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790229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衡水市快递条例.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衡水市快递条例已经2022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2日衡水市快递条例(2022年8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9日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快递服务,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的规划、服务、安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县域公共配送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并将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末端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城乡配送网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承担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支出责任。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财政

3、、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发挥组织协调、宣传引导作用,维护快递经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第六条鼓励邮政企业在确保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与其他快递经营企业共享邮政营业网点、智能信包箱、邮政运输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第七条鼓励快递经营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快递经营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第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局并设立快递末端服务场

4、所、智能快件箱。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建设智能快件箱或者预留建设智能快件箱的场地。第九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在适宜位置设置接收快件场所。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为快递经营企业投递快件提供便利。快递从业人员在进入上述区域为用户提供快递服务时,应当遵守物业服务单位对作业时间、通行路线、停靠区域等的相关规定。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5、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第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快递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分支机构名录。快递经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投递范围、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第十三条快递经营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面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

6、、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快递经营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第十四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投递,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件人同意。快递经营企业在交付快件时,应当提示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查验;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查验。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使用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或者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及时告知收件人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或者智能快件箱的名称、地址以及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收件人不同意使用快递末端服

7、务场所或者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因收件人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进入等客观情况不能按址投递的,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与收件人协商确定新的投递方式。快件无法投递的,快递经营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快递经营企业在分拣、运输、收投快件时,应当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操作,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和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第十六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快递经营企业在快递业务量高峰时段临时聘用人员的,应当与其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责任。

8、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保障从业人员休息休假、工资薪酬、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同时对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快递安全。快递经营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规定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对寄件人身份和交寄物品进行信息登记。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第十八条快递经营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收集

9、、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第十九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和用户对其服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投诉,并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用户对快递经营企业的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者未在七日内收到快递经营企业答复的,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等形式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提出申诉的用户作出申诉答复。第二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

10、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第二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快递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不符合快递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露天场地堆放和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

11、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存在抛扔、踩踏等野蛮分拣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快件损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快递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投诉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本条例关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适用于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