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政策(DOC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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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定价模式在现有的定价机制下,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天然气价格时,不管是出厂价、管输价还是终端用户价格,均采用成本加成法,即依据天然气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兼顾用户承受能力来确定天然气价格。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天然气价格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据天然气供应的自然流程实行分段管制定价。我国天然气的主要消费对象为直供大用户和城市燃气用户。直供大用户是一些天然气消费量很大的工业企业,其天然气价格由大用户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谈判形成。城市燃气门站是干线输气管道的最后一站,也是天然气进入城市配气系统的入口点,城市门站价格由地方配气公司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谈判形成。在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下,国家发改委制

2、定天然气出厂价(井口价加净化费)和管输价,地方配气公司的气价由当地政府通过下属的物价局制定。如图:天然气价格政策发展1994年,政府对天然气实行进口基准价,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2002年,国家调整了天然气价格结构,首次采用了价格调整机制,并且实行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与煤炭原油及液化石油气的联动体系。2005年,发改委出台了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政策,将用户分为化肥、直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等三大类,同时根据气体来源(如长庆油田、青海油田、大港)等地区实行一档或二档的不同气体价格。当时规定天然气每年调整一次,其调整系数也是根据原油、煤炭和LPG等加权价格来制定的。但实际未能实现每年调整。2007年

3、11月,由于国内长期气价比较低,促使发改委将工业气体价格一次性地调整了35%左右,同时提高了车用天然气的价格。2010年4月,发改委对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2010年5月底,政府再度宣布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为0.23元/立方米。同时,一二档气价并轨。2011年12月,在广东广西实行天然气改革。确定了统一的、最高上限的门站价格。广东、广西的门站价格,是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4、%。随后,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2.74元/立方米和2.57元/立方米)。气价改革方向2011.12发改委文件: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

5、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瑞银:我们认为净回值法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根据发改委的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的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方法来自于:(1) 确定上海为定价基准点(2)与替代能源挂钩(3)考虑承受力这种净回值法,我们认为其将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第一,

6、 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反映了需求:因为天然气在工业用的主要的竞争能源是燃料油,而在民用方面则是LPG。第二, 一地一价法,限制最高价,让上游更趋于竞争。由于过去采用的是成本加成法,导致在气源引进方面考虑不周,有些海上LNG价格偏高,难以承受。在现有的一地一价法中,高价气源的需求则没有保证。有望促进低成本的优质清洁能源供给。第三, 通过管输费和流向倒推价格。这是为未来可能更市场化的天然气定价和贸易作一些虚拟准备。净回值法仍有一定的调节空间净回值法虽然说大部分根据定价地的基准价格和管道输送费用来确定省(区)的门站价格,但是还留下了很大的调节空间,为适应不同地区的价格承受能力。我们认为,如果以上海为

7、基准点,则至广西的价格应该高于广东的门站价,因为广西是通过西二线的广东直线联通全国管网的;因此广西的低价反映了更低的居民收入和承受力水平。如果以此类推,我们认为如果未来要将此方案推广至全国,则北京的定价相对敏感性会更强,未来是否会推行具有不确定性。另外中国仅有一个定价中心是否合理,是否还需要另外一个北方的定价中心。净回值法可能仍然是一个过渡方式净回值法是中国的天然气管网并不独立,以及网络尚未完全建成之前的一个半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我们认为如果条件逐步成熟,竞价上网也不失为一种最终的定价方式,因为鼓励上游开采,降低成本,增加供给,同时调节需求,是天然气定价的目的。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等4 我国天然气

8、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 4.1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 我国天然气价 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建立竞 争 性 的 市 场 ,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 目 前 ,我国天然气定价 机制改革的目标应是进一步 规 范价格 管 理 , 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 格 关 系 , 建 立 与 可 替 代 能 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 的 机制 , 逐 步 提 高 天 然 气 价 格 水 平 。4.2 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策略 4.2.1 下游利用加权定价法计算天然气终端消费价 以 我 国分地区分类用户可替代能源 ( 一 般 选 23 种 ) 种 类 、结 构 、价 格 为 基 础 ,按 照等热值能源等价的 方

9、 法 , 利用加权定价法 , 可 得 出 我 国 天 然 气 终 端 消 费 价根据以上公式制定出天 然气终端消费价后 , 以 后每年可根据 上年的可替代能源消费变 化 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对天然气终端消费 价 进行调整 。4.2.2 中 游 采 用 “两 部 制 ”法 制 定 管 输 费“ 两 部 制 ” 定价法是目前国外通 行 且 比 较 成 熟 的 天然气管输收费 方 式 。 在 “ 两 部 制 ” 收 费 结 构 中 ,天然气管输费分为 “ 管输容量预订费 ” 和 “ 管 输 使 用费 ”两 部 分 。 “管输容量预订费 ”是 一 种 固 定 费 ,仅 根 据 管 输 用户向管输公司预订

10、的管输容量而定 , 是 为了补偿天然气 管道运输中的固定成 本 与相关固定成 本 而 设 立 的 。 “ 管 输 使 用 费 ” 是 一 种 灵 活 的 费 率 ,仅 根 据 用户实际的输气量 收 取 , 其费率水平与天然 气 管 输 中的变动成本和相关变动费用有关 。 “ 两 部制 ”的 收 费方式有助于管道投资者收回 投 资并获得 合 理 收 益 ; 有利于提高管输系统负荷 , 充 分 利 用 管 输 能 力 ,降低单位输气量成本 5 。4.2.3 上游利用净回值法确定天然气出厂价 设天然气终端消 费 价 格 为 Pt , 计划期内的产品 产 量 为 Q ,则下游天然气企业计划期的总收入为

11、 :X=PtQ (2)总收入优先扣除 应上缴国家的税金和企业适 当 的 利 润 , 再 依 据 “ 最 少 投 入 ” 的 原 则 , 对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逐 项 扣 除 ,便得到天然气门站价格 :Y=X-T1-W-C (3) 式 中 :Y 为天然气门站价格 ;X 为下游企业总收入 ; T1 为 国 家 税 金 ;W 为下游企业适当 利 润 ;C 为 维 修 管 理 等 费 用 。根据天然气门站价格计算 出天然气出厂价 , 天 然 气 出 厂 价 = 天然气门站价格 - 管 输 费 。 此 时 的 天 然 气 出 厂 价 就与竞争性能源挂钩 , 可 清 晰 反 映 出 市 场 的 需

12、求 状 况 。历年价格文件特急 发改价格200527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节约用气,优化用气结构,促进天然气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并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和原则 近期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

13、动态调整的机制。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遵循的原则,一是要体现价值规律的要求,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二是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以及天然气工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四是兼顾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区别情况,稳步推进。 二、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简化价格分类,规范价格管理。 1、简化分类。将现行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及通过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户合并为城市燃气用气。简化后的气价分类为化肥生产用气

14、、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用气。 2、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根据天然气出厂价执行情况,同时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将实际执行价格水平接近计划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气田的气量,以及全部计划内气量归并为一档气,执行一档价格。范围包括:川渝气田、长庆油田、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的全部天然气(不含西气东输天然气);大港、辽河、中原等油田目前的计划内天然气。除此以外,其它天然气归并为二档气,执行二档价格。 (二)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 为增加政府定价的灵活性,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将天然气出厂价格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一档天然气出厂价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可在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由供

15、需双方协商确定;二档天然气出厂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为10%,下浮幅度不限。(三)理顺比价关系,建立挂钩机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系数根据原油、LPG(液化石油气)和煤炭价格五年移动平均变化情况,分别按40%、20%和40%加权平均确定,相邻年度的价格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其中:原油价格根据普氏报价WTI、布伦特和米纳斯算术平均离岸价确定,LPG价格为新加坡市场离岸价,煤炭价格为秦皇岛车站山西优混、大同优混和山西大混煤的简单平均价格。 鉴于一档气价与二档气价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档气价先启动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在3-5年过渡期内,一档气价(包括忠武线

16、出厂基准价)暂不随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调整。 (四)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 1、将目前自销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为二档气出厂基准价。 2、将归并后的现行一档气出厂价格,作为不同油田一档气出厂基准价,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各类用气的出厂基准价调整到二档气价水平。其中化肥用气以及新疆各油田、青海油田的天然气适当延长至5年。 3、西气东输气源地相对独立,且要经过长输管线运输,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价格暂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 (一)根据各类和各地用户承受能力的不同,区别各油田情况,适当提高一档气出厂价格,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见附表。鉴于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

17、现行天然气实际执行价格水平差异较大,为避免执行统一调整后价格对现有低价气用户影响过大,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天然气基准价格实际提价幅度不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即如果用户用气按调整后价格测算的提价水平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则按每千立方米提价50元执行。 (二)考虑到忠武线2004年刚刚通气,湖南、湖北地区天然气使用还在起步阶段,忠武线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天然气出厂价在调整后基准价基础上要适当下浮。 (三)化肥用气出厂价格执行调整后的出厂基准价,暂不浮动。 (四)上述调整后的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自2005年12月26日起执行。 四、认真做好天然气出厂价格改革的有关工作 (一)地方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

18、门要结合本地情况,依照法定程序,考虑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 (二)天然气出厂价格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后,供需双方要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充分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用户用气数量和用气特性等,供气企业不得单方面确定价格,特别是对新疆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协商,认真听取用户意见,稳妥实施。中石油、中石化要认真执行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不得搞价格歧视,不得对内部企业和外部企业实行两种价格政策。 (三)为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管理,供用气双方要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供

19、气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气条件满足用户需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价格行为,严禁随意涨价或变相加收其他费用。 附: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表: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表单位:元/千立方米油田名称用气类别出厂基准价格川渝气田化肥用气690工业用气875城市燃气920长庆油田化肥用气710工业用气725城市燃气770青海油田化肥用气660工业用气660城市燃气660新疆各油田化肥用气560工业用气585城市燃气560其他油田化肥用气660工业用气920城市燃气830注:1、供需双方可以表中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10%的幅度

20、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2、忠武线天然气出厂基准价相应调整为每千立方米911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发改电2007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有关规定,为抵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距,现就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一)全国陆上各油气田(包括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输气系统等)供工业用户

21、(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下同)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其中,1、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下同)基准价格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现行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的结算基准价格,按调整后基准价格与现行供城市燃气基准价以及工业用气与非工业用气数量加权平均确定。工业用气和非工业用气数量由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根据实际供气情况协商确定。 (二)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 (三)工业用户

22、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暂不上浮。 (四)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二、放开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各油气田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三、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城市天然气汽车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有重要作用,列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序列,但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

23、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燃气公司或CNG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四、妥善处理调价影响。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结合油价调整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五、上述各项自2007年11月10日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不得搭车涨价或擅自提高非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

24、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价格2010789号文件发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其具体内容如下:近年来,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不断上升,执行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运输业务亏损严重。为缓解企业亏损,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供气,决定适当提高执行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键所在执行富农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调整后的各输气里程的具体价格详见附表。二、上述价格自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附表:执行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输价格调整表单位:元/立方

25、米输气距离(公里)现行价格调后价格50以下0.0360.116511000.0410.1211012000.0470.1272012500.0580.1382513000.0630.1433013500.0680.1483514000.0740.1544014500.0790.1594515000.0850.165发电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电20102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

26、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决定适当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天然气相关价格政策和配套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相关价格政策 (一)适当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调整后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见附表。 (二)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

27、10%,下浮不限,即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上述出厂(或首站)价格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三)明确今年进口中亚天然气价格政策。鉴于2010年进口中亚天然气数量较少,进口中亚天然气价格暂按国产天然气供同类用户价格执行。 二、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从紧控制销售价格提价幅度。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调整销售价格要按照从紧的原则安排。配气价格和城市燃气公司收益偏高的城市,要适当降低配气价格,缩小提价幅度。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 (二)简化气价分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用户类别

28、,气价分类复杂的城市,要适当归并简化分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气同价政策。 (三)研究推行差别气价政策。用气量季节差、峰谷差较大的城市,可以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四)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

29、内调整到位。 三、健全相关配套措施 (一)确保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稳定。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与用油相比,用气车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的影响,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运价调整前,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对城市公交,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各地在合理核定CNG加气站购销差价的基础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CNG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上交地方财政

30、,统筹用于天然气价格调整发生的补贴支出,具体办法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另行确定。 (二)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补助。各地要通过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管和舆论宣传引导 (一)保障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以及其他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天然气生产和运输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天然气价格政策。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监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天然气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

31、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三)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引导社会舆论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及政府的决策意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千立方米备注: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油气田用户分类现行基准价调后基准价川渝气田化肥690920直供工业12751505城市燃气(工业)13201550城市燃气(除工业)9201150长庆油田化肥710940直供工业11251355城市燃

32、气(工业)11701400城市燃气(除工业)7701000青海油田化肥660890直供工业10601290城市燃气(工业)10601290城市燃气(除工业)660890新疆各油田化肥560790直供工业9851215城市燃气(工业)9601190城市燃气(除工业)560790大港、辽河、中原 油田一档气二档气平均化肥660980710940直供工业1320138013401570城市燃气(工业)1230138013401570城市燃气(除工业)8309809401170其它油田化肥9801210直供工业13801610城市燃气(工业)13801610城市燃气(除工业)9801210西气东输化肥

33、560790直供工业9601190城市燃气(工业)9601190城市燃气(除工业)560790忠武线化肥9111141直供工业13111541城市燃气(工业)13111541城市燃气(除工业)9111141陕京线化肥8301060直供工业12301460城市燃气(工业)12301460城市燃气(除工业)8301060川气东送12801510发改价格201130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气,决定

34、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思路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

35、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二、主要内容 (一)作价办法 1、确定计价基准点(中心市场)。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2、建立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略低于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原则确定。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按照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

36、PG)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计算。同时,为保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竞争优势,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价格暂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测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计算公式为: P天然气中心市场门站价格(含税),元/立方米; K折价系数,暂定0.9; 、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 P燃料油、PLPG计价周期内海关统计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元/千克; H燃料油、HLPG、H天然气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净热值(低位热值),分别取10000千卡/千克、12000千卡/千克和8000千卡/立方米。 R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目前为13%。 3、确定广东、广西两省(区)天然气门站价

37、格。以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 上述门站价格是指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地方管道公司、城市燃气公司、直供用户等)的交气点价格。 (二)价格管理形式 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上述方法形成的门站价格为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 (三)价格水平 根据上述方法,按20

38、10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进口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每桶80美元左右)测算,确定广东、广西两省(区)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 考虑到两省(区)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两省(区)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保持基本稳定。 (四)适用范围 门站价格管理适用于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五)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天然气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广东、广西两省(区)价

39、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保障市场供应 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天然气生产和调运,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试点的相关工作。 (三)规范价格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要规范省内天然气管道和城市配气价格管理,严格控制省内天然气管网加价,引导天然气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偏高的配气价格。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降低价格改革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引导媒体充分领会国家政策意图,客观报

40、道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争取社会各方面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五)及时总结经验 试点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改革试点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完善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一 月二 月三 月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合 计合 计合 计四 月五 月六 月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合 计合 计合 计下午13:0017:00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

41、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

42、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

4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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