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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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 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日 期: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83# 东区建招公字【2016】058号工程名称: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盖章):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政府采购机构(盖章):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

2、营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7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4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投标报名55招标文件的获取56投标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的媒介58联系方式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141.6 费用承担141.7 保密141.8 语言文字141.9 计量单位141.10踏勘现场141.11 投标答疑会141.12 专业分包141

3、.13 偏离151.14终止招标152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53.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53.1投标文件15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84投标20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开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205.2开标会议程序206资格审查、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资格审查216.4评标227合同授予237.1 定标方式237.2中标候选人公示237.3 中标通知237.4 履约担保238重新招标

4、和不再招标248.1 重新招标248.2 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 异议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71审查标准271.1 初步审查标准271.2详细审查标准272审查程序272.1 初步审查272.2详细审查282.3(合格制)选定合格投标人282.4资格证件的澄清283审查结果283.1提交审查报告283.2重新进行招标283.3补充说明28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81. 技术标评审281.1初步评审

5、281.2详细评审282.资信标评审293.商务标评审293.1初步评审293.2详细评审304.推荐中标候选人30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37第二卷38第七章 图 纸38第三卷39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四卷40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402投标函422开标一览表4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75项目管理机构486其他材料51第一卷第一章 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83# 东区建招公字2016第058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

6、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5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建设地点:云门山路(北一路至城阳路)。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北一路至城阳路路段,道路主路、雨污水管线、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计划投资: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788.93774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4.3591万元。计划工期:159天。建筑垃圾数量及

7、种类: 7500立方。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

8、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5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9、,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邮 编:257000联系人:刘主任电 话:0546-8263107、0546-8370158电子邮件:dyqghb8263107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邮 编:257000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0546-8270786电子邮件:dyq8260052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

10、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监督电话:0546-8203692技术支持:1356105670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营市东营区2号办公楼联系人:刘主任电话:0546-8263107、0546-83701581.1.3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46-8270786邮箱: dyq82600521.1.4项目名称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云门山路(北一路至城阳路

11、)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

12、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10.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地点: 逾期不参加视为投标企业充分熟悉施工现场,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1.11.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R召开,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15时00分召开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

13、月23日11时书面答疑问题提交地点: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政府采购机构303室。电子版提交邮箱:dyq8260052(邮件主题注明:XXX公司-XXX项目答疑问题 )。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书面澄清在答疑会现场领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凭证按时参加投标预备会。未在答疑材料上有效签字的按放弃投标权处理。1.12专业分包R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其内容及接受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等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经建设单位认可。1.13偏 离R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14、 偏差调整方法: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等2.2.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澄清文件。未在澄清文件上有效签字的按放弃投标权处理。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修改文件。未在修改文件上有效签字的按放弃投标权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

15、证金从招标管理机构已备案的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人须在2016年7月13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整。户名: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东营银行开发区支行(东营市沂州路68号)帐号:812162001421001852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收据由招标人开标现场确认。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投标企业法人基本账户未在东营市招标办备案(以东营建设信息网公示为准)或投标企业法人基本账户

16、与在东营市招标办备案的不一致(以东营建设信息网公示为准)的,按放弃投标权处理。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3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

17、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证书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投标保证金收据(黄联)、投标人与列入名录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社保单位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

18、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6月1日(含)至2016年5月3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投标人将以上所有有效证件原件自行装入袋内单独密封(身份证可不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袋内资料名称及数量,密封袋上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提交的取消投标资格。3.

19、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7.3.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3.7.3.3装订要求商务标书:1份正本,4份副本;资信标书:1份正本,4份副本;技术标书:5份不分正副本。4.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R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20、情况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照签到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专家7人(工程造价专家不低于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缴纳,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公示完成后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从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东营市东营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中标人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认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不得超过中标

21、金额的10。户名:东营市东营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号: 6660 6010 0100 0065 18开户行:东营银行西城支行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初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889377.40元;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

22、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标、技术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不可擦写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密封袋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5份,同时按本须知10.4“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23、理人、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

24、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0.1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

25、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其它 要求中标后,中标企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且现场出具的身份证、注册证与本人信息相符,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核实;若发现虚假信息,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6、、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2016年7月13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签订承诺书:本项目为本公司自行投标,不存在借用、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行为,不发生工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标后,施工现场实行投标项目管理班子(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每天每人两次刷脸考勤制度,每缺勤一次罚款5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备注:开标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承诺书到东营市东营区2号办公楼231房间进行约谈,未按时约谈并签订承诺书的按放弃投标

27、权处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

2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

29、(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政府采购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30、政府采购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招标人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1.4.4 投标时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对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但按相关规定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投标人应主动澄清,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投标;1.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公告、

3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6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投标人自行负

32、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1 投标答疑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

33、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答疑会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投标答疑会的,视为放弃投标。1.12 专业分包1.12.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等限制性条件。1.12.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第三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3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4终止招标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

34、发放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4)评标、定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35、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

36、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1.2纸质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1.2.1商务标书格式应按照第九章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应至少包含以下资料:(1)开标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其他需提交的材料。3.1.2.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1

37、)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明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内容);(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以上技术标书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3.1.2.3资信标书格式应按照第九章中的

38、“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应至少包含以下资料(复印件):(1)信誉承诺函;(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5)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等;(6)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7)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黄联);(8)与列入名录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9)企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材料。3.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技术标书;(2)商务标书;(3)绑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QDZ)格式; (4)其他需要说

39、明的投标资料。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年;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市场询价;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东建字2016164号文件规定;人工费执行东建字2015123号文件规定;设计图纸。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编制。3.2.2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40、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2.3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4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否则投标无效。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6本项工程的材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必须采购经国家、省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优先采购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材料及设备,并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

41、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对材料和构配件等,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报有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施工企业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本项工程材料及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及档次要求,将材料及设备分为不允许调价材料和允许调价材料两个类别。在招标答疑时具体明确不允许调价材料和允许调价材料的品种范围。1、对不允许调价材料,执行东营市工程建设现行材料预算价格。2、对允许调价材料的质量、价格,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协商,由招标人认可。对允许调价材料采购的买卖合同,由施工企业(中标人

42、)依据招标人认可的生产厂家、质量、价格等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以上材料、设备金额及施工和安装费用都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额之中。工程结算审计时,如果价格因素发生变动,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及跟踪审计人员共同协商确认,据实调整差价。在材料暂定价格据实调整差价过程中,如果中标人提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材料价格进行了让利,就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了低于成本报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责任。无论招标人、工程结算审查单位,还是任何相关职能部门都不得违反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情况进行认可或调整。凡是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允许调价材料的质量、价格,都必须经招标人、监理单

43、位、施工企业共同协商,由招标人认可。如果招标人不与中标人协商,单方直接确定了材料及设备的质量、价格,是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程序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招标管理机构已备案的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人须在2016年7月13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整。户名: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东营银行开发区支行(东营市沂州路68号)帐号:8121 6200 1421 001852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收据(黄联)由招标人开标现场确认。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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