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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淳蟋响类)项目名称:利用再生耕时20万吨m项目建设单位谢:湖州安神型建材有艮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野口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影响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六、结论69附表70附图:1 .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2 .周围环境状况图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00M)4 .监测点位图5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6 .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7 .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图8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9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1
2、.项目备案通知书2 .营业执照及变更证明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 .土地租赁协议5 .节能登记表批复6 .责令整改通知书7 .工业集聚点证明8 .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9 .开会签到单10 .危废协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利用再生骨料年产20万吨水稳料项目项目代码2208-330503-04-02-5155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城地理坐标(东经120度23分23.679秒,北纬30度43分47.61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
3、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1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门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湖州市南温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2208-330503-04-02-515527总摩(万元)2800环保投资(万元)43环保投资占比(%)1.9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区是:本项目现已建成。但尚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于2023年3月6日收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河分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湖知练环整字2023用地面积(m2)3000002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设置J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型设置原则本
4、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O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企业排放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氧化物、氯气,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企业无工业废水排放,新增否(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接排放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生活污水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企业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
5、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企业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疗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不涉及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否J匕表可知,本项目不需要设置.环境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表1-2。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
6、性根据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So2、NCh、PMl0、PM25SCO、O3均能达至JGB3O952O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纳污水体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经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固体废物按本环评报告的要求收集处理后,可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仅有粉尘产生,通过密闭、安装喷淋装置、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除尘;本项目营
7、运期新增生活污水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此,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废气、废水、固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
8、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太湖流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规划。域管理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划与要求;不属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内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
9、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噪声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因此,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可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
10、直接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根据现场调查,已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1.2.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
11、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图Ll湖州市生态红线分布图(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So2、NO2、PMioPM25CO、Ch均能达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水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水体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l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体水质较好。声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达到GB3096-2
1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均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区域内无排污总量新增,不突破区域内排污总量。(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国家电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南潺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3、方案,本项目选址涉及湖州市南潺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O5O33OOO1)。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见表1-3。表13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5033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州市南河区一般管控单元行政区划省浙江省市湖州市县南海区乡镇南涪区全域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面积(平方公里)518.70备注一般管控单元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和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和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或保护)对象/污染排放特征区域内有污染(疑似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68家控求管要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
14、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
15、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环境风险防控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符合性分析: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湖州市南丹区一般管控单元符合性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
16、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一56.石专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工业聚集点。项目与周边居住区、
17、工业企业等有道路、河道及绿化带等作为隔离带,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实现雨污分流,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生产废水排放。环境风险防控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类产业,不属
18、于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风险可接受。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环保用水,产生的冲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电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1.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19、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表L5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频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
20、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溶区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
21、质量标准(GB3838-2002)11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南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东侧、西侧和北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各类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认为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自区内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区内电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
22、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标。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入管态准单控生境清本项目选址涉及湖州市南海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O5O33OOO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仅有粉尘产生,通过密闭、安装喷淋装置、布袋除尘设备进行除尘;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冲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固废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到零排放。本项目符合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
23、目营运期无外排生产废水,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预计项目实施后废气、噪声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管量为150.72ta,新增CoDCr纳管量为0015ta,新增氨氮纳管量为0.004(a,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投产后企业颗粒物排放总量为O.381ta,颗粒物替代比例为1:2,需替代的颗粒物为0.762ta,替代指标由企业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调剂取得,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涪区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坎,,项目所
24、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等,本项目的产品、设备、生产工艺均不在限制或禁止实施之列,符合产业政策。1.2.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有:(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
25、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3)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26、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4)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仅涉及生活污水排放;项目符合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位于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不
27、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因此,企业总体上是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的。1.2.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相关条款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
28、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外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能评登记表可知本项目工业增加值为0.019吨标煤/万元,小于浙江省十四五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0.52吨标煤/万元),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符合1.2.6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9、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于2016年12月28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相关条文如下所述: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
30、所在地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为优化开发区。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氮磷污染物排放;原有项目含码头,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验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码头。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1.2.7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1)遗产内容表1-7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遗产类别遗产内容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16)河道(5)大运河河道正河(1)江南运河支雌河蝴唐人工引河太湖濠港(大钱港、濮淡、罗濠、汤樱、幻濠)城河、内河(2)螟塘故道、湖州城市河水源(1)湖
31、泊、水柜(1)太湖交通与漕运工程设施(10)古桥系列(6)代表性古桥(6)潮音桥、洪济桥、通津桥、晟舍塘桥、圣济桥、双林三桥其它有价值的古桥群小西街石梁桥、永丰桥、长发桥、新民桥、立新桥、朱家桥、锦秀桥、兴隆桥、戴家村桥、菩萨桥、酒仙桥、永昌塘桥、渡难桥、永安桥、龙带桥、清风桥、长春桥、保安桥、得道桥、来凤桥、同兴桥、洗马桥、郝家桥、圣堂桥、芳广塘桥、太保桥、毓秀桥、高家桥、金济桥、永庆桥、庆云桥等码头(3)南海客运码头、练市粮库码头、新市镇古码头大运河城镇和村落(4)大运河城镇(4)湖州城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潘公桥、永安桥、雪溪馆旧址、清莲阁茶楼旧址、仁济善堂南港镇南河镇历
32、史文化街区南河商会旧址、南河丝业会馆、南河天主教堂新市镇西河口等八片历史文化街区望仙桥、太平桥、广福桥、驾仙桥、德源当、杨元新酱园练市镇练市镇历史文化街区仁寿桥其他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6)古建筑(1)含山塔石刻(1)旧馆娱塘碑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南涪粮站总粮仓、敬业亭、练市粮站粮库、练市米厂圆筒仓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淡港坪田湖荡湿地(苕溪)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3)湖笔制作技艺、含山轧蚕花、湖州船拳图L2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区划分图根据第37条运河河道重点保护区与生态环境区:江南运河堤身和背水坡脚外扩30-50米为河道重点保护区。力直塘按现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
33、保护范围划为重点保护区,其它则在南、北两岸总体上都按河堤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向外10米划为生态环境区。根据湖州市城市、建设、交通、水利、航运等发展规划,在江南运河和塘的重点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区范围内,需为规划中的重要公用码头、临港工业平台及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预留一定的空间。本项目距离江南运河约为6.7km,不在保护范围内,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内容。1.2.8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于2022年3月24日由浙江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印发。表18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表相
34、关条款项目情况结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材料储运和输送过程扬尘防治措施。粉沙状原材料运输必须采用密闭运载工具,防止沿途洒落。砂石等原料堆场采用密闭料场或筒仓,不同规格的砂石设置隔离带分开堆放。厂区内物料应采取封闭式皮带运输(含码头到料库的物料输送),如需叉车、铲车等搬运输送的,各项操作应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并应采取密闭措施或相应的抑尘措施。输送过程原辅材料的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必须配备有效的捕集装置和袋式除尘器。生产过程粉尘产排点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各粉尘产排点,必须配置相应的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完好率必须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要求。厂区和厂界扬尘防治措施。厂区道路和场地,除绿化区域之外,
35、其余的地面应实施硬化,破损地面应及时修复。企业应根据企业厂区布局情况,因地制宜种植有抑尘功能的乔木或灌木等植被防护带。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扬尘防治措施。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厂区的出入口处均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入车辆车身干净,车身上的标识和车牌号码清晰可见;运输途中不得有物料跑冒滴漏。本项目原材料运输和储运过程中均按要求做好密闭、防尘措施。原料堆场均采用室内堆场及筒仓。厂区内物料运输均采取封闭式输送带,生产场所整体密闭,并做好喷淋除尘、配备袋式除尘器除尘等抑尘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各粉尘产排点均做好相应的粉尘收集和处理,除尘设施均运行完好可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区和厂界均做好防尘措施,厂
36、区道路和场地均硬化,按要求种植植被防护带。本项目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均做好扬尘防治措施,依托企业原有的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入车辆车身干净,车身上的标识和车牌号码清晰可见,运输途中无物料跑冒滴漏。符合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置措施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的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产设备和运输工具维修产生的废油、各类含油废弃物、废化学品包装物等危废必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它不属于危废的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回用或综合利用,妥善贮存、安全运输、不得随意向环
37、境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按要求危险固废进行暂存,按要求设置了1个危废暂存库。废机油和废油桶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沉淀泥沙和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明确排放标准。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全部循环回收利用,达到零排放要求。各企业应按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严格按标准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清污分流。工艺废水、作业场地及车辆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及有污染的初期雨水等必须分类收集。废水收集管沟渠、收集池、处理池、回用池底部和四周必须
38、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处理,以防废水渗漏污染环境。废水分质处理回用。各类污水须分质处理分质回用,根据需要设置预处理工艺,提高回用效率,降低回用成本。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明确排放标准,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北堡村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周边环境;冲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均通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同用于洒水抑尘。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皮带机、砂石分离机、空气压缩机等应采取减噪、隔噪措施,降低噪声贡献值;流动噪声源如汽车、叉车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区域隔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贡献值;厂区通过合理区划、区域隔离、加强绿化等措施降
39、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和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区域隔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种植隔离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1.2.9“两高项目”相关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企业项目节能登记表已于2022年12月通过湖州市南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审批(文号:潺发改能20220092)。本项目利用现有一台80OkVA变压器。根据企业能评数据,单位产值能耗为0.013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19tce/万元,低于湖州市“十四五”控制目标: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不属于浙江省高耗能
40、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浙发改能源(2018)534号)实施范围内。本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C3039,不涉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相关行业范围。(1)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表1-9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
41、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一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项目位于工业集聚点内,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仅生活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符合要求,根据本环评“1.2章”内容分析可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且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
42、化工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表1-1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严把“两高”新增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拟建项目认真分析评估其对碳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履行审批手续前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坚决停批停建。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未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国
43、家能耗单列单位的重大石化项目。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严格落实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把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按照要求落实重点行业项目产能置换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要求。根据本环评“1.2章”内容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一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且项目不
44、属于需要产能置换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要求的重点行业项目。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中相关要求。1.2.10湖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度工作计划(湖攻坚发(2023)1号)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提级。对标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要求开展提级改造。各区县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培育一批A、B级或引领企业。8月底前,工业涂装、水泥等重点行业150家企业达到B级以上要求。将C级作为企业评优评先基本要求,加快推动C级全覆盖,8月底之前力争约80%重点企业达到C级以上要求。符合性分析:本单位承诺后续营运过程中做好各项
45、污染防治措施,全力配合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提级行动,达到C级以上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1 项目概况湖州安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再生骨料年产20万吨水稳料项目位于练市镇北堡村安丰桥南城,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3(XM)平方米,购置水稳拌和楼、喷淋系统、输送带等设备进行扩建,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水稳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由湖州市南洞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208-330503-04-02-515527。本项目现已建成,但尚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于2023年3月6日收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潺分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湖潺练环整字【2023】002号)。建
46、设 内 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Q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一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1.2 项目组成情况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lo表21项目组成表本项目新增工程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车间拌和车间1个,占地面积为120Om2。储运工程仓储项目设置1个瓜子片堆场(占地面积为48Om2)、1个石粉堆场(占地面积为49Om2)、1个米砂堆场(占地面积为140m2),1个碎石堆场(占地面积为520】惊),1个炉渣堆场(占地面积140m2),2个水泥筒仓,1个煤灰筒仓,占地面积均为15m以上仓储设施均为室内。环保工程废气瓜子片堆场、石粉堆场、米砂堆场、石料堆场、炉渣堆场位于室内,输送带密封,落料口设置喷淋系统,水泥筒仓和煤灰筒仓顶呼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