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管理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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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管理试行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工学结合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探索在“国家示范校”建设中实行的关于“四段拆分式”(基本规定是:l+05+1+0.5。即第一阶段在校学习一年、第二阶段到企业教学实习或职业岗位体验半年即一个学期、第三阶段再回学校强化专业学习一年、第四阶段即第六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安排)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明确组织报读“中职就业班与报读本科班”(三年制)的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分工职责与管理要求,确保组织报读“中职就业班”的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

2、的“顺利、安全、有效”,努力提高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主要的目的是:着重围绕锻炼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职业技能很容易理解,就是从事某一职业所需要掌握的技能。职业精神则复杂些,它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服从安排与管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团队);时间观念;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吃苦耐劳等。此外,还要锻炼和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它包括但也不仅限于:生活自理能力;表达能力(口头与写作);人际交往能力;应变或应急能力;辨别真假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分析思考(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调节

3、与心理健康能力等。二、政策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6、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7、关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部)。8、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国家教育部)。三、基本原则(前提)规定1、组织参加校外教学实习是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参加的学生特指报读“中职就业班和升学报读本科”即三年制的学生。报读“高职升学班”(23)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校外教学实习,但原来

4、报读高职后来又改读“中职就业班”的学生要补参加校外教学实习。2、报读“中职就业班和升学报读本科”即三年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教学实习,因病不能参加实习的,可请假延期参与;个别特殊情况想自行去校外教学实习的,必须符合不列条件并经申请报学校同意:家庭或近亲属开设有合法的与本人报读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业(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验审);企业提供安排教学实习的接收安排、履行教学实习行为与安全保障承诺书。3、校外教学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时间原则上为45个月,不能超过六个月。4、校外教学实习原则上必须是与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至少是基本对口或专业相接近。特别不得安排非

5、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5、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必须按照每50人安排一名教师驻厂参与管理,不足50人/生的实习点以临近派驻教师协助企业管理。教师优先是年轻的专业教师(40岁及以下),特殊情况下才安排非专业和年纪较大的教师,要明确驻厂参与管理的职责要求、时间和相关待遇,待遇分为学校按规定支付的差旅与补助费和企业支付的津贴费等。6、实习劳动时间原则上应为八小时制。现实中企业一般都需要加班,但应积极与企业沟通商议在充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同意的前提下适当允许,还必须采取循序渐进的过程方式实施:即第一个月应正

6、常为八小时;第二个月才可以加一个小时;第三个月及后才可以加二个小时。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二个小时/天,特别情况除外。7、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学校方必须积极与企业协商一致,确保学生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工同酬基本原则的劳动报酬,但又必须教育学生不能过于看重报酬劳,要着眼于学习(实习也是一种学习与体验锻炼)和长远发展,要通过教学实习,体验企业真实生产环境与过程、锻炼与培养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四、科室部门及人员分工与职责总体原则: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由教务科牵头组织实施,专业部、学生科和就业办等科室部门给予积极配合。由教学副校长督办,学工副校长等配合。(一)科室部门1、教务科(1)

7、负责牵头做好参与实习的专业与人数计划分配,编制年度实习总体实施方案。(2)协助专业部安排教师考察企业,落实接收单位。(3)督导专业部与企业签订有关实习的协议。(4)组织专业部、班主任等相关部门动员及学生总动员。(5)协助专业部安排驻厂老师。(6)协助专业部到企业巡视及检查实习进展情况。(7)组织班主任、驻厂老师及专业部座谈会,并做好会议纪要。(8)组织完成校外教学实习的总结评比奖罚。2、专业教学部(1)根据学校“关于年度到企业参加教学实习的总体方案”,制定本专业的教学实习方案;(2)负责考察、落实实习企业,与合作企业充分沟通,并签署开展实习的实施协议;(3)组织本专业学生开展实习的思想教育与动

8、员;(4)负责完成“致参加教学实习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实习协议书”的发放、学生家长签证等工作;(5)落实制定教学实习的任务书;(6)负责落实教师驻厂带管的安排;(7)做好实习跟进管理、实地巡察工作;(8)做好学生实习及教师带管实习的总结考评奖罚;(9)做好师生实习结束后返校各项事务及实习质量评价、总结工作。3、学生科(1)督促班主任协助教务科、专业部做好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2)做好接送学生、宿舍调整、行李保管、班级拆分与合并、床位统计、人数统计等相关工作。4、就业办(1)配合教务科、专业部联系实习的接收企业。(2)协助做好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安置、实习工作的开展。(3)协助企业与教务科、专业部

9、共同完成学生实习及教师管带的考评。(4)协助做好学生实习过程的监管及教师驻厂管带培训、跟进管理、实地巡察工作。5、其他科室:(I)保障科:计财科工作与职责。负责核发教师驻厂管带学生实习的旅差及补助、报支相关人员到实习企业巡察的旅差费、购买学生的实习保险等。(2)后勤保障科:牵头做好学生实习离校前和返校后教室、宿舍等公共财物清点、保管等工作。(3)办公室:配合协调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实习等工作;督促各项实习工作顺利、安全、有效开展。(二)相关人员1、班主任(1)认真学习领会学校有关实习管理的文件精神,支持和理解学校的各项教学环境安排。(2)积极参加实习前的各种培训、动员、企业考察等活动。(3)给本

10、班学生充分解读实习安排的各项精神,要使每个学生充分了解实习的意义与要求,如果有必要,可以请专业部、教务科协助解读。(4)指导协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登记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各种表现。(5)耐心解答实习过程中家长提出的问题。(6)至少一次到企业巡看学生。(7)协助专业部对学生进行实习评价。(8)利用QQ或微信群,保持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动态,指定班长或其他班干每周汇报班上实习情况,并记录。2、驻厂老师(1)熟悉实习单位的情况,包括住宿条件、伙食条件、实习生岗位概况、工作环境及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有无不适合实习生去的场所等。(2)对实习协议作充分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依照协议来

11、推进整个指导工作。负责驻点实习生的管理,对学校、学生、实习单位全面负责。(3)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学生工作场所检查学生工作情况,并与实习单位共同研讨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偶发、突发事件。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4)实习期间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及往返路途的安全;负责学生有关证件(身份证等)的统一收管;负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管理。(5)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法纪法规教育,全面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学生实施全面管理,严防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6)实习指导老师应按企业要求遵守考勤制度,督促学生和实习单位填写好实

12、习手册等相关资料。(7)定期向专业部主任、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8)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如请假需报专业部主任,由专业部主任报教务科批准后指派其他教师顶岗。如因指导老师未履行好岗位职责而造成学生实习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指导老师须承担相应的责任。(9)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做好与带教师傅的协调工作,并督促带教师傅从实习生思想品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写好实习鉴定,评定实习成绩。(10)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需由企业给出鉴定,准时上交专业部,并以此作为考核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和去企业实践锻炼的依据。3、其他教职工(1)要

13、充分理解和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目的宗旨与各项要求规定;(2)积极响应和服从学校因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需要驻厂老师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相关任务。(3)协助和配合学校做好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各项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参加校外教学实习的相关学生及家长的思想教育等工作。五、过程管理及要求(一)企业选择与确定1、企业的基本要求(1)企业必须是与我校有战略合作或长期合作的、在行业中达到中等以上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良好。(2)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包括吃住、娱乐等生活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3)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

14、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4)相关企业需支付给师生合理的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2、企业选择与确定(I)在确定组织开展校外教学实习前的二个月,教务科要在分管副校长的具体领导下牵头组织或督导各专业部考察相关企业的实习条件,提出确定为实习的企业,并与企业洽谈协议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宗旨、实习时间安排、实习企业与地点、吃住条件与安排、实习岗位安排、实习的岗位工作时间与加班安排、实习的待遇报酬、实习安全保障等)。(2)确定为校外实习企业后并与企业洽谈协议一致后,要与企业签署安置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协议。(二)计划与动员教育1、在组织安排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一个月前,教务科必须向

15、学校(办公室)提交实施计划或方案办理审批手续。2、在组织安排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实施方案获得学校批准的半个月前,教务科必须分管副校长的具体领导下牵头按专业部、教师和班主任、中层干部进行逐级的动员教育。3、在完成按专业部、教师和班主任、中层干部进行逐级的动员教育后的一周内,教务科必须分管副校长的具体领导下牵头组织全体参与校外实习的学生的动员教育大会,落实学生签署经家长阅签后的“校外教学实习的承诺书”并收存。4、在完成以上任务后、出发前的二天内,教务科必须分管副校长的具体领导下、在学生科的配合下督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明:思想教育与动员的内容包括:明确实习目的;接受实习企业(地点

16、)与岗位、时间安排、待遇标准、吃住安排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不擅离职守,因病因事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团结友爱,协同实习,不打架斗殴;注意安全,防骗防抢防盗,防范伤害损失;吃苦耐劳,勤学苦练,善始善终;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与接受处罚。必要时,邀请企业派有关人员到学校,配合对计划组织安排实习的专业班级学生开展相关介绍与教育动员和引导。(三)组织到企业与期间管理1、在落实各项关于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的准备工作前的一周内,教务科要牵头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落实组织运送学生到企业的车辆及管理人员;同时,通知企业做好接待安置工作;必要时,要派人提前到企业落实接待安置工作。2、学生在校外开展实习期间,学校分

17、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领导至少要巡视检查一次,教务科、专业部负责人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具体任务是到生产或生活第一线看望学生,与企业方联络沟通,了解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的情况,听取企业、驻厂或带队老师的意见,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3、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应当及时向驻厂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驻厂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四)结束收队与考评I、实习结束前一周要作好收队与组织学生返校的各项相关工作准备;2、最后的驻厂老师要带领学生队伍安全返回学校,必要时由教务科、学生科及专业协同安排其他老师参与,安全返回学校后,要及时报告教务科、学生科、专业部和分管领

18、导。3、返校一周内,参加校外教学实习的驻厂老师和学生要写出书面总结提交专业部和教务科。4、驻厂老师和学生完成并提交实习总结一周内,教务科和专业部要根据需要召开校外教学实习总结座谈会,并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5、驻厂老师和学生完成并提交实习总结二周内汇总形成全校性的书面实习总结报告提交学校。6、在教务科和专业部完成实习总结后的一个月内,要完成召开涉及到的班级全体学生的校外实习总结暨表彰大会。7、各专业部要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备相关部门的检查。资料包括:(1)各种实习协议;(2)学生实习任务书;(3)学生实习成绩评定;(4)实习巡回检查记录;与企业、家长等信息通报记录;(5)驻厂老师、班主任工

19、作记录、总结等。六、实习成绩评定与奖罚(一)对相关科室部门及人员的考评与奖罚1、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组织安排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完成规定的校外教学实习任务,实现“顺利、安全、有效”的目的科室部门(重点是教务科和专业部,下同)及教职工个人(重点是班主任、驻厂老师,下同),学校将纳入绩效考评与奖罚体系,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表彰。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组织安排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没有完成规定的校外教学实习任务,没有实现“顺利、安全、有效”的目的科室部门及教职工个人,学校将纳入绩效考评与奖罚体系,给予相应的处罚(含扣发津贴补助与绩效工资、年度考评评优否决和纪律处分等)。(二)对参与实习学生的成绩

20、考评与奖罚1、考评为优秀的学生及奖励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实习、没有旷工和迟到早退现象、实习表现较好、深受企业好评的,按参加校外实习的总人数不超过25%评定(可以设不同等次)。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由学校发荣誉证书与适当的奖品,并给予通报表彰。2、考评为不合格的学生及处罚在实习前后及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后果、影响等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不能按时毕业,必须重新接受实习安排并考评为合格方可毕业。(1)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校外实习企业及岗位安排的;(2)实习期间没有正当理由并经申请批准擅离实习企业及岗位的;(3)实习期间旷工超过三分之一时间或迟到早退和请假累计

21、超过三分之一时间的;(4)实习期间有违反国家治安管理等法律行为、情节及后果影响严重的;(5)实习期间不遵守安全要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事故,导致企业及相关人员人身重大伤害损失的;(6)其他经学校认定应评为不合格的行为表现。3.考评为合格的学生及奖罚既没达到上述优秀条件的,也没有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的,即评为校外教学实习成绩合格。既不奖励,也不处罚。七、其他相关规定1、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重要性、系统性、复杂性、困难性和安全性,要统一思想认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外教学实习的组织开展工作,努力打造有本校特色的校外教学实习与人才培养模式。2、因参加

22、“职业技能”和“文明风采”竞赛不能参加校外教学实习的学生,经指导老师核实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可以替换实习学分(“职业技能”比赛和“文明风采”竞赛及全区全国应有所区别)。3、实习期间学生不占用学校宿舍床位,可以不收取宿舍费;但学费、书费等应按照相关要求缴纳。4、本办法以教务科为主牵头实施,具体制定和落实有关实施细则;就业办、学生科、计财科、保障科等给予配合实施。5、本办法所需的附件,包括:关于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学校与企业的二方协议基本格式;关于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学校、企业与学生的三方协议基本格式;参加校外教学实习的学生承诺书基本格式;参加校外教学实习的学生总结表基本格式;参加驻厂指导学生校外教学实习的教师总结表基本格式;各专业部就关于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总结表基本格式;关于组织全校相关专业学生开展校外教学实习的总结报告基本格式。由教务科负责牵头制定并实施。6、本办法自2020年7月起开始实施,此前如有相关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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