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工程揭阳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揭阳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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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揭阳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六年三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51.1 编制依据51.2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91.3 评价等级101.4 评价范围及环境功能区121.5 环境保护目标151.6 评价因子及执行标准161.7 评价时段23第二章 现有工程分析242.1 项目概况242.2 医疗废物焚烧量及组成情况262.3 焚烧工艺272.4 医疗废物处理工艺流程282.5 营运期污染情况调查及分析312.6 现有工程水平衡352.7 现有工程污染

2、物排放统计362.8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37第三章 二期工程分析413.1 工程概况413.2 处理工艺流程573.3 营运期污染分析583.4 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673.5 污染治理措施69第四章 区域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744.1 自然环境概况744.2 社会经济现状794.3 区域污染源概况调查81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95.1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895.2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955.3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035.4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065.5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07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16.1 施工期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3、1116.2 营运期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12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1497.1 环境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1497.2风险保护目标1547.3 事故影响分析1557.4 风险防范措施1637.5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687.6 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特殊要求1737.7 健康危害评价与卫生防护距离1757.8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78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1818.1 医疗废物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1818.2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1828.3 水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878.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908.5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1918.6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1978.7 医疗废物全过程

4、管理措施1988.8 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209第九章 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2119.1 清洁生产评述2119.2 处置方法2119.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219第十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2110.1 社会损益分析22110.2 环保投资估算22210.3 环境损益分析22310.4 综合分析225第十一章 公众参与22611.1 公众参与方式22611.2 环境信息公开22611.4 公众意见调查23711.5 公众参与小结251第十二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25212.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25212.2 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25412.3 环境保

5、护目标的可达性25712.4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5712.5 小结258第十三章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25913.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执行机构25913.2 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5913.3 服务期满后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6613.4 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267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及建议27014.1 建设项目概况27014.2 本次工程污染防治措施27014.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7114.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7214.5 环境风险结论27314.6 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论27414.7 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27414.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

6、析结论27514.9 公众参与结论27514.10 项目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27614.11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建议27614.12 综合评价结论276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言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选址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北部山区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旁,负责处理揭阳市全市的医疗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含汞废物、易燃废物、甲级传染性废物、放弃麻毒药品、危险或腐蚀性化学物质)。项目主要建设1套4吨/日的医疗废物高温连续热解装置,并配套相应烟气处理系统、废物收运系统、废物暂存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灰渣收集系统及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服务

7、设施等。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于2008年12月5日取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8490号),并于2014年2月13日取得了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揭市环验20147号),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随着揭阳市医疗机构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揭阳市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倍增,根据调查揭阳市2015年相关医院及卫生院等单位的医疗垃圾收集统计情况(详细见表3.1-1),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大达到999963kg/季度

8、(10.96t/d),而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的处理规模为4t/d,已远远不能满足整个揭阳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因此扩建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势在必行。特别是,2013年普宁市非法买卖医疗垃圾事件被媒体曝光:在普宁市人民医院,医疗垃圾被当成普通玻璃和塑料进行交易,如“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卖给玻璃厂,“小瓶”直接卖给废品收购站,经过简单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针筒、输液瓶则当作塑料也卖给废品收购站,经过废旧塑料加工厂,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进入市场流通。该事件严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事件发生后,揭阳市、普宁市两级政府组织调查组展开调查,相关违法人员经查处后得到严惩,各

9、医疗垃圾非法回收点已被查封。因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揭阳市人民政府、揭阳市市委办公室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处置,目前,揭阳市仅有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这一家医疗废物处理机构,且处理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整个揭阳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量,经研究决定,同意扩建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综上,为了能更有效地处理逐年增加的医疗废物,确保对医疗废物的统一、规范化处置,因此扩建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8t/d)不仅十分必要,也是迫在眉睫的。揭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建设工作,计划建设“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并责成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等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揭阳

10、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北部山区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旁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内东北角,不新增用地。处理规模为8t/d,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4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揭阳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现有工程等相关技术资料,开展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工作,并分别于2014年11月3日及2015年5月23日分两次公示了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本项目为医疗废物焚烧处理,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对项目周边环

11、境的监测、调查,确定本次评价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项目医疗废物焚烧烟气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项目焚烧炉渣、飞灰和污泥等危废的处理处置;总量控制。经本次评价得出主要结论: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上,严格落实项目设计方案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项目在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北部山区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旁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内东北角建设,其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89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图1-1 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地理位置图1-2 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周边环境敏感点第一章

12、 总 则1.1 编制依据1.1.1 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13、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施行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发布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施行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施行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第 002 号,1987年3月20日发布1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施行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施行1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4、,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施行20、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2003年10月15日施行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22、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10日颁布23、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2003年12月19日颁布24、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2004年1月19日颁布25、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

15、格2003874号,2003年11月18日颁布 26、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号,2004年2月18日颁布2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7月1日施行2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施行29、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施行3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2000年5月29日发布3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施行3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

16、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011年8月31日颁布3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颁布34、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1.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施行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施行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7月1日施行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第四次修正5、关于颁布的通知,粤环2004106号,2004年6月11日颁布6、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01年3月1日施行7、关于

17、印发的通知,粤环200799号,2007年12月29日发布8、广东省实施规定,粤环监199925号,1999年10月1日施行9、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2008年4月28日发布11、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2008年6月30日发布12、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7年7月1日施行。1.1.3 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

18、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发2004 58号)9、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环办200453号)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范(GB/T16453-1996)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1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12、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19、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1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14、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7-2005)1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16、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8-2005)17、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5)1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保总局卫生部环发2003188号)19、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

20、B18597-2001)2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22、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23、医疗废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GB/T 18773-2008)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2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26、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27、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2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1.1.4 地方相关规划1、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21、纲要(2006-2020年)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4、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具、处置场所及包装物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指引5、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6、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7、揭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8、玉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1.1.5 项目相关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揭阳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2、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8490号3、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22、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揭市环验20147号)1.2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1.2.1 评价目的(1)调查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环境敏感点及其环境质量保护目标。结合规划协调性分析,保证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工程选址的要求。(2)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处理工艺特点,弄清施工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采用模式预测和类比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评价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产生的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水体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本项目所处理的医

23、疗废物在运输、贮存、焚烧处置全过程以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全时段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允许范围之内。(3)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对医疗废物的运输、贮存、焚烧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避免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工程内部因素而引起风险事故的发生。提出厂址的卫生防护距离,保障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输路线和厂址附近居民的环境安全。(4)分析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建设阶段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为本工程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建议措施和对策。(5)提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计划,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服务

24、期满后遗留危险固废的处置方案和生态恢复方案,以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6)根据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公众意见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结论,给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对本项目选址、运输路线和工程建设方案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7)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的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2.2 评价重点(1)项目选址的合理合法性评价。(2)对医疗废物在运输、贮存、焚烧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3)施工期以非污染生态影响为主,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厂址占地、植被破坏、弃土和水土流失影响。(4)营运期以大气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为主,兼

25、评水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和噪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的评价重点为正常工况焚烧炉排放的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异常工况焚烧炉排放的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应对措施。(5)服务期满后以危险固废影响和生态恢复评价为主,包括遗留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其它遗留危险废物仍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对这些危险固废提出处置方案;提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厂址的生态恢复方案。1.3 评价等级1.3.1 水环境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量共为14.33m3/d,一期工程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量共为18.24m3/d,则整个厂区总共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量共为32.57m3/

26、d。此外,在雨季,生产区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0m3/d。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至揭阳市东径外草地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厌氧池+SBR+砂滤+二级反渗透”工艺进行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SS和石油类等,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废水量小于1000 m3/d,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表1.3-1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指标污水排放量(m3/d)水质复杂程度水域规模地面水域类型判定级别判定依据2001000复杂、中等、简单大、中、小三

27、级本项目指标68.77简单小三级(2)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属导则规定的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场地岩(土)层单层厚度大于1.0m,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包气带防污性能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含水层为不易污染;地下水环境不属于饮用水源地及其他相关保护区等地下水敏感区,本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小,水质简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的等级划分标准,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根据水域分布特点,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延至周边山脚及小溪流。1.3.2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根据医疗废物焚烧工程的工艺特点,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

28、程项目选择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HCl、Pb、HF和二噁英类作为定级因子,经预测,其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站标率分别为:0.881%、2.2%、2.12%、0.01%、0.023%和0.1%,其中SO2、NO2、HF和HCl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分别距离本项目下风向255m、720、420m,918m处。项目所在地为低山,属复杂地形。考虑到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含有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二噁英,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3.3 声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选址为一般山区,距离周围居民点在10

29、00m以上,声环境功能区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废物焚烧系统,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中规定设备噪声限值为85dB(A),厂区周围无噪声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声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3.4 非污染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在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北部山区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旁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内东北角建设,不会新增占地,属于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工业类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章节4.2.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

30、评价无需定级。1.3.5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包括医疗废物和发生应急排放情况时二燃室排放的烟气。生产过程的潜在危险环节为医疗废物运输过程、焚烧过程中二燃室超压应急排放等,从保证环境安全性考虑,定性为重大危险源。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2004)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定为二级,主要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1.4 评价范围及环境功能区1.4.1 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等级和项目周围环境特征,本工程的评价范围见表1.4-1和图1-2。表1.4-1 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评价范围一览表环境要素/影响

31、对象评 价 范 围地表水环境西山溪及其支流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废水排放口上游500m到西山溪下游9km河段,共计9.5km长度。地下水环境厂址周边地理单元项目边界外延至周边山脚和南侧小溪流大气环境厂址周围项目选址为中心,以项目为中心方圆5km范围内声环境厂址边界项目占地红线外200m包络线范围内的区域生态环境陆生生态项目占地红线外100m包络线范围内的区域环境风险厂址及运输线路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范围以及运输线路附近社会环境厂址所在区域与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相同1.4.2 评价范围所属环境功能区(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本项

32、目所在区域水体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为:枫江潮州揭阳交界深坑控制断面段为类水,功能为工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而枫江支流西山溪以及本项目附近的小溪流(西山溪二级支流,与项目最近的距离约200m)在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没有划定功能区,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5),西山溪以及本项目附近的小溪流执行类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下图。图1.4-1 揭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环境空气功能区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所在

33、区域环境质量标准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5),本项目评价范围位于环境空气二级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为一般山区,无居民点,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关于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5)及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1.5 环境保护目标1.5.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附近的西山溪及其支流的水质保护目标为类,同时,据调查项目南面约2km有一鱼塘(属东径村,面积约130亩,为家鱼养殖功

34、能),此外,医疗废物运输路线上还可能经过某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因此,本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使项目周围的西山溪及其支流、东径村鱼塘及医疗废物运输路线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会受到本项目施工以及运行的明显影响,维持水质现状。1.5.2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具体情况见前言图1-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使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之内。1.5.3 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1.5.4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以陆生生态为主,保护目标为厂址附近及项目西、南

35、两侧生态严控区(最近距离约950m)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1.5.5 环境保护目标完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的管理,制定有效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落实,把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程度,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有效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把可能发生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重点保护对象为厂址周围3.0km范围内的居住区、村民点、医院、学校、管理站和工厂职工、鱼塘等以及医疗废物运输沿线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住区、村民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点。经调查,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位东南方向1020m处的东径村(详细测绘证明见附件7),具体相对位置见图1-2。表1.5-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区序号

36、敏感点名称注功能相对项目方位离厂界距离(km)规模(人)保护目标1 揭阳监狱(旧)特殊目标点东南3.02000环境空气二类环境风险二级2白云村居民点东3.513003白云林场(属白云村)东1.64宝山林场居民点东3.5355东径村居民点东北1.022006下径村居民点东北1.55007军田村居民点西3.184008广东省生态严格控制区生态敏感区西、南0.959西山溪河流南小型地表水III类10西山溪支流河流南小型11小溪流河流南小型1.6 评价因子及执行标准1.6.1 大气环境(1)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为:SO2、NO2、PM10、HCl、H2S、HF、Hg、Pb、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等11项。影

37、响预测和分析因子为:SO2、NO2、PM10、HCl、HF、Pb、二噁英类等7项。(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属环境空气二级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b参考执行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1987),其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指标,参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作为评价标准。臭气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二级厂界标准值(臭气排放量限值为20,无量纲)。评价标准值见表1.6-1。表1.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时间标准值选用标准SO2年平均60

38、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g/m31小时平均200g/m3PM1024小时平均150g/m3HF日均值0.007mg/m3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0.020mg/m3HCl日均值0.015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1小时平均0.05mg/m3H2S小时均值0.01mg/m3Hg日均值0.0003mg/m3Pb年均值0.0005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9、的二级标准日均值0.0015mg/m3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1987)臭气浓度小时值20(无量纲)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噁英年均值0.6pgTEQ/m3参照执行日本年均浓度标准(3)污染物排放标准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本项目焚烧炉的焚烧量为333.3kg/h,执行适用于焚烧量为3002000kg/h的标准值,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35m。标准值详见下表。表1.6-2 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焚烧量3002000kg/h)序号污染物标准值(m

40、g/m3)序号污染物标准值(mg/m3)1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8氮氧化物(以NO2计)5002烟尘809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13一氧化碳8010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0.14二氧化硫30011砷、镍及其化合物(以As+Ni计)1.05氟化氢7.012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1.06氯化氢7013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以Cr+Sn+Sb+Cu+Mn计)4.07二噁英类0.5TEQng/ m3注:标准来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二级厂界标准值(臭气排放量限值为20,无量纲)。1.6.2 地表

41、水环境(1)评价因子现状调查与评价因子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悬浮物、石油类、NH3-N、Cd、Hg、As、Cr6+、Fe、Mn、Pb、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总硬度共16项。施工期影响分析因子为:SS。(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西山溪及其支流的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西山溪最终汇入枫江,该河的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表1.6-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类污染物类pH6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DO5粪大肠菌群数10000个

42、/LBOD54Hg0.0001CODMn6Cd0.005CODCr20Cr6+0.05氨氮1.0Pb0.05石油类0.05SS30Fe0.3Mn0.1标准来源:SS参考选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表1.6-4 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pHBOD5CODCrSSNH3-N石油类标准值69209060105.0标准来源: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周

43、转箱清洗消毒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将回用于烟气冷却、湿法出渣及水泥固化等用水,需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回用水标准值详见表1.6-5。由于建设项目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揭阳市东径外草地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再深度处理,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可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1.6-5 回用水污染物控制标准污染物工业用水水质标准污染物工业用水水质标准pH6.58.5色度30度CODCr6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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