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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空气污染造成的人员伤害,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122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1.2.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加强对全县大气污染源监
2、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根据重污染天气等级设置,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措施,快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2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检测和预警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
3、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361号)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阳政办发20238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C2020J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
4、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单位的预案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应明确指挥机制、具体岗位职责、应急流程及步骤、监督指导工作要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合理确定减排基数,将应急减排目标细化至重点产污环节,确定停限产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回溯、效果便于核定。2.指挥体系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2.1 县
5、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路段、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 县指挥部工作组县应急指挥部设应急预警预报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工作
6、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3预警分级标准1.1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预警统一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l)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黄色预警(三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二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一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
7、小时及以上。1.2 臭氧(0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臭氧(03)为首要污染物时,当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日AQI1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启动臭氧预警提示。1.3 二氧化硫浓度指标预警当预测所辖区域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采取针对性应急管控措施。4 .预报预警4.1 监测预报根据县环境监测站和县气象台分别做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建立健全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信
8、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根据本县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数值模型预报,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探索,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统计模型预测。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预测出现3日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
9、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按高级别确定预警等级。4.2 预警发布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4.2.1 会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当县环境监测站、县气象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信息,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会商认为达到预警级别,要形成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提交应急指挥部。会商频次:采暖期每日会商;重污
10、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邀请专家组及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4.2.2 预警审批发布当需要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当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或全市预警通知时,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1、区域橙色预警和全市橙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区域红色预警和全市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4.2.3 预警信息发布在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AQl指数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等级、响应级别、响应启动时间等。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成员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
12、应急响应。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4.2.4 预警信息发布途径各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送给相关部门及大众,预警信息平台包括: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平台进行公告;现场公共场所电子屏、学校等场所发布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需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及时向公众免费发布预警信息短信。4.3 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
13、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并提前发布信息。4.4 预警解除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和预报信息,结合专家意见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达到优良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黄色和橙色预警解除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解除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解除信息。4.5 区域应急联动在国家、省、市、县区域应急联动的相关
14、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发布与解除:红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橙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当发布黄色预警(In级)时,启动In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II级)时,启动11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5.2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的执行于应急
15、响应通告发布后的当日起执行;重点企业停产、限产措施的实施时间按照各自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规定执行。对于本县实际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县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对于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市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接到的预警级别响应,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污染程度降低响应级别。此外,按照阳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5.3 应急响应措施5.3.1 In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
16、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
17、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以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In级响应期间,对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的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对小微涉气企业进行豁免。全县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IL
18、扬尘控制措施: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县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
19、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移动源控制措施: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全县域的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应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5.3.2 11级响应措施健
20、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保障和方便患者就医。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
21、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机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30%以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11级响应期间,对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
22、以下(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的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对小微涉气企业进行豁免。全县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11。扬尘控制措施: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县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
23、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移动源控制措施: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全县域的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应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
24、化学品车辆等除外),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5.3.3 I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不要外出,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C,冬天可
25、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机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分
26、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40%以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I级响应期间,对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的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对小微涉气企业进行豁免。全县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IL扬尘控制措施: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县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
27、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移动源控制措施: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全县域的国道、省道、县乡道路
28、,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应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5.3.4 臭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通过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现减排。5.4 信息报告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县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发布时间、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应急响应期间
29、,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汇总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5 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传报道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大气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持续时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真实。5.6 应急措施的执行应急响应批准后,2小时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预警区域内应急措施的执行由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响应指令后立即组织实施,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应急措施应于应急指令发出后2小时内落实到位。由督导检查组对预案的执行情况
30、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问责,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5.7 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6 .总结评估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县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专家组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按时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7监督管
31、理7.1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0: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7.2 应急措施监督督导检查组对本辖区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及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3 公众监督各有
32、关部门要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8.应急保障8.1 组织保障应急指挥部要确保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响应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全县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预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独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82经
33、费保障县人民政府需保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必要的资金支持,将必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专家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所需资金,列入各级管理职能部门预算,保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的顺利实施。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企业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8.3 物资保障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实施。8.4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分
34、局整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固定源、开放源、移动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动态清单数据库。利用现有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国控污染源(重点)在线监控和自动气象站,建立重污染天气数据中心,搭建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提升预测预报、预警应急能力,同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8.5 通信与信息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和县气象局搭建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
35、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8.6 医疗卫生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8.7 制度保障县人民政府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签订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和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应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9附则9.1 预案管理与更新9.1.1 预案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
36、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9.1.2 预案培训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9.L3预案演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
37、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具体演练时间可根据天气预测适时组织安排。9.1.4 预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修订,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9.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适时予以修订。9.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盂政办发201969号,同时废止。附件:1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程序图2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3 .重
38、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4 .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表5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6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7 .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8 .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9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部名单10 .重污染天气专家组名单IL涉气工业源强制性减排措施(III、II、I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单位名称主要职责县指挥部统一领导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依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与企业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
39、构进行联络,统一领导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宣传组、督导检查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调度、指导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和信息上报。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
40、体记者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工作。县应急局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县工信局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应急期间大气污染源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测,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气象信息;与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与会商工作;适时组织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措施。单位名称主要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本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
41、;负责落实车辆禁行限行等措施;负责车辆路面抛洒等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的禁限放措施的落实。应急期间对高速路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专人盯守。县住建局、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案件行政处罚工作;落实城市环卫应采取的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有土地收储后土地平整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占用耕地擅自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暂停土地整理的相关工程。县能源局负责对煤矿的停、限产等措施的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完成清洁取暖的地区禁煤措施的监督检查。县交通局负
42、责公交运力的保障工作;配合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对道路行驶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预警时,在客运汽车站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并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屏播报预警信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查抽检,负责加大对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煤场、料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教科局负责落实本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县文旅局预警时在旅游景区等大型文化广场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并暂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的露天表演等大型户外活动。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及相关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预警时,在各医院、体育场(馆)等县级大型公共
43、场合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在播报预警信息,并暂停露天体育比赛、表演等大型户外活动。单位名称主要职责县公路段组织实施所管辖道路的污染治理,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实施扬尘综合整治,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公路建设工程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工业源限产、停产措施;监督检查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国网供电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对限产、限排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措施,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相关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建议性减排措施。各大通信公司配合应急指挥部办
44、公室进行信息发布,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工作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主要取责预警预报组县环境监测站县气象台县环境监测站、县气象台县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县气象台负责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小组成员联合负责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布局,并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会商后联合报送预警信息到市指挥部办公室,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督导检查组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国网供电公司负责对各成员
45、单位部门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应急指挥办公室反馈。工作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专家组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气象局大气污染控制、环境监测、气象预测及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等方面的专家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应急保障组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气象局负责保障县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应急车辆、医疗卫生、气象服务等,以及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
46、安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在各类公共场合,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预警信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表会商结论报告人:年月日审定人:年月日专家咨询组意见:年月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预警信息级别发布(解除)时间预警发布(解除)信息依据预警发布(解除)信息主要内容申请发布(解除)部门领导意见(签字)县政府领导审批意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响应级别响应开始时间响应结束时间持续响应时间累计响应时间累计响应次数应急响应措施
47、总结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备注:表格内时间均精确到小时填表人: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预案名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地点组织部门总指挥演练时间参加部门和人员演练方式预案评审适宜性:口全部能够执行口执行过程不够顺利口明显不适宜充分性:口完全,足应急要求口基本满足口不充分,必须修改演练效果评审人员到位情况到位情况:口迅速准确,基本按时到位口个别人员不到位口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熟练情况:口职责明确,操作熟练口职责明确,操作不熟练口职责不明确,操作不熟练物资到位情况现场物资:口现场物资准备充分,全部有效口现场物资准备不充分口现场物资准备严重缺乏个人防护:口全部人员防护到位口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口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