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645706 上传时间:2023-12-01 格式:DOCX 页数:77 大小:508.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7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国精恒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橡胶制品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橡胶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6.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60专项评

2、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项评价设置对照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对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f照情况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煌、H2Sx臭气浓度。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值=0.0176Vl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

3、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E目上表分析,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皖政秘201256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宁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批文号:环审2020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

4、18-2030)符合性分析由于近年来宁国市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上位指导规划修编调整,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5191号)。为进一步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o(1)规划范围与面积规划总面积7.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国家级范围线,南至白云路、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至独山路。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2。(2)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主导产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传统产业(包括耐磨产业、电

5、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食品与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3)产业准入清单项目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与开发区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行业类别备注本项目正面清单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项目属橡胶零件制造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1水泥制造除外/33金属制品业全部/34通用设备制造业全部/35专用设备制造业全部/36汽车制造业全部/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3铅蓄电池制造除外/20木材加工业全部/27医药制造业全部/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51畜禽屠宰、1352禽类屠宰除外/负面清单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Z322贵金

6、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1水泥制造/22造纸和纸制品业221纸浆制造/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庠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行)的通知等相关产业政品、工艺和设备。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年版)、外商投资准入(2020年版)、关于发指南(试行)的通知、关殳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负

7、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产能与主导产业相符的“两高”项目需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引入,并经过环境影响充分论证。项目不在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内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劝较好的企业,主要为除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外、非禁止类项目,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与主导产业相符的“两高”项目需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引入,并经过环境影响充分论证。综上分析,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租赁鲁氏公司现有厂房,为现状工业用地;项目属于橡胶零件制造,为开发区正面清单产业,故

8、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要求。2、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位于宁国主城区西南部,东至中溪南路,南至白云路、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至独山路,规划总面积7.77平方公里。项目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属于规划范围。相符产业定位以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耐磨产业、电子元器件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品为主

9、导产业的综合服务园区。项目属橡胶零件制造,主要产品为橡胶减震垫、密封件、膜片等,主要应用汽车零部件行业。相符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主导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拟形成“一心、两廊、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供水依托宁国市三水厂,废水处理依托南山污水处理厂和宁国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属于橡胶零部件制造,为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项目废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开发区应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加强与宣城市、宁国

10、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协调衔接,按照国务院对开发区的批复要求和最新环境管理要求,着力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用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项目租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鲁氏公司现有厂房,为现状工业用地,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项目符合宣城市“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属于汽车橡胶零件制造,为规划主导产业。相符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绿地

11、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生产、生活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以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项目租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鲁氏公司现有厂房,为现状工业用地,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0相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万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2、区域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项目废气、废水经采取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妥善处置,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类别。相符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项目属于橡胶零部件制造,为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相符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褥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综合能源消耗量约43073kgce,综合能耗指标为0.086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为L28吨/万元;同时开炼、硫化等工序采取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相符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

13、确实施时限、费任主体等,做好开发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跟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项目建成后,按照环保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并长期做好企业大气等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相符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水平。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收集处理。项目废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利用,危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相符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规划环

14、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本次评价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其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引用规划环评相关数据。相符由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属橡胶零件制造,主要产品为橡胶减震垫、密封件、膜片等,主要应用汽车零部件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决定,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均不属于目录中禁止类、淘汰类范围;且项目于2023年6月2日通过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

15、案,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2、相关政策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2)本项目为橡胶零件制造,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投资项目。(3)本项目为橡胶零件制造,对照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项目不在“两高”项目目录内。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符合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基于

16、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等,衔接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内,为现状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宣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31。(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环境分区管控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优先保护区,属于工业污染

17、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宣城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见附图3-2。根据2022年宁国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宁国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的12个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要求,达标率100%。其中中津河鸡山、东津河坞村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类标准,东津河石村断面水质达到山类标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

18、目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置换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中津河。项目水污染物总量计入南山污水处理厂中。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环境分区管控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优先保护区,属于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应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

19、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文)等要求。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宣城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见附图3-3。根据2022年宁国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SO2、No2、PMIo、PMz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为达标区;根据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安徽宁国港口生

20、态产业园)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项目区域大气环境非甲烷总燃、硫化氢满足相关标准限值。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开炼、硫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炫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限值,臭气浓度、Hz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VOCs实行总量替代。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优先保护区,属于一般防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一般防控区实施管控。宣城市土壤环境分区管控图见附图3

21、-4o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空油桶等,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库、润滑油贮存区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综上,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且项目区域大气、地表水、区域地下水、土壤、声环境质量均具有一定容量。(3)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宣城市水资源共划分7个管控区,均为一般管控区,面积为12322.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0.00%,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要求。本项目选址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依托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主要有设备间接冷却

22、用水、车间保洁及职工生活等用水,用水量约2.137m3d,用水量较小。宣城市土地资源共划分7个管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1个,面积2585.1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00%;一般管控区6个,面积9727.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9.00%,范围属一般管控区,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等要求。本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内,为现状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指标,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要求。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均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4)环境

23、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决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不在“清单”范围内;同时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综上,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类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2)宣城市“三线一单”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表1-5与生态环境

24、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境险控环风防(1)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2)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固废收集、贮存,须按照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固废,特别要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固废贮存场必须采取防漏、防晒、防渗、防火、防爆、防流失等措施。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选址要远离居民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之前,开发区及其区内产生废物的企业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

25、向承运者和接收者提供安全防护要求说明。固体废物的托运者、承运者和装卸者应当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散逸、破损的措施。本项目废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源发用率求资开利效要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W7吨/万元项目电和自来水等综合能源消耗量约43073kgce;用水量641.1t/a。综合能耗指标为0.086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为1.28吨/万元符合产业准入要求(1)鼓励入园项目与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相符合的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相配套的项目,园区基础设

26、施建设项目。(2)限制发展项目与规划区主导产业和优先进入行业不符合,轻污染、低能耗、低水耗、对周边企业影响、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的建设项目。与规划区主导产业和优先进入行业相配套,但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限制类项目。(3)禁止发展项目:禁止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宣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2016-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

27、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禁止引入从事印染、造纸、酒精、制革、电镀等与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不相符的高能耗、高污染加工制造项目,禁止引入排放第一类重金属的项目。禁止引入涉及使用低嗅阈值恶臭类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涉及氨化物排放量大及生产工艺落后的项0引入。禁止引入尚需自行建设燃煤的企业入区,引进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引入清洁生产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屈于橡胶零部件制造,为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且不在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内。符合4、“三区三线”成果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

28、线三条控制线,依据“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保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稳定生态保护格局,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本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内,租赁现有厂房,为现状工业用地,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及宣城市“三线一单”要求。根据宣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本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也未越过城镇开发边界。宣城市“三线”分布见附图4。5、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前文分析,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内,租赁现有厂房

29、;且项目属于橡胶零部件制造,为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故项目选址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宣城市“三线一单”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主要有开炼及硫化废气,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后,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废水排入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总体影响较小。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金辉路南侧鲁氏公司厂区内;项目东侧为壳士实业公司厂区,南侧

30、为山林,西侧为鲁氏公司厂房及空地,北侧为鲁氏公司厂房;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侧225m处的上杨村零散居民点。项目周边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良好。综上所述,从规划符合性、用地合法性、环境相容性等方面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6、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表1-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表序号长江保护法规定本项目内容符合性1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31、。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属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符合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距长江支流水阳江岸线约9.4km,且不属化工项目。符合3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II,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项目废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符合4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

32、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项目为橡胶零部件制造,属于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项目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注:摘录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进行分析。(2)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7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内容符合性1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1重

33、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项目属于橡胶零部件制造,为开发区准入正面清单产业,且不在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内。符合2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本项目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展规划(2O182O3O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不属于负面清

34、单产业。符合3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F,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4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本项目租用鲁氏厂区现有厂房,该厂房原用于机加工,目前闲置,现状无土壤污染情况。符合5持续开展地卜水环境状况调

35、查评估,划定地卜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落实重点防渗区。根据区域胡环境评估报告,区域地下水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注:摘录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进行分析。(3)与安徽省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皖发202119号)文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己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

36、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本项目距长江主要支流岸线水阳江最近距离约9.4km,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2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囤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屈于化工项目,且距长江干流岸线约97公里。符合3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

37、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距长江干流岸线约97公里,且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内。符合(4)与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9与

38、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工业开发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

39、。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

40、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距离长江支流水阳江岸线约9.4km,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

41、染项目。项目不在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内符合IO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橡胶零部件制造,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决定要求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符合(5)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10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方案中要求本项目内容相符性1

42、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本项目VOCS排放主要为开炼、预成型及硫化工序,项目不使用涂料、胶粘剂、有机溶剂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料。符合2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

43、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开炼、预成型、硫化等有机废气设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符合3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傕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44、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根据废气源强核算结果,项目开炼、预成型及硫化有机废气拟采取“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90%,同时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符合注:摘录与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分析。(6)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11与皖大气办20214号文符

45、合性分析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麋、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各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源头替代参考目录,重点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领域,推广VOCs含量低于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可替尽替、应代尽代”,源头削减年度完成项目占30%以上。本项目VOCs排放主要为开炼、预成型及硫化工序,项目不使用涂料、胶粘剂、有机溶剂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料。符合2

46、制定“一企一案”。借鉴上海市等先发地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经验,各地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制优化“企案”,明确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重点梳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督促完成方案编制完善工作。涉VOCs省级重点企业(含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及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对方案进行评估完善,及时核实治理效果,并报至省大气办备案。项目开炼、预成型及硫化有机废气拟采取“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VOCs年排放量小于1吨。符合3实施排污许可。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核发为中心的VOCs管控依据,在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