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卫生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一、急诊范围:急诊病人、抢救病人、危重病人及病情需要作急诊检验者。二、急诊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并注明急字和送检时间。三、住院部急诊标本由当班护士或者当班检验科人员采集。门诊急诊标本由检验科当班人员采集。四、凡急诊检验应在2小时内发出报告。住院部报告单由检验科专人送回临床科室,并作好记录。门诊报告单由病员家属领取。五、特殊危重病人的急诊报告,应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当班医师。六、将检直完毕的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送病人。七、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下班前应作好急诊检验的准备工作。八、保留生化检验标本,以备复查。九、完成的急诊检验,应在检验科急诊检验交接班记录本上作好交接班登记,并及时告知接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