,代言汽车导航仪,代言手表,代言食品,代言电脑,代言手表,代言食品,代言电脑,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结合P38相关链接 法律知识侵犯名誉权的几种表现:1)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一定影响的;2)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3)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
7、、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小立长得矮胖,有人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立心里很不好受。,利用别人的身体缺陷或缺点起外号的做法有损别人的人格尊严,会破坏别人的名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既与社会道德相违背后,又触犯了法律。,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故意这样做)。,5、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行为):,: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6、侵害名誉权的后果:,一天,小
8、华和同学两手空空地从超市出来,门口的报警器鸣叫起来,保安让小华再次通过报警装置,报警器仍然鸣叫。于是,保安人员将小华带到走廊询问,并强迫小华将衣服全部脱下检查。因没有发现任何物品,小华才得以回家。,材料中的行为侵犯了小华和同学的哪些权利?如果你是法官、你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事后经查,小华的妈妈曾在这里给他买了一双旅游鞋,因商场消磁器出现故障,该旅游鞋没能消磁,使得穿着这双鞋的小华受到冤枉。,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应该怎么做呢?,: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民事责任),西湖区法院经审理
9、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权利与义务。被告肖某根据当时发生的情况与社会生活经验,怀疑原告毛某窃车的行为并无不当。但之后其与他人殴打毛某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毛某的生命健康权,肖某对此负有过错,应赔偿毛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案例分析:,法院应该怎么判?,由于毛某和肖某之前并不相识,肖某依据其合理怀疑当众叫喊“有人偷自行车”,其行为目的在于要求旁人协助制止其所怀疑的违法行为,并无侵犯原告名誉之故意,故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请求不予支持。为此,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肖某赔偿毛某2011.4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了对张铁林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
10、任(赔偿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成都商报社不构成对张铁林名誉权的侵害。,2003年张铁林诉周某、成都商报社会侵害名誉权,周某在公开场合讲述了“张铁林”等不好的言辞,此事被成都商报进行了报道。他们后被张起诉。经调查:周无证据证明其说法的真实性,但该说法已使张铁林的社会评价降低。成都商报社的相关报道,来源于周的叙述,反映的内容基本真实,没有夸张、歪曲事实。那么应该怎么判呢?,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
11、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林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讨论:小林这样做对吗?为什么?,王律师:我和楼上的邻居因一些小事发生过几次争吵,几年来关系一直不融洽。今年他家养了一只宠物狗,他给狗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读音相似。现在每当他喊宠物狗的名字时,我便有一种受辱的感觉,小区的其他邻居见到我还以此和我开玩笑。很痛苦,该怎么办?,给狗取名也违法吗?,荣誉权,1、荣誉和名誉不同,它不是自然形成的社会评价,而是公民因自己的模范行为或特殊贡献而获得国家或社会组织的表彰及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十佳”青年、“三八”红旗手等等。2、荣誉权是荣誉称号的获得者依法保护其荣誉称号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3、由此可见,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荣誉称号获得者有犯罪行为或其他与其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以欺骗手段获得荣誉称号等)可以由有关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外,任何个人和组织非依法定程序,擅自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没收公民的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都属于侵犯公民荣誉权的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