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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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管理。1.3 参考依据1.3.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o1.3.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o1. 3.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2013年)。1.4定义1.1.1 4.1安全

2、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环保事故、质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1.1.2 火灾事故:在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以及由火灾事故造成的次生环保事件、产品质量事件。1.1.3 爆炸事故:在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以及由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保事件、产品质量事件。1.1.4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

3、运输设备、管道及建筑物等损坏的事故;以及由设备事故/事件造成的次生环保事件、产品质量事件。1.1.5 生产事故:由于设计缺陷或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规定、岗位操作规程、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以及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汽(气)、停风、停(减)产、跑料、窜料且无火灾、无爆炸、没有设备损坏的事故;以及由生产事故/事件造成的次生环保事件、产品质量事件。1.1.1 4.6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和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1.4.7 人身事故:在生产和非生产劳动过程中,除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外,发生的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1.4.8 环保事故:除以上因素外

4、,在生产和非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环境污染的事故。质量事故1.4.9.1产品质量事故:除以上因素外,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原材料、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引起用户投诉造成损失的事故。1.4.9.2工程质量事故: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引发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故。1.4.10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安全引起的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1.4.11重复性事故:一年内连续2次出现类似或相同事故。1.4.12因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食品等造成次生灾害或损失达到一定金额,按直接或间接损失累计金额计算,

5、并按各类事故对应等级中最高事故等级处理。1.4.13轻微伤:员工因工受到的原发性损伤,造成软组织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如软组织挫伤、肢体创伤缝合、软骨骨折、手指或脚趾骨裂、骨折等),从受伤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含50个工作日)身体恢复并能正常上班,返回原岗或者同类型岗位工作。1.4.14轻伤:员工因工受到的使肢体、容貌损坏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如手指、脚趾离断伤或缺失、四肢骨折等),从受伤之日起51-105个工作日(不含105个工作日)内身体恢复并能正常上班,返回原岗或者同类型岗位工作。1.4.15重伤:员工因工受到的使肢体残废、容貌损毁、听觉丧失、

6、视觉丧失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度伤害的损伤(如内脏器官摘除、失明、失聪、四肢截肢、瘫痪等),且损伤工作日超过105个工作日(含105个工作日)。1.4.16各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在事故调查处理时,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伤员工损工50个工作日和105个工作日时,结合医学诊断证明确认损伤程度,并执行月度安全绩效考核。1.4.17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1.4.17.1 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赛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误工赛等。1.

7、4.17.2 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1.4.17.3 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1.4.18物料跑损:一般是指原本在管道里或压力容器中的物料泄漏到外界环境,主要指液相物料。1.4.19事件:是指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包括创可贴事件)或损工不超过1个工作日,直接经济损失在IOoO元以下(不包括100O元)的事件。1.4. 20迟报: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1.4.21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1.4. 22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

8、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1.5. 23瞒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或者事故发生后超过3天及以上未上报的,属于瞒报。1.6. 责1.6.1 安监部1. 5.2是所辖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单位。2. 5.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含人身重大未遂事故)的汇总、统计和上报。1.5.4负责车间级、单位级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组织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考核,以及事故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1.5.5编制本厂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年度各类事故案例汇编,组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会议。1.5.6事故调查组

9、1.5.6.1事故调查组人员应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且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人员为公司事故管理小组成员)。1.5.6.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情况。5.6.3确定事故性质以及责任者。1.5.6.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1.5. 6.5编写事故调查报告。1.5.7事故发生单位1.5.7.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的直线领导担任事故调查组长,负责事故(含一般未遂事故)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事故等级超出权限级别,报请上级主管领导重新

10、确认调查组长。1. 5.7.2及时上报初始报告,并负责相关事故的调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2. 5.7.3员工乘交通工具执行本公司任务或乘、骑车上下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3. 5.7.4外委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相关部门配合处理。2管理内容2.1 事故归口管理部门2.1.1 安监部:是人员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的管理部门。2.1.2 生产技术环保部:是生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部门。2.1.3 装备部:是设备事故的管理部门。2.1.4 办公室:是治安案件,办理人员伤亡事故中受伤人员工伤保险的管理部门。2.1.

11、4.1 负责单位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跟踪管理,参与车间级事故的调查,协助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落实,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2.1.5负责事故报告的审核。2.1.5.1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进行跟踪,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2.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2. 2.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划分为车间级事故、单位级事故、公司一般级事故、公司较大级事故、公司重大级事故、公司特别重大级事故。3. 2.2车间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车间级事故:4. 2.2.1一次事故造成1人轻伤。5. 2.2.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6. 2.2.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1吨以下。7. 2.

12、2.4一次事故造成1套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不大于5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不大于25%-50%o8. 2.3单位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单位级事故:9. 2.3.1一次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轻伤,无重伤,无死亡。10. 2.3.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11. .3.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1吨以上5吨以下(不含5吨)。12. 2.3.4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1-2日产量10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大于50%-100%o13. 2.4公司一般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公司一般事故:14. .4.1

13、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无死亡。15. 2.4.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16. .4.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5吨以上,10吨以下(不含10吨)。17. .4.4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3-5日产量10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2-3日产量100虬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100%及以上。18. 2.5公司较大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公司较大事故:19. 2.5.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9人。20. 2.5.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21. .5.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14、(不含500万元)。22. 2.5.4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10吨及以上,50吨以下(不含50吨);23. 2.5.5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6-9日产量10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4-5日产量100虬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2-3日产量100%及以上。24. 2.6公司重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公司重大事故:25. 2.6.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26. 2.6.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2.2.6.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2.2.6.4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50吨以上,100吨以下(不含1

15、00吨)。2.2.6.5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10日产量10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6日产量100%。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4日产量100%及以上。2.2.7公司特别重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公司特别重大事故:2.2.7.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2.2.7.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2.7.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料在100吨及以上。2.2.7.4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30日产量100%或一次事故造成2套装置停产,影响15日产量100%。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10日产量100%及以上。2.3事

16、故报告、分析2.3.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2.3.2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要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待归口管理部门进一步取证分析;在事故过程中,涉及到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参加事故分析,并反映事故发生前后的实际情况,还要无偿提供所持有的与事故有关的一切证据、资料;事故所在单位根据分析,24小时内将事故初步分析报告交主管部门。2.3.3发生车间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5分钟内)向本单位调度室、总调度室汇报,发生车间事故后由车间领导组织分析,并制定防

17、范措施,按事故报告单内容,认真填写后48小时内报归口管理部门,审定签署意见,归口管理部门2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单报安全部备案。2.3.4发生单位级事故,必须立即(5分钟内)向本单位调度室及总调度汇报。事故发生后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按事故报告单内容,认真填写后,在48小时内报归口管理部门,审定签署意见,归口管理部门2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单报安全部备案。2.3.5发生公司一般级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调度室立即(5分钟内)向总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单位填写事故快报(附件一),经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2小时内上报安全部。事故单位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

18、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生集团公司一般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分析,同时督促、帮助事故所在单位及时制定防范措施,按事故报告单内容,认真填写后,在事故发生7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委会办公室事故调查报告(附件三),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2.3.6各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在事故调查处理时,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伤员工损工50天、105天时,结合医学诊断证明确认损伤程度,并执行月度安全绩效考核。2.3.7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以员工实际伤

19、情作为损伤程度的判断标准:2.3.7.1当员工伤情较轻,但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返岗时。2.3.7.2当员工伤情较重,但各单位强行要求员工返岗且无法返回原岗或者相近岗位时。2.3.8各单位提交轻微伤害确认单时,必须详细注明工伤员工返回岗位名称及工作内容。2.3.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7.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3.7.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3.7.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2.3.7.4事故的原因和事故性质;2.3.7.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2.3.7.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3.8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出现法律及经济纠纷由工伤人

20、所在单位承担,其中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3050%o2.4事故处理2.4.1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4.2事故责任追究及考核管理2.4.2.1行政处分2.4.2.2主要责任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担任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

21、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处以下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3)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

22、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第3)款规定处罚。2.4.2.3主要责任人1)造成的事故达到单位级的,经认定属于责任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不属于责任事故,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由事故单位出具处理意见进行经济处罚。2)造成的事故达到公司一般级的,经认定属于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警告、记过或降职、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3)造成的事故达到公司较大事故级的,经认定属于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记过、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刑事责任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造成的事故达到公司重大事故级,经认定属于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降职、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

23、同,构成刑事责任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造成的事故达到公司特大事故级的,经认定属于责任事故,解除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构成刑事责任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4.2.4其他责任人1)对负有次要责任的处分降一个档次进行处理。2)负有同等责任或追究同等责任的,按照同一处分档次处理。2.4.2.5对造成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者1)对造成公司重大或特大级的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者,给予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2)对造成公司较大级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或降级、撤职处分。3)对造成公司一般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大过、降职处分。4)对造成单位级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24、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5) 一年内两次受行政记过处分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6)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由职能部门按相关连带责任予以追究。7)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干扰事故调查或干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按照责任追究等级提高一级处分。8)对造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间接管理人员,按照宝丰集团管理人员事故责任管理办法进行追责。9)发生安全事故,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进行追责。2.4.2.6属

25、地范围内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内部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并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处理。2.4.3经济考核2.4.3.1事故报告考核D未及时汇报事故,考核责任单位/部门2000元,分管领导考核500元,考核单位负责人500元;事故初始报告和调查报告未按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部门500元,分管领导考核100元,考核单位负责人100元;2)迟报事故(3天以内、含3天未报),每延迟1天考核责任单位/部门100O元,分管领导考核300元,单位负责人考核100元;3)隐瞒事故(3天以上未报),考核责任单位/部门100Oo元,分管领导考核3000元,考核单位负责人1000元。4)事故整改措施未落

26、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考核责任单位/部门500元/项,分管领导考核100元/项,单位负责人考核100元/项。2.4.3.2单位级、车间级事故1)发生单位级、车间级事故,由公司事故管理小组调查处理;2)发生车间级事故主要责任人按照考核200-500元进行考核,次要及连带责任人100-300元。3)同一车间在30天内连续发生3起轻微伤害事故,按照一起轻伤考核。4)同一类事故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对事故单位加倍考核。5)发生单位级人生事故主要责任人按照500-1000考核,次要及连带责任人200-500元,对口管理部室连带100-300元。6)其他单位(包括外委单位)在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根据属地管理规定,属

27、地单位因监管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2.4.3.3公司一般级事故1)地面各单位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治疗费用等情况考核事故单位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2000-3000元,相关部室负责人100O-2000元,考核事故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3000-5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2)施工单位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5万元,监理单位违约金5000-20000元,考核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2000-3000元。3)因违章操作造成重伤一人次事故的责任人,考核责任人3000-5000元,或解除劳动合同。4)发生公司一般级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由事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

28、考核意见,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100OO-20000元,责任单位相关领导承担考核的10-20%,对公司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5)发生公司一般级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10000-20000元,由事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对公司责任部门考核200-500元,责任单位相关领导承担考核的10-20%o6)如果其他单位(包括外委单位)在另一单位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根据属地管理规定,除对事故单位考核外,属地单位因监管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根据事故性质及治疗费用等情况考核属地单位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100O-2000元,相关部室负责人500-1000元,考核事故车间(部室)主要负

29、责人2000-300011uO2.4.3.4公司较大事故1)发生死亡事故,对公司班子成员及相关高管考核5000-10000元;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考核3000-5000元;考核事故单位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100OO-20000元,相关部室负责人3000-6000元,单位值班负责人考核3000-5000元,考核事故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IOooO-20000元或做降职、撤职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以上考核包括政府部门处罚)。2)施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20万元,监理单位3-5万元;考核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5000-10000元;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3

30、000-5000元;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班子成员各5000-10000元,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部室负责人3000-5000元(政府部门对集团公司和相关人员的处理按照工程合同及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由工程承包单位全额支付)。3)发生公司较大级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20000-40000元,由事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对公司责任部门考核1000-2000元,责任单位相关领导承担考核的10-20%o4)如果其他单位(包括外委单位)在另一单位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除对事故单位考核外,根据属地管理规定,属地单位因监管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考核属地单位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5000-10000元,相

31、关部室负责人2000-4000元,单位值班负责人考核1500-2500元,考核事故车间(部室、项目)主要负责人5000-10000元。(以上考核包括政府部门处罚)。2.4.3.5公司重、特大级事故考核1)各单位月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扣除事故所在单位全部安全工资,扣除公司职能部门全部安全工资。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一次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公司班子成员及相关高管考核100OO-20000元,公司事故当天值班负责人考核5000-10000元,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考核5000-10000元;考核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20000-30000元,相关部室负责人6000-100OO元,事故车间(部室、项

32、目)主要负责人、副职各考核100OO-20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上考核包括政府部门处罚)。3)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50万元,监理单位5-10万元;考核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各10000-20000元,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5000-10000元;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班子成员各Ioooo-20000元,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部室负责人5000-10000元(政府部门对集团公司的处理按照工程合同及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由工程承包单位全额支付)。4)发生公司重、特大级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50000-100000元,由事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考核

33、意见,对公司责任部门考核2000-5000元,责任单位相关领导承担考核的10-20%,对主责单位公司分管领导考核IoOO-5000元。5)如果其他单位(包括外委单位)在另一单位工作时发生重、特大级事故,除对事故单位考核外,根据属地管理规定,属地单位因监管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考核属地单位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10000-20000元,相关部室负责人3000-6000元,考核事故车间(部室、项目)主要负责人、副职各100OO-20000元。(以上考核包括政府部门处罚)。2.4.3.6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出现法律及经济纠纷由工伤人所在单位承担,其中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3050%,集团公司不

34、承担任何责任。2.4.3.7一般未遂事故由责任单位调查处理,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归口管理单位参照公司一般级事故调查处理。2.4.3.8因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食品等造成次生灾害或损失达到一定金额,按直接或间接损失累计金额计算,并按各类事故对应等级中最高事故等级处理。2.4.3.9对于连续发生事故的单位以及牵涉两家单位或两个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提请安委会提级调查。2.4.3.10对于事故发生后没有查清原因的事故,由各专业技术带头人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分析并确定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经过证实错判的事故要进行纠正(事故通报),如属隐瞒事故的情况,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加倍考核,原考核单位恢复名誉、取消考核;如属技术失误,专业技术带头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原考核单位恢复名誉、取消考核。2. 4.3.11质量事故、环保事故的处理按质量事故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要求执行。3. 4.3.12凡发生公司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5天内由安委会组织召开事故反思大会,相关责任人员要在反思大会上,进行职责履行情况和事故责任剖析反思检讨。公司各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3附则4. 1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修订、解释。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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