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消费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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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新消费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送审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消费设施、构建“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的部署要求,促进商旅文协同发展,加快新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居民消费环境,增强全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464”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聚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加快构建“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抢抓消费热点,创新消费场景,培育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增长。(二)发展布局原则。坚持需求引领,科学规划。引导企业

2、以服务实体经济、满足消费需求为目的,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省内新消费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新消费设施建设。坚持项目引擎,创新融合。围绕满足消费需求变化,加快新消费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升供应链效能和服务体验,以数字化改造推动消费设施智慧化、品牌化、体验化发展,增强发展动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效发挥政府统筹引导和政策保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投资主体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政企间应用功能对接,推动形成多元化参与的政企协同机制。(三)内涵范围。新消费设施建设是指能够提供新

3、产品、新服务,最大限度提升消费便利性,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的设施和系统,当前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宽带网络、5G网络、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赋能消费市场变革,以产业升级推动消费升级,提升便民化水平。二是物流支撑体系建设,主要是指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三是新型消费场景建设,主要是指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互联网+”等消费新业态,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消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消费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

4、,新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新消费基础设施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全省智慧商圈零突破,打造50个夜间消费新场景,共建120个便民生活圈,完成20个县域商贸中心、60个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升级。到2030年,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新型消费产品的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打造3-5个智慧商圈,实现便民生活圈全覆盖,“智改数转”示范企业达到20户。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1.培育建设“智慧商圈”。加快完善商圈布局,培育一批以商业集聚区为中心向周边扩展,具有一定

5、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智慧商圈。推动传统商圈智能化改造升级,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和实际需要,在商圈主要出入口和核心公共区域逐步配置智能传感器、高清摄像头等设备,提升商圈自动感知、识别和采集数据的能力。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商圈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互动和运行监测,规范采集客流、车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定期发布商圈客流、业态、品牌分析报告,为商家精准营销和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在商圈主要路口设置“慢行导视系统”电子屏,展示商圈周边的餐饮、娱乐、文化、旅游信息等,为商圈内的游客提供指引。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通商场之间以及周边公共停车资源的信息壁垒,实现

6、商圈内的停车共享。(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部门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级政府负责,不再列出按职责分工负责)2 .着力打造“智慧街区”。不断完善省级步行街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城市特色街区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在现有街区中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进行改造提升,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智慧化特色街区,全力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加快推广应用5G技术,加大智能设施投入,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细化街区日常管理。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完善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智能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运行安全监测、客源监

7、测和消费行为分析,引导商户科学调整经营策略,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提高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商业集聚辐射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快发展“智慧商店”。引导实体零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聚焦重点领域,通盘考虑、分类指导,着力推进传统商业数字化、社区零售智能化,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打造一批体验良好、服务精准、管理智能的智慧商店,更好地满足数字时代消费者新需求。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应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新技术

8、改善门店经营,推进智能导购、智能停车、电子结算、自助收银等智能化、便捷化技术及其设施设备应用,推广立体展示、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网订店取(送)等新模式。支持商家在门店核心公共区域内铺设无线访问接入点设备,实现无线宽带(WIFI)全覆盖。设置智能储物柜、自助手机充电设备、轮椅或婴儿车等自助租赁设备,以及智能机器人等,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购物体验。引导零售企业采取“直播带货”模式增加销售额,鼓励零售企业应用无人值守技术,实施传统零售门店“24小时”店铺托管服务。全面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商业资源进一步下沉社区,满足居民便利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二)完善商贸流通支撑体系。4 .完善农村商贸流通设施。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产地型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菜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不断完善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线上线下流通渠道。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加强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促进形成重点品种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整合低温屠宰、低温冷冻、冷链运输、检验检疫、包装加工等设施资源,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构建一体化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在全省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改造和建设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责任单位:省

10、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推进商贸物流数智赋能。打造高标准现代物流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产业集聚区,纳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范围。培育以数智赋能为引领的商贸物流城市,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推广使用智能仓储、无人配送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引导载具租赁企业入驻市场,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和循环共用,通过标准化作业单元、信息化手段应用,提高装卸、周转、运输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三)规划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6 .加强夜

11、经济载体培育。以首批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为新场景打造阵地,推动景区、特色商业街区等延长营业时间,开发一批精品夜游产品,丰富夜间体验活动。支持有条件地区综合考虑现有消费集聚区总体现状、发展前景、消费场景打造、新消费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申报第二批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培育建设一批多业态并举、辐射带动能力强、集聚效应突出、具有当地特色和吉林品牌的标志性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动建成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 .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升级市场基础设施,完善仓储、分拣、加工

12、、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加快数字化改造,着力推进商品市场信息化,拓展平台化经营,增强仓储物流、品牌孵化、金融支持综合服务能力。分类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优化升级,加快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应用与平台化发展速度,推进农产品市场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等数字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和智慧物流为支撑加快商品市场向平台化发展,提升商品市场供应链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保障8

13、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新消费设施建设工作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上下衔接、政策落实、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各市(州)、县(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落实配套政策,加大设施建设保障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 .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做好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

14、,研究制定新消费设施建设的政策,统筹土地、资金、人才、数据等资源要素支持新消费设施建设,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和丰富适应新消费设施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支持新消费设施项目、新消费设施建设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强化项目储备。建立全省新消费设施在建和储备项目清单。做好新消费设施项目储备、动态跟踪、推进实施等,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给予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新消费设施薄弱领域,加强本区域、本行业新消费设施项目的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I1.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新消费设施项目和新消费场景建设情况的宣传推广,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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