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658334 上传时间:2023-12-0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317号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第4号)要求,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0月9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实施细则一、管理职责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全

2、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管理工作。二、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一)网上申请本市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的要求,企业自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一网通办选择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事项,点击立即办理按钮,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企业线上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告知承诺

3、书),确认并作出承诺后,在网上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填报。企业对告知承诺书、申请表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网上提交申请,系统核对受理。(二)审批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通过审批系统,即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制作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供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使用。(三)证书领取己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可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四)上传承诺书面资料申请人应按告知承诺书的约定,通过网络系统上传承诺内容的书面资料。三、电子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采用OFD文件格式,盖有经认证

4、的电子签章,并附有二维码,电子证照样式执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分批准版和使用版。批准版只能用于企业展示等非经营生产活动;使用版用于企业承接任务、从事项目施工等经营管理活动。批准版包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信息、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及可信时间戳。使用版在批准版基础上增加了证书用途(使用版仅用于:)及使用有效期。四、后续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后续监管;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工商注册在辖区内二级资质及以下(含不分级)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进行后续监管。(后续监管期间,更改注册地的企业,由原审批机构负责后续监管。)申请人在告知

5、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在二个月内,对无在建工地的企业的人员配置及社保情况进行核实;对有新建工地的(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情形除外),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现存在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承接工程。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相关不良行为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违反承诺行为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罚。五、延期、变更申请企业按

6、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办理。企业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按规定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办理。六、批后监督检查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不定期网上跟踪查询、日常监督、事故追溯、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批后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实施暂扣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理。批后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七、其他事项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1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附件: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Pdf附件预览2.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使用规则.pdf附件预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