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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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O一八年八月第一章概述X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评价工作程序21.4 项目初步分析判定情况41.5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6 报告书主要结论6第二章总贝U72.1 编制依据72.1.1 国家法律、法规72.1.2 地方法规、规章82.1.3 相关技术依据102.1.4 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及项目文件102.2 因子价112.2.1 评价因子Il2.2.2 评价标准12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62.3.1 评价工作等级162.3.2 评价重点182.4 评价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182.4.1 评价

2、范围182.4.2 环境保护目标192.5 环境功能区划192.5.1 环境空气192.5.2 地表水环境192.5.3 地下水环境192.5.4 声环境202.5.5 环境功能202.6 相关规划及基础设施概况212.6.1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12.6.2 台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232.6.3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72.6.4 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概况(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29第三章现有污染源调查323.1 现有企业基本情况323.1.1 现有企业基本概况323.1.2 主要生产设备343.1.3 原辅材料消耗343.1.4 生产工艺363.2 现有企业

3、污染源强及治理措施情况调查373.2.1 废气373.2.2 废水423.2.3 固废433.2.4 现有企业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汇总433.3 现有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453.4 现有企业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45第四章技改项目工程分析464.1 技改项目概况464.1.1 基本情况464.1.2 产品方案464.1.3 技改项目组成474.1.4 建设内容484.1.5 原辅材料消耗504.1.6 主要设备544.1.7 总平面布置564.2 影响因素分析574.2.1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574.2.2 生态影响因素分析584.3 污染源强分析584.3.1 生产工艺584.3.2 废气污染源强

4、624.3.3 废水污染源强744.3.4 噪声污染源强754.3.5 固废污染源强764.3.6 技改项目污染源强汇总79第五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35.1 自然环境概况835.1.1 地理位置835.1.2 地质地貌845.1.3 土壤植被845.1.4 气候特征855.1.5 水文水系865.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895.2.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89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925.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965.2.4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99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06.1 空气环境影响分析10()6.1.1 预测模式、方案、参数1006.1.2 预测结果

5、和结果分析1016.1.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117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763地下水环境响分析1181.1.1 评价区域环境水文地质条件1181.1.2 地下水类型1181.1.3 地下水补径排条件1181.1.4 地下水污染源1191.1.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191.1.6 地下水环境敏感性1201.1.7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206.4 声环境影响分析1226.5 固废影响分析1246.5.1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合理性分析1256.5.2 危险废物贮存、转运过程环境影响分析1256.5.3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环境影响分析1266.5.4 一般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126

6、6.5.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1276.6 环境风险评价1276.6.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及依据1276.6.2 风险识别1286.6.3 源项及风险事故影响简析1326.6.4 事故后果分析1326.6.5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1336.6.6 事故风险防范应急预案1366.6.7 风险评价结论1416.7 项目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1426.7.1 生产线退役环境影响分析1426.7.2 设备退役环境影响分析1426.7.3 厂房退役环境影响分析142第七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143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437.1.1 木加工粉尘治理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437.1.2

7、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447.1.3 其它废气治理措施150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措施150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517.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517.4.1 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1517.4.2 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1547.4.3 固废的处置措施1547.4.4 固废日常管理措施1567.5 地下水防治措施1567.6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157第八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98.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598.2 环保投资估算1598.3 环保设施的环境效益160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1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629.1 环境管理1629.1.1 健全环保

8、机构1629.1.2 运行期环境管理要求1629.1.3 加强清洁生产管理1639.1.4 污染物排放清单1679.1.5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1699.2 环境监测计划1709.3 竣工验收监测172第十章结论与建议17410.1 项目基本情况17410.2 污染源强汇总17410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781.1.1 1空气环境1781.1.2 2地表水环境1781.1.3 3地下水环境1781.1.4 4声环境17910.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7910.4.1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17910.4.2 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18010.4.3 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18010.4.4 声环境影响结论1801

9、0.4.5 固废环境影响结论18010.5 污染防治对策18110.6 公众意见调结论18210.7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8310.7.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8310.7.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8410.7.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8710.7.4 “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8710.8 建议18810.9 总结论188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附图3:台州市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图4: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6:台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图;附图7: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10、。附图8:本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附件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3:土地证及房产证;附件4: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附件5:排污许可证;附件6:城市排水许可证;附件7:油漆及稀释剂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附件8:环境监测报告;附件9: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10: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11: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会专家意见;附件12: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会与会人员签到表;附件13: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

11、具技改项目专家意见修改清单。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第一章概述1.1 项目由来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台州欧雅纳特楼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位于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海丰路736号,是一家从事家具制造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楼梯、门窗、家具制造、安装,建筑装饰。2006年企业投资3266万在台州市滨海工业城启动区块F-8地块建设厂房,实施“年产3950部楼梯新建项目”。并委托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年产3950部楼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8月10日通过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台环建2006106号),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3950部楼梯,200

12、7年6月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年产3950部楼梯新建项目”于2011年7月21日通过“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台环验【2011】23号)。2017年3月29日和2018年5月24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的两次现场调查核实中,发现木门和门框线条喷漆项目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企业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台集环罚字【2017】15号和台集环罚字201825号(详见附件9),责令企业停止门和门框线条的喷漆生产。接受处罚后,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目前

13、已经停止了未批先建的门和门框线条项目的生产,同时向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备案备了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台开经备【2017】15号)。该项目总投资850万元,主要生产楼梯、木门、护墙板、柜子等定制家具,购置水性面漆喷涂生产线、UV底漆喷涂/滚涂生产线、UV底漆线条真空喷涂生产线、光氧化催化及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等设备,主要采用开料、砂磨、底漆滚涂、面漆喷涂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生态办发2015l号)和

14、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需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受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周边环境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征求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评价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8年1月18日在台州召开了评审会,形成评审会意见,会后我们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已完成报告书(报批稿),报请相关部门审批。1.2 项目特点1、本技改项目在现有已建生产厂房内实施,主要革新木加工设备、油漆作业流水线、干式喷涂房等国产设备,不涉及厂房建设,无土建施工内容

15、。2、本技改项目主要新增3座干式喷涂房;新增5条UV底漆作业生产线;1条水性面漆喷涂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完善的油漆废气处理设施。3、本技改项目采用干式喷涂房,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1.3 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3J第一阶段:(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一总纲(HJ2.1-2016)要求,受企业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实施),本项目属于该管理名录中“十、家具制造业中7、家具制造”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故

16、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实地调研该企业的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源强以及该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厂区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3)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1)收集企业所在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3)完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

17、评价等。第三阶段:(1)根据项目污染源调查和工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完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以及清洁生产分析章节的撰写。(2)根据企业环境影响情况,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项目初步分析判定情况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

18、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进行判定。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位于滨海工业区,主要从事家具生产,属于家具制造业;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区(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及相关投资指导目录中规定的禁入和限制类的工业项目。故项目建设能符合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海丰路736号,对照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属于工业发展“四组团”中的滨海工业区范围内,故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位于滨海工业区,主要

19、从事家具生产,属于家具制造业;经检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QOU年本)(2013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经检索,本项目设备和工艺均不在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之列;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4、“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海丰路736号,根据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文本(报批稿),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台州湾循环经济环境重点准入区(100l-VI-O-I),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20、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V类地表水体,声环境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现状质量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满足环境质量现状要求。本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木加工、打磨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UV底漆废气拟采用两道干式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PU漆废气拟采用两道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综合处理;水性面漆拟采用两道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噪声经

21、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影响不大;固废可以做至心零”排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区域环境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技改项目在现有已建生产厂房内实施,不涉及厂房建设,无土建施工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已建生产厂房来组织生产,不新增工业用地。本技改项目采用先进的木加工设备、全封闭的干式喷漆房、油漆作业生产线,项目采用干式喷涂房,无生产废水产生,油漆晾干温度较低,企业产品具有产值高,能耗、水耗低等特点。(4)环境准入负而清单本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生产,属于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项目。故本项目能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5、评价文件类型判定根据中

22、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本项目属于家具制造行业,归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实施)类别:“十、家具制造业中”中,27、家具制造”,由于涉及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环评报告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书。1.5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需重点关注:(1)油漆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2)项目油漆工序及油漆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其他漆渣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的合理性和委

23、托处置的可行性。1.6报告书主要结论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定制家具技改项目在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海丰路736号现有已建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体现了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实施后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能维持周边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第二章总则2.1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1.1施行;2、中华

24、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正,2008.6.1起施行,2017年6.27再次通过修改,修改后自2018年1.1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2016.11.7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修订,2016.9.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修订,201

25、6.9.1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2012.7.1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修订,2016.9.1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施行;1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1999年第5号,1999.6.22;1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12.17;1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12)77号,2

26、012.8.7;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号;18、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013.2.27;19、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5.24实施;2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3.11.14;21、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3.25;22、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

27、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014.7.4;23、国务院关于印发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2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8.1实施;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10.26;2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9.1印发。2.1.2地方法规、规章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Q014修正),省政府令

28、第321号,2014.3.13实施;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年5月27日;3、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1996;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大,2013.12.19;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6.8.24;6、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大,2013.12.19;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ll号,2007.2.14;8、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

29、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2007.6.28;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007.6.11;10、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12014J26号,2014.4.30;11、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修正),省政府令第321号,2014.3.13;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32号,2012.10.18;1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354号,2013年U月4日;14、关于做好挥

30、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15、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函(2015)402号,2015.10.21;16、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2014.7.1;1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1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1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

31、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41号,2012.5.10;20、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21、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3号),2010.9.1;22、关于印发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发200948号,2009年8月24日);23、关于印发台州市排污权交易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台环保2010112号,2010年9月9日);24、关于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2123号,2012年9月27日);25、关于印发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14

32、-2017)和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台政办发201495号(2014.5.27);26、台州市挥发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台生态办2015ll号;27、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台五气办20185号);1.1.3 相关技术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地面水环境(HJ/T2.3-93);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大气环境(HJ2.2-2008);声环境(H

33、J2.4-2009); 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环保总局,HJf169-2004);(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9)关于印发V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的通知,浙环发201730号,2017.7.26o1.1.4 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及项目文件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2013年2月16B;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第122号,2011年1月18日;3、浙

34、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30号,2012年12月28B;4、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6、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文本(报批稿);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政函201571号。8、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台开经备【2017】15号);9、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委托协议书,以及浙江欧雅纳特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其它相关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评价因子1、环境

35、空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I0、非甲烷总烧、二甲苯、醋酸丁酯。影响评价因子:二甲苯、醋酸丁酯、乙苯、乙醇、非甲烷总烧、颗粒物。2、水环境(1)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pH、DO、8Dq高锌酸钾指数、BoD5、NH3-NTP、石油类。环境影响评价因子:CODcrNH3-No(2)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K+、Na+、Ca2Mg2+、CO32HCOc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氟化物、碑、汞、六价倍、铅、镉、溶解性总固体、高锌酸盐指数(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二甲苯。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二甲苯。3、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dB(八

36、)o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dB(八)。2.2.2 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二甲苯质量标准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醋酸丁酯、乙醇执行前苏联苏联居民区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CH24571),乙苯采用AMEG(计算值)、非甲烷总嫌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范说明取值,具体指标见表221。表2.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nP项目二级标准限值来源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SO20.50

37、0.15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O20.200.080.04PMio/0.150.07TSP/0.300.20二甲苯0.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醋酸丁酯0.1/苏联居民区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CH245-71)乙醇5.0(一次)5.0/非甲烷总嫌2.0/原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范说明乙苯0.375(一次)/AMEG(计算值)LD5O=35OOmg/kg注:AMEG(计算值)参考美国环保局工业环保实验室推算化学物质在环境介质中含量限度值计算模式:AMEG,xH(mgm3)=0.107LD51000;LDso为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2)地表水环境质

38、量标准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主要为八条河、九条河等,水环境功能区为IV类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2-2o表2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除pH外为mg/L因子PHDOCODcrCoDMnBOD5氨氮TP石油类IV类标准6-93301061.50.30.5(3)海水质量标准项目废水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台州湾。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椒江区岩头与松浦闸弧线外、临海市上盘镇达道川礁和海上海803748N,121o35,18wE)点以内的海域(面积约80kn),为台州湾三

39、类区,功能区编号为CO5III,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2-3。表223海2K水质标准(GE3097-1997)单位:除PH外,m因子PHDOCODcrBOD5无机氮(以N计)活性磷酸盐(以P计)石油类IV类标准6.8-8.84440.40.030.3(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分类原则,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值摘录如表2.2-4所示。表2.2-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序号类别项目I类II类III类IV类V类1PH6.58.55.5-6.58.5-

40、992总硬度(以CaCO3i+)(mgL)1503004506506503溶解性固体物(mgL)30020004硫酸盐(mgL)50I5O3505氯化物(mgL)501503506铁(FeXmg/L)0.10.20.32.02.07S(Mn)(mgL)1.58锌(Zn)(mgL)0.055.09碑(As)(mgL)0.0010.0010.010.050.0510镉(Cd)(mgL)0.00010.0010.0050.010.0111氟化物(mgL)2.012氟化物(mgL)0.00l0.010.050.10.113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10.0010.0020.010.011

41、4高铳酸盐指数(耗氧量)(mgL).o1015硝酸盐(以N计)(mgL)2.05.020303016亚硝酸盐(以N计)(mgL)0.014.817氨氮(NH4)(mgL)0.020.100.5L51.5序号类别项目I类11类In类N类V类18格(六价)(CC)(mgL)0.0050.010.119铅(Pb)(mgL)0.0050.010.050.120总大肠菌群(个/L)3.03.03.010010021细菌总数(个rnL)10010010010001000(5)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2-5o表22

42、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八)类别等效声级Leq昼间夜间3类功能区655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烧、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醋酸丁酯、乙苯、乙醇由于无排放标准的,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frl3201-91)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Q=CmRKe,式中R按该技术方法中的表4选取,Ke取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取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1小时平均值的4倍,具体排放标准值见表2.2-6。表2.2-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15203040颗粒物1203.55.923391.0二甲苯701.01.75.9101.2醋酸丁酯*2000.6/0.4乙苯*1002.25/1.5乙醇*/30/20.0非甲烷总嫌1201017531004.0备注:*醋酸丁酣、乙笨、乙醇由于无排放标准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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