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431232 上传时间:2023-02-1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青岛市煤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1抽样方法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样数量见下表:表1抽样数量序产品名称抽样数量1煤制品蜂窝煤随机抽取五块蜂窝煤,再随机抽取其中两块分别封存,一块作为检样;一块作为备样。2其他型煤随机抽取样品IOkg,其中5kg作为检样,5kg作为备样。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全硫GB/T2142挥发分GB/T212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2、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34170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