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981192 上传时间:2024-04-01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102.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docx(7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通用27篇)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篇1本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一年月一日在签订: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鉴于鉴于,甲方是由国家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合作为中国大陆的移动通讯用户(“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鉴此,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许可乙方使用甲

2、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解释1 .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是指:(1)甲方会员的作品;(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组织管理的音乐作品;(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3 .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4 .预付保障金,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预先支付的保障本协议所涉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人权益的最低许可使用费。5 .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

3、载收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第二条授权1 .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 .授权曲目:共计首(具体名称及有关资料详见附件一),协议曲目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其与本协议正本加盖甲方公章(骑缝章)后方为有效。3 .授权限制: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Q第三条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4、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乙方首次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但是,甲方不因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而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3)在乙方按时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及其他可供甲方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 .乙方保证:(1)在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

5、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在结算时向甲方提供可供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结算清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按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应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千分之一。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

6、且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新使用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擅自使用附件列明之外的曲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3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7、1 .支付标准与金额(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中国大陆用户下载为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该项费用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元时,应按人民币元支付。如乙方以包月计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则本协议所涉曲目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乙方应按其向用户所收取全部包月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2)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首歌曲每年_元人民币。申请使用歌曲的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依此类推。(3)乙方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计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一元整。(4)

8、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应在使用前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的预付保障金。(5)在每一协议有效期内,当甲方许可的、乙方使用的任一歌曲应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累计超过一元人民币时,乙方应就该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超额部分在结算时支付。(6)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7个工作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当期预付保障金。上一协议有效期内所缴未冲抵完之预付保障金作为上一协议有效期内的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7)如许可协议不续展或解除,协议有效期内所缴之每一歌曲预付保障金可以冲抵同期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如不足以冲抵,剩余的欠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必须继续支

9、付;如该曲预付保障金未完全冲抵,剩余款额亦作为协议有效期内该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8)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a(计次下载业务):单曲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单曲下载发送条数X计费成功率X短信下载单价义20%b(包月下载业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包月用户总数X短信下载包月价格X20%以上公式a中的乙方单曲下载发送条数应以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收费清单为准,如电信运营商不能提供该清单或提供不完备、不准确,以致结算不能进行,双方可以乙方网关发送出的

10、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按以上公式a、b的计算结果显示的数额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同时,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单曲下载比例、单曲结算金额,以及该单曲结算金额减除当期可冲抵单曲预付保障金之后的数额等数据资料。2 .支付时间(D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预付到甲方账户。(2)双方在协议签订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费由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乙方应在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服务收入(按省级单位结算为准)起的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甲

11、方在乙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提供发票给乙方。(3)双方同意,如因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未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而造成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方须对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估算,并先向甲方支付估算费用的50%,余款待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3 .支付方式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第五条费用核查1 .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随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

12、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2 .如果乙方以其网关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进行结算,则乙方可扣除其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但上述结算方式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提供的手机振铃下载收入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核查。第六条协议期限与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一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2 .经核查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

13、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3 .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4 .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及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5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4、1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2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具有约束力。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

15、同等的法律效力。5 .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6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在本协议之前签订的关于乙方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所涉及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皆自动终止。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篇2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服

16、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解释1.音乐作品,是指:(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7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以向中国用户提供手机铃声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8 .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9 .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

17、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第二条授权1 .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 .授权曲目:共计首。3 .授权限制:(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第三条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

18、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 .乙方保证:(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

19、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o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

20、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3 .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1 .支付标准与金额(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为手机铃声

21、,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元时,应按人民币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上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首的,按首计数。(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

22、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单次收费表准版15;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

23、215;铃声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2 .支付时间(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预付到甲方账户。(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3 .支付方式(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O第五条费用核查1 .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

24、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2 .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3 .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服务收入247;80%215;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15;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4 .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

25、)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5 .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协议期限与解除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一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6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7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8 .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

26、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9 .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10 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Q

27、1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2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

28、具有约束力。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5 .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一月日返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篇3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

29、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解释1.音乐作品,是指:(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3 .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4 .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

30、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第二条授权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5 .授权曲目:共计首。6 .授权限制:(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1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第三条保证条款2 .甲方保证:(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

31、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 .乙方保证:(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

32、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

33、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o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4 .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1 .支付标准与

34、金额(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元时,应按人民币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内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首以上的每首歌曲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首的,按首计数。(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

35、预付保障金至少分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

36、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二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X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X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2 .支付时间(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预付到甲方账户。(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3 .支付方式(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O

37、第五条费用核查1 .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2 .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3 .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二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下载服务收入80%X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X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

38、毕后,此值为0)4 .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5 .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协议期限与解除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6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7 .如乙方无正当

39、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8 .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9 .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

40、承担核查费用。10 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1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2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41、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5 .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年一月一日乙方(签章):年月日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篇4本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一日在签订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鉴于,甲方是由国家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

42、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特指中*联通)合作为中国大陆的移动通讯用户(“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鉴此,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解释1 .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是指:(1)甲方会员的作品;(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组织管理的音乐作品;(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向中国大陆

43、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口口口O3 .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4 .预付保障金,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预先支付的保障本协议所涉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人权益的最低许可使用费。5 .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特指中*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收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第二条授权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6 .授权曲目:共计首(具体名称及有关资料详见附件一),协议曲目单为本协议不可

44、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其与本协议正本加盖甲方公章(骑缝章)后方为有效。7 .授权限制: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第三条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乙方首次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但是,甲方不因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而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3)

45、在乙方按时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及其他可供甲方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 .乙方保证:(1)在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在结算时向甲方提供可供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结算清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按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

46、本协议。(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应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千分之一。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且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新使用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擅自使用附件列明之外的曲目,则甲

47、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3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1.支付标准与金额(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中国大陆用户下载为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该项费用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元时,应按人民币元支付。如乙方以包月计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则本协议所涉曲目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乙方应按其向用户所收取全部包月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2)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首歌曲每年一元人民币。申请使用歌曲的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依此类推。(3)乙方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计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元整。(4)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应在使用前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的预付保障金。(5)在每一协议有效期内,当甲方许可的、乙方使用的任一歌曲应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