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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及信息分析 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及信息分析北京理工大学马丽 摘要:欧洲专利在申请、审批和授权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图书馆查新检索工作者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应注意一 些问题,以利于保障我国跨国企业的利益. 关键词: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查新;保护;异议;分案申请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及信息分析 随着国内外技术、经济竞争的加剧,科技信息服务的重要性日 益受到广泛的关注,企业已成为图书馆查新检索工作者提供科技 信息服务的重要客户。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在大量国内企 业迈出国门的同时由于事先缺乏对国外专利政策及相关专利技术 法律状态的了解,其面临着严峻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
2、,大规模的涉 外专利争端已逐步显现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本文以欧洲专利为对象,在分析其授权机制、审批程序等专利 政策的同时,主要研究并讨论了查新检索工作者在进行欧洲专利 法律状态检索时应注意的几个要点,以期查新检索工作者能为我 国的企业用户提供精确有效的专利信息以保障其利益. 一、欧洲专利公约的授权机制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是一个地区性、 国家间的专利组织,现有27个成员国,另外还有3个邀请国家. 欧洲专利公约为它的成员国提供了专利方面共同的法律制度 和统一授予专利的程序。它的审查程序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及 授权后的异议制度。提出欧洲专利申请时,
3、可以指定一个、几个或 全部成员国,一旦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即可在所有指定国生效, 与各指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授权的专利具有同等效力。欧洲专利 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然而,欧洲专利公约仅仅负责欧洲 专利的审查和授权,对于欧洲专利的维持、行使、保护,以及他人请 求宣告欧洲专利无效,均由各指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进行. 二、欧洲专利审批程序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于1977年11月1日 成立,负责欧洲专利的审批。欧洲专利局一般的审批步骤分三个 阶段:受理、形式审查、建立检索报告、公布(自申请日起18个月 后);实质审查(自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由申请人提出请 求
4、);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公告授权. 另外,在审查流程中,申请人或异议人都可以向申诉庭起诉,且申 诉庭的决定为终审. 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查新检索工作者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可以通过欧洲专 利局免费提供的Epoline系统。Epoline系统是一个在线的数据库, 它包括所有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指定国专利申请的全部著录数据以 及这些申请从首次公开到审查、异议、申诉、授权的流程中产生的 数据。该系统对于查看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提前获知 重要情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等,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1.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系统。查新检索工作者可以通过 网址http:/ww
5、w.epoline.org进入Epoline系统。进入后,点击导航栏 中的Register Plus进入检索页面。系统提供了两种检索方式:简 单检索和高级检索。其中简单检索较为常用,但只能在一个字段下 检索;高级检索可以进行最多三个字段的组合检索. 以高级检索为例,其检索界面提供了三个检索字段选择框,在 检索字段选择框中共有11个字段可供选择,分别是Publication Number、Application Number、Date of Filing、Date of Publi- cation、Priority No.、Priority Date、Applicant、Inventor、Rep
6、resenta- tive、Opponent和Classification(IPC)。用户可在各选择框内任选一 个字段,进行单个字段检索或多个字段组合检索。每个字段最多只 能输入四个检索项. 2.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及信息分析。对于跨国企业而言, 专利的有效范围、审批结果及保护期限信息是其实行“充分利用失 效专利、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策略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查 新检索工作者进行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焦点。本文以三个实 例对其进行分析. (1)欧洲专利的有效范围。欧洲专利公约涉及27个成员国。因 此,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不能笼统地说一件欧洲专利是 处于有效或无效状态,应通过检索,详
7、细描述该专利在各指定国的 法律状态. 以公告号为EP1571952的欧洲专利为例进行检索(检索日为 2009年1月20日)。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 “status”项,对于该欧洲专利显示的是“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出异 议”,说明该专利申请已授权,且自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没有人 提出异议。确定该专利权在成员国的生效范围。查看“Legal Status”显示类目下的“Designated Contracting States”一项,系统 显示该专利指定国有AT、BE、BG、CH、CY、CZ、DE、DK、EE、ES、FI、 FR、GB、GR、HU、IE、IT、LI、LU、
8、MC、NL、PT、RO、SE、SI、SK和TR. 但截至检索日,该专利在其中的CZ、DK、FI、IT、NL、RO、SI、SK、BG、 SE、GR、ES、MC和PT等14个成员国已失效,因此即使该欧洲专 利还处于有效状态,也只在余下的13个成员国有效。确定专利 权是否已过保护期。欧洲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 经检索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3年10月30日。显然,截至检索日 该专利还处于专利权保护期内. 该件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结论为:截至检索日,该欧洲专 利在AT、BE、CH、CY、DE、EE、FR、GB、HU、IE、LI、LU和TR等13 个成员国有效. 本案例着重强调的是欧洲专利
9、的有效范围问题。一件欧洲专 利即使授权了,也可能由于未向某些生效国提交专利译文或缴纳 年费等原因,而造成该欧洲专利在相应成员国失效。而对于跨国公 司和企业,依据专利的有效范围可相应地选择“充分利用失效专 利”或“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策略. (2)异议和分案申请情况。同其他国家专利相比,欧洲专利在 申请和授权方面具有特殊性。例如,欧洲专利局规定,在公告日起 9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因此,查新检索人员在检索欧洲专 利的法律状态时不能仅依据系统在检索结果主页面提供的主要信 息,还要详细查看审查过程文件中的信息,比如异议审理结果等. 以公告号为EP0619321的欧洲专利为例进行检索(检索日为
10、 2009年1月20日)。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 “status”一项,系统显示“专利已授权”。再查看异议信息。在 “Opposition(s)”一项,系统显示有异议信息,但系统仅提供了异议 人、异议提出日期及异议程序的发展情况,并未提供异议的具体审 理情况。要了解更具体、详细的异议信息,可查看“All Documents (审查过程文件)”显示类目中的内容,通过查看其中的“2007年11 月8日公布的异议审理结果”,发现审理结果为“专利权被宣告无 效”,虽然我们无法预知后续的诉讼程序可能出现的审理结果,但 我们根据此信息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该欧洲专利已被宣
11、告无效,但仍需要密切关注后续的诉讼结果。确定有无分案申请 以及分案申请的法律状态。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 “Earlier application(s)”一项,系统显示该专利的母专利为 “EP0476014”。查看“Divisional application(s)”项,系统显示该专利 的子专利为“EP0902034”和“EP0953835”。再确定母专利和两个子 专利的法律状态,经检索母专利“EP0476014”已授权且在13个生 效国范围内均处于专利权保护期内,均为专利有效状态;子专利 “EP0902034”和“EP0953835”均为“视为撤回”状态. 本案例
12、着重强调的是欧洲专利审查过程文件中的信息。在本 案例中,如果仅注意查看检索结果主页面提供的“专利已授权、未 过保护期”信息,势必会得出该欧洲专利在其有效成员国目前处于 有效状态的结论。如此,很可能导致跨国企业无法充分利用该项技 术,甚至付出巨额资金用于购买该项无效专利. (3)专利权的保护期。欧洲专利权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为了使跨国企业能及时利用专利技术,查新检索工作者还应重点 关注相关专利的专利权保护期. 以公告号为EP0391224的欧洲专利为例(检索日为2009年1 月20日)。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项,系统显 示“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
13、出异议”,说明该专利申请已授权,且自 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专利的申请日为1990 年3月28日,截至检索日该专利仍在专利保护期内,但将于明年 失效。因此,相关企业可对其密切关注. 掌握专利的法律状态,对跨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或贸易决策具 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查新检索工作者需要在工作中密切 关注目标专利法律状态的动态变化,并与时俱进地研究欧洲专利 授权机制、审批程序等专利政策的动态变化. 参考文献:何艳霞.EP1366680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J.专利文献研究,2007(5). 齐嘉萍,陈卫明.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使用与实例EB/OL.http: /. 3李建蓉.专利信息与利用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作者邮箱:mary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