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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绩效考核计分细则为更好地执行XX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子公司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一、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计分子公司年度考核得分(100分)=工作业绩指标得分(95分)+共性指标得分(5分)+正向指标得分+负向指标得分。(一)工作业绩指标计分1.经营收入指标计分。经营收入分为必成值、期成值(在必成值的基础上增10%,下同)、奋斗值(在期成值的基础上增10%,下同)。经营收入以财务报表确认的归属于当年的不含税收入为准。该项指标基本分值为30分(弘泰公司本项指标基本分为75分),当实际完成值等于必成值时,
2、得基本分;当完成超过或低于必成值时,按以下计分细则计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1)必成值21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4乐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4队减1分;当期成值V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2乐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1%,加1分。(2) 1亿元必成值20.5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6%,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6%,减1分;当期成值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4%,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2%,加1分。(3) 0.5亿元必成值20.1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8%,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8乐减1分;当期成
3、值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4%,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2%,加1分。(4)必成值VO.1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10%,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10%,减1分;当期成值V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5%,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3乐加1分。佐证材料要求:由经营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进行确认。2.净利润指标计分。净利润分为必成值、期成值、奋斗值。考核净利润=经营收入一经营成本,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筝),不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土地摊销、物业经营权摊销、集团分摊的利息。该项
4、指标基本分为40分(城投公司、弘泰公司本项指标基本分为1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当完成超过或低于必成值时,按以下计分细则计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1)必成值20.2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4乐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4%,减1分;当期成值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2%,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1乐加1分。(2) 0.2亿元必成值20.15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6乐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6%,减1分;当期成值V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4%,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2轨加1分。(3) 0.15亿元必成值20
5、.1亿元。当实际完成值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8%,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8%,减1分;当期成值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4%,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2%,加1分。(4)必成值VO.1亿元。当实际完成值W期成值时,每超过必成值10%,加1分。每低于必成值10$,减I分;当期成值V实际完成值W奋斗值时,每超期成值5乐加1分;当实际完成值奋斗值时,每超奋斗值3乐加1分。佐证材料要求:由经营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进行确认。3 .项目建设任务指标计分。项目建设综合指标计分(城投公司)基本分为35分,根据具体工作任务情况设置具体分值。佐证材料要求:项目建设相关文件、资料
6、(包括完成投资佐证材料、项目移交清单、(预)接审单等),由经营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确认。4 .党建工作(含扶贫)指标计分。党建工作(含扶贫)指标基本分为10分,仅对设立党(总)支部的子公司进行考核。由集团公司组织宣传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等单位对党建及扶贫工作的考核评分细则有关文件及要求进行考核。佐证材料要求:相关文件、资料、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学习及活动照片等,由组织宣传部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确认。5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计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基本分为5分,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上级机关部署要求,对被考核对象在全面从严治党与廉洁从业方面进行考核。
7、佐证材料要求: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账等,由审计监察部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确认。6 .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计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基本分为5分,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对被考核对象在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进行考核。佐证材料要求:相关会议资料、活动资料、工作台账等,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确认。被考核对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为。分,并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7.其他工作指标计分。其他工作指标基本总分为5分,结合具体工作任务情况设置具体分值。能够量化的指
8、标直接通过计算得出得分;不能直接量化计算的指标,但又是工作重点,该类指标通过考核人对被考核对象履行该项指标的行为观察,收集事实依据,根据事实依据或综合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按照各层级考核人权重比例计算得分。(二)共性指标计分子公司的共性指标基本分值为5分,包括外部和内部服务对象的评价情况,主要通过市长热线办理服务、内部服务协作等方面获取评价结果。1.市长热线办理服务考核计分(3分)。市长热线处理工作考核得分包括退单及时率、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计分。无收到市长热线处理单的该项直接得分。(1)退单及时率:及时退件量/回退诉求件总量X1.O0怆退单及时率达到95%及以上不扣分,每降低K扣0.5分。
9、存在搪塞推诿退件,转派其他单位后经查实属于推诿的,对退单单位每件扣0.5分。(2)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量/办结总量X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不扣分,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0.2分,其中主席信箱、国办件未按要求答复的,每件扣0.5分。(3)回访满意率:满意的诉求件量/承办诉求件总量X1.oO斩满意率达85%及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扣0.5分。2.服务协作满意率计分(2分)。服务协作满意率二配合及时性评分(权重50$)+配合质量评分(权重50$),通过调查评价表获取评价结果。(三)正向指标加分考核期内子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1 .评比、达标、表彰加分(1)
10、获得中央、国务院评奖、达标、表彰的项目,属于全面性、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4分;属于单项表彰的,每项加2分。如表彰分等次的,特、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分值权重的100%、80%.60%.50%加分;不设特等奖的,顺延递补。(2)获得国家部委(含副部级)、自治区、省级以上机关评奖、达标、表彰的项目,属于全面性、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3分;属于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5分。如表彰分等次的,特、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分值权重的100%、80%s60%、50%加分;不设特等奖的,顺延递补。(3)获得国家部委下设二级局(厅级)、自治区主管部门(不含内设机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表彰的项目,属全
11、面性、综合性的,每项加2分;属于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如表彰分等次的,特、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分值权重的100玳80%.60%.50%加分;不设特等奖的,顺延递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授奖单位不包含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协会、学会、论坛等。2 .工作成效加分工作经验或成果获得总结推广运用,在全国、全区、全市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不包含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会议发言和书面介绍材料,不含在会议中作工作汇报和一般性工作发言),或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予以推广,或国家部委(含副部级)、自治区(含厅级)以上单位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加“编者按”的工作简报印发全
12、国、全区、全市,符合下列条件的,子以相应加分。(I)获得中央总结推广运用,属于全面性、综合性的,每项加4分;属于单项的,每项加2分。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表扬的,每项加2分。(2)获得国家部委(含副部级)、自治区及省级以上单位总结推广运用,属于全面性、综合性的,每项加3分;属于单项的,每项加1.5分。获得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签字批示肯定表扬的,每项加1.5分。(3)获得国家部委下设二级局(厅级)、自治区主管部门(不含内设机构)总结推广应用,属于全面性、综合性的,每项加2分;属于单项的,每项加1分。(4)获得市委、市人民政府总结推广运用,属于全面性、综合性的,每项加2分;属于单项的,每
13、项加1分。(5)被列为全国性试点、示范点,每项加2分,列为全区性试点、示范点,每项加1分。试点、示范点应是上级行政机关、党群部门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探索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等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技术,在国内、区内个别或少数地区、部门(单位)确定的实验性工作联系点。(6)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或工作经验具有独创性,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向全市推广,每项加1分。(7)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创新举措,或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重大项目,经市国资委认定取得实效的,对集团公司有重大贡献、重要意义、重大影响的,每项加1分。(四)负向指标扣分细则
14、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扣分。1.通报、批评、约谈(1)受到中央、国务院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2)受到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办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3)受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含市委督查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4)被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国资委约谈的,每次扣1分;3 .问贵、立案、处分(1)年内出现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每起扣1分。同一事件涉及多个所属部门(单位)的分别予以扣分,单位、个人因同一事件被问责的以最高扣分
15、计算,不累计扣分。(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导致较大决策失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存在“三重一大”违规行为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每项视情况扣1-2分。(3)中层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司法等机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每起扣2分;其他人员每起扣1分。发生以上情况,实行责任追溯。主动发现、主动报告的,不扣分。(4)因决策失误或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害或引发责任事故发生,受到媒体曝光并经查属实的,予以相应扣分。其中受到国家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受到自治区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5)企业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环境
16、污染责任事故、资产损失、恶性竞争及债务风险事件等情况,每项视情况扣5-10分。(6)除上述事项外,企业发生违规违纪或者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每项视情况扪053分。二、子公司领导班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计分领导班子个人月度、年度考核得分(100分)=工作业绩指标得分(80分)+共性指标得分(20分)。(一)工作业绩指标计分子公司领导班子个人工作业绩指标基本分为80分。子公司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与其所负责子公司的总体绩效指标一致,结合具体工作权重设置指标分值;子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具体分工职责,对所在公司的总体绩效指标进行分解,确定个人的工作绩效指标及分值。子公司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月度、年
17、度工作业绩指标计分细则同子公司年度工作业绩指标计分细则一致。能够量化的指标直接通过计算得出得分;不能直接量化计算的指标,但又是工作重点,该类指标通过考核人对被考核对象履行该项指标的行为观察,收集事实依据,根据事实依据或综合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按照各层级考核人权重比例计算得分。(二)共性指标计分子公司领导班子个人共性指标基本分为20分,包括职业素质、管理能力方面的评分,根据业务工作量及完成任务情况赋分。职业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理论学习,自觉学习专业、技术知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能力:正确理解上级指令,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实现目标;工作积极主动
18、、遇事不推诿,与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好。发生下列情形进行逐项扣分(最多扣20分):1.协作精神差、贻误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一项扣1分;2 .每推脱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3 .出现失职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同一类失误连续发生,第一次扣2分,以后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8-4 .信息反馈拖延一次扣1分;5 .协作配合中被集团相关部门或其他子公司投诉并经核实的每次扣1分;6 .执行制度犯原则性错误,损害公司利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20分;7 .泄露未公开事项或应保密事项,损害公司利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20分;8 .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追责
19、问责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20分。三、申报、审核和反馈(一)加分申请和减分申报申请加分的,按照加分“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考评子公司须在绩效考核表中填写加分事项,报送申请表电子版,同时附送上级部门文件或领导批示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便核验。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请。加扣分项目原则上以考核当年1月I日至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正式文件为准。非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列入当年加扣分的项目,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考评统计,具体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审定。有扣分情形的,各子公司要如实申报。不如实按期申报也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经核准确属扣分情形的,按双倍扣分处理。(二)审核和反馈1.初审。经营管理部依照计分标准对各子公
20、司计分和加扣分情况进行严格初审。2 .审定。经营管理部将各子公司计分和拟加、扣分情况提交公司经营班子审定。3 .反馈。经营管理部将计分和加扣分情况与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一并反馈。四、其他事项(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求以市绩效办认定的加分项目为准。除以上加分项目外,被市绩效办采纳并最终给予绩效加分的其他项目或事项,按照每项2分计取。(二)评比、达标、表彰和工作成效加分中同一内容获得多个层次或多种形式表彰、推广的,按照最高分数只计一次加分;同一事项被多级部门、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按照最高分数只计一次扣分。(三)加分事项由多个部门或子公司共同努力完成的,承担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按上述标准加分,配
21、合部门或子公司按上述标准分值的50%加分。各类型单项加分分值不超过3分,所有加分总分值不超过10分。同一工作内容符合多项加分要求的,按最高分值只加分一次。(四)绩效考核佐证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可按该项指标10%的分值比例,予以扣分;未能证明指标完成情况且无法实地核验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对于抽查到的项目,无正当理由又不配合核验的,该项目可直接认定为未完成;现场核验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可直接扣完赋予该项指标的全部分值。(五)各子公司绩效考核材料应按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要求及时提交,月绩效考核材料应于次月5日前提交,年绩效考核材料应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具体日期按实际通知要求)。适逢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提交。每推迟I日提交的,扣1分。本计分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