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浙师大校内商业街部分剩余经营服务用房招租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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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浙师大校内商业街部分剩余经营服务用房招租规则受产权方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其所属的浙师大校内商业街部分剩余经营服 务用房。为使本次招租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使国有资产 的效益最大化,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 定本规则。一、招租原则本次公开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标的情况(一)标的名称:浙师大老科技楼三处商铺,具体清单如下:序 号标的名称及坐落间数面积(约门)招租底价 (元/年)竞租保证金 (元)租期备注1西一楼109-111室378. 7528620060000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 年

2、6月30日自营文具 店2西二楼235室124. 75283005000空置3西二楼240室124. 75300805000空置4西二楼241-242室251.755800010000空置5杏园106-107室233. 5610137640000空置(二)标的房屋情况:标的房屋坐落于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均为沿街商铺,其中标的1-4位于北门 商业街,标的5位于杏园主干道。目前标的1为学校自营文具店,固定资产(评 估值54020元)清单详见附件,其他标的均为空置状态,以现场实况展示为准。 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出租人委托的房屋使用权,面积、具体坐落及所辖范围仅作参 考,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三)此次公开招租

3、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招租行为已经出租人内部决策程序 及相应批准通过。三、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招租底价:详见以上标的清单。(二)竞租保证金:详见招租清单,每份保证金对应相应的标的号,不计利 息;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本次竞租指定标的号,竞租人交纳对应标的保证金,可参与该标的的竞价, 不得参与其他标的的竞价;如希望成交多个标的,须交纳对应多个标的的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下一工作日起不计息 返还,但其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则不予返还。竞得人有

4、依 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三)履约保证金:标的成交后,对应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 金,不计利息,作为履行合约义务的担保。四、租赁期限、租金及租赁用途(一)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 Bo(二)租金情况:成交价即为每年年租金,租金不包含卫生费、水电气费等 其他一切规费税费。(三)本次招租不涉及装修免租期和优先承租权人。(四)租赁用途:标的1限用于文体用品经营;标的2-4限用于服装饰品、 瑜伽、书店经营;标5限用于服装饰品、美甲、数码用品经营。五、标的展示竞租人可自行实地勘察标的房屋坐落、面积、实际现状等,一切费用由竞租 人自行承担;

5、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标的房屋坐落、面积、实际现状 等均无疑义。六、招租方式、竞租人条件(一)招租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出租。(二)竞租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已经按本办法规定报名参加竞租者,即为竞租人。 3、竞租人应遵守本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七、公开出租程序(一)公告:由出租人委托交易所在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O等媒介发布公 告。(二)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办法,有疑问可向出租人和交易所 咨询。(三)本次公开招租所面向的主体,可以在公

6、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名, 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四)报名期间,拟参加竞租者可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现场察看的 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五)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六)交易所在网站上公告本次公开成交结果。(七)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A)出租人与竞得人签订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样本)。(九)出租人与承租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八、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6时止。(二)报名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三)报名方法:1、拟参加竞租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

7、地点向交易所报名。2、拟参加竞租者可到交易所查阅招租公告、办法,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 交易所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疑义。3、竞租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1)现场踏勘承诺书。(2)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 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人和受 托人须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同时到报名地点现场办理委托手续。4、报名时须签署竞租人承诺函及交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不得他人委托 打款,不计利息。(四)报名截止时,若征集到一个及以上意向承租人的

8、,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确定承租人。九、现场竞价会(一)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整。竞价地点:金华市丹溪 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二)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三)竞租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四)竞价规则:现场竞价以招租底价作为起叫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年租金报 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竞买人口头报价或举牌应价均可,每次举号 牌即表示按宣布的加价幅度递增一档;口头报价需同时举起号牌,不受递增一档 的限制,一经竞价不得撤回。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可

9、视场上情况 调整加价幅度。主持人在喊两次最高年租金报价后没有再加价的,主持人喊第三次 即表示成交,主持人宣布该最高年租金报价为成交价格,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最终 竞得人。若产权方设有保留价的,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租标的若有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租的,优先承租权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 优先承租权,即当场内出现最高报价时,由主持人宣布转入优先承租权的询价程序。(五)现场竞价具体程序:1、竞租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2、主持人点算竞租人;3、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5、现场竞价开始;6、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7、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8、根据竞价规则,主持人宣

10、布最终年租金成交价格和最终竞得人;9、竞价完成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十、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一)款项支付:1、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租金、招租服 务费。(开户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 账号:)O2、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年租金X3%计算(取整至个位)。3、水电(一户一表)等各类规费,均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时足额交纳。 卫生费收费标准按一楼400元/间/年、二楼200元/间/年收取,按2. 5年共计费 用与第一年租金一并交纳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因交付时间原因实际未满2. 5年 的,多交部分不予退还)。4、第二

11、年(起)的租金的按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 出租人支付。未满一年的租金,按年租金365 (自然天数)X实际租赁天数计 算支付。(二)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付清第一期租金及招租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 赁合同,租期起始日即为合同签订之日。(三)本次标的交接,在出租人与承租之间进行,移交时按标的现状进行 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毕。H*一、违约责任(一)竞租人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标的场地坐落、面积、实 际现状等均无疑义,成功竞得后,不得以标的场地坐落、面积、实际现状等各参 数为由提出疑义或拒绝履行成交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

12、格。(二)竞得人未按照本规则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 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三)竞得人应对竞租人承诺函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 证金不予返还。(四)竞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相应成交款项及服务费。若竞得人未 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视同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 资格,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五)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并不予返还其竞租保证金。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竞租人应在竞价前认真查阅本项目相关资料并参与出租人或交易所 组织的实地勘察活动,对擅自勘察现场所造成

13、的标的疑义等,出租人和交所概 不承担责任。(二)竞租人应妥善保管竞租号牌,并对本人、授权代理人及其他持举其竞 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三)竞租人进入竞价现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它竞租人 竞价,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正常的主持工作,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拍价 格,否则将取消竞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四)标的1所属固定资产在合同签订后一并由竞得人接收,按实际交付时的 数量和品类进行移交结算,根据标的1固定资产评估清单中所载评估单价及实 际移交数量计算总金额,在移交清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单独支付至出租 人指定银行账户(该结算价款不包括在标的年租金范围内)。(五

14、)本次标的房屋招租仅为出租人委托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的设施、物品 均不在本次招租标的范围内,招租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现状为准。在承租 期间若发生渗漏、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等问题,均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 承担相关费用。若因该现象未得到及时维护修缮导致第三方损失或发生索赔的, 该赔偿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及解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竞得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对房屋现有结构进行改动,未经出租人同意, 不得擅自将房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与他 人调剂交换以及将该房屋给第三方使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自 行承担,出租人概不负责。承租期间出现的各类纠纷由竞得

15、人自行承担责任,出 租人不予出面协调与解决,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办公、经营涉及消防安全、规划审批验收等手续 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须向有关部 门报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的设施(含门、窗等)进行修缮或装修,费用由竞得 人自行承担。修缮或装修作业过程中涉及的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噪音扰民、施 工安全等,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落实,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八)若租赁期内出现房屋渗漏、被淹、裂缝、设施坏损、地面破损或塌陷 等问题,竞得人需自行承担维护修缮工作,相关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因该现 象未得到及时维护修缮导致第三方损失或发生索赔的,该赔偿费用

16、由竞得人自行 承担及解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九)竞得人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 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 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人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 和法律责任。(+)本次招租标的房屋如存在欠缴物业费、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在移 交前由出租人承担,移交后由竞得人承担。(十一)因城市建设、拆迁征收、道路改造及其他国家法律政策等规定需要 收回该房屋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竞得人必须在出租 人发出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离腾空,费用自理,所造成的损失不得向出租人 追偿,竞

17、得人须充分理解承租该房屋涉及的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风险。(十二)竞得人有责任维护管理好标的房屋,在租赁期满时,将该房屋按出 租现状、面积等完整地归还出租人,并将租赁房屋所属可移动物品及附着物清出 搬离。逾租赁期后出租人有权要求追偿及处置该场地上的任何物件及附着物,出 租人对竞得人不作其他任何赔偿。(十三)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招租文件表述 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房屋 质量、具体位置、设施设备等以现场现状为准,并以现状进行移交。竞得人须明 确知悉并接受房屋的租赁用途、产权情况、政策风险等限制条件。标的房屋无产 权证明文件,竞得人

18、办公或经营所需的证照、许可、备案等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 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无法办理,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本次竞租标的一切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能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 疵的担保责任,交易所通过目录、勘察报告等方式对竞租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判 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租标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 间内实地察看了解竞租标的具体情况,一旦进入竞价会参加竞租,即表明竞租人 已完全了解情况,同时认可并遵循交易所的一切处置规则,认可本合同的各项条 款的约定,认可出租人出具的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样本)中的各项条款 的约定,同时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房屋实际现状情况,并

19、愿意承担 一切责任。(十五)除竞得人、租金价格、履约保证金等事项外,本规则未提及的有关 租赁事项参照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样本)有关条款执行。(十六)文件的补充:本次处置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的,交易所可在竞价活 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租人,也可以在宣布正式竞价会前由主持人当场口头说 明。(十七)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客观原因导致本次招租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招 租活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十三、附则本规则由出租人和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7日竞租人承诺函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方已详细阅读本次招租活动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金华市浙师大后 勤服务有限公司浙师大校内商业街部分剩余经营服务用房招租规则、招租公 告、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样本)等,并对所有条款予以认同,对标的 房屋已进行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同意并接受标的实际情况、现状等,并愿承担 由本人的竞租行为引起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竞租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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