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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检员培训安检员培训 操作规程 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准备工作 1.1安检工应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胸卡,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规范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携带相应工具。 1.2居民用户安检工作应采取至少提前3 天在小区单元门张贴安检通知单或提前电话约定安检时间。 2.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操作程序 2.1燃气管道及附件的安全检查 2.1.1燃气管道应无变形,外观防腐层应完好,焊口、弯头及穿楼板套管处应无泄漏。 2.1.2 燃气管道应安装牢固,不得暗封、暗埋。 2.1.3燃气橡胶软管不应穿天花板、地面、门窗、墙体或埋地,中间应无接口,应无老化、皲裂、刮痕
2、或破损等现象,长度应不超过 2米,软管两端连接处应有固定措施。 2.1.4燃气管道严禁擅自改动。 2.1.5燃气管道应无重物搭挂,不得以管道为基础走线,严禁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 2.1.6燃气管道的管托、管卡应牢固、完好无损坏。 2.1.7燃气管道穿墙或楼板处应设有套管并封堵严密。 2.2阀门的安全检查 2.2.1阀体无裂纹、接口处无燃气泄漏。 2.2.2阀门周围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2.2.3阀门手柄应完好、启闭灵活。 2.3燃气表的安全检查 2.3.1燃气表外观无损坏,安装端正、牢固,无倾斜、受力现象。液晶屏显示正常,封印、管封无损坏,表托牢固,检测燃气表进出口连接丝扣和
3、表体应无泄漏。 2.3.2燃气表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 1.4m,灶具与燃气表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 10cm。与电源插座、电源开关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 cm。 2.3.3 点燃灶具时取出燃气表内电池,重新点火测试,如点火成功,判断该用户的仪表为故障状态。 2.3.4抄取燃气表读数,填写到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 2.4用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2.4.1检测用气设备各连接处应无燃气泄漏,燃气灶具与软管的连接处应有固定措施。 2.4.2 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 2.4.3壁挂炉、热水器的烟道应单独设于户外,禁止与公共烟道连通。
4、2.4.4燃气管道上不得连接超过仪表量程的壁挂炉、热水器、灶具等用气设备,且燃气灶具均应具备熄火保护功能。壁挂炉、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禁止安装在浴室内或封闭处,与支架的接触均匀平稳,朝向合理,便于操作。 2.5特殊居民用户的安全检查 2.5.1对于拒检用户,安检工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2.5.2在安检周期内三次约检不成且已经超过安检周期的用户,安检工应按长期不在家、无法取得联系的用户做好登记,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2.5.3对于精神疾病类患者、智障人员用户应事先与用户的监护人取得联系,约定安检时间,安检时需两人参加。当发现其有极端倾向时,应及时撤离并报告。 2.6居民户
5、内安检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2.6.1漏气 2.6.1.1当发现有漏气时,应先判断漏点后,开窗通风,关闭泄漏点前端控制阀门进行维修。安检工无法处理的,应立即上报,派修处理。安检工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疏散措施,等待维修工进行处理,安检工需等维修工到达现场并交接完毕后,方可撤离。 2.6.1.2若属于用户私改导致漏气的,安检工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端控制阀门,告知用户整改,必要时由执法大队处理。 2.6.2不安全用气 2.6.2.1当发现居民用户存在不安全用气行为时,安检工应对用户的不安全行为及危害进行告知,并在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中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6.2.2对到期未整改的用户应报告
6、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停气处理,并告知因中止供气而产生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2.6.3盗气 2.6.3.1安检工发现居民有盗气行为时,应保护好现场和证据,并立即上报公司处理。 2.6.3.2属于采用技术手段盗气的应由仪表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燃气企业的计量主管人员、燃气执法人员、检定机构的技术人员、用户共同参与公开进行鉴定,参与各方应现场签字确认鉴定结论。 2.6.3.3根据现场证据及采用技术手段盗气的鉴定结论,将案件交给执法人员处理。 2.6.4直通表 2.6.4.1对安检中查出的直通表用户,视现场实际情况,非人为破坏导致直通的,由供气方组织换表,安检工应对更换前、后仪表的电子和机械部分的底数进行确
7、认、上报。更换直通表程序按照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居民户内燃气表维修更换实施办法第四章进行处理。 2.6.4.2人为破坏导致直通的属盗气行为,按盗气规定处理。 2.6.5拒绝检查用户 2.6.5.1安检中遇到的拒检用户由安检工在拒检用户、特殊用户、无法联系用户记录表中登记,并定期将拒检用户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必要时,对拒绝安全检查用户采取停气或销户处理。 2.6.5.2对拒检用户的上报、等待批复处理期间,燃气企业对于楼层条件允许的用户宜采取激光甲烷遥测仪进行安检,有泄漏的应立即停气并处理。 2.6.6无法联系用户 2.6.6.1在安检周期内无法取得联系的用户,应在用户门上粘贴居民未安检告知
8、单同时拍照存档。 2.6.6.2居民未安检告知单张贴 15日内仍未与燃气公司联系的,定为无法联系用户,安检工在拒检用户、特殊用户、无法联系用户记录表中登记,并由燃气企业定期将无法联系用户汇总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复后可以对无法联系用户采取停气。 2.6.6.3对无法联系用户的上报、等待批复处理期间,燃气企业对于楼层条件允许的用户宜采取激光甲烷遥测仪进行安检,有问题的应立即停气并处理。 2.6.7其他情况 2.6.7.1安检若发现特殊用户有极端倾向或无法确保用气安全时,应及时撤离并上报。 2.6.7.2未经燃气企业按规定程序审批、并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拆除、改装、迁移,超负荷增加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
9、行为,应责令其整改复原,对于拒绝整改的用户应按程序销户、停气处理。 2.6.7.3联系方式变更的用户应在检查后更新用户的档案资料。 2.6.7.4对燃气常识进行安全宣传 3、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注意事项 3.1安检时遇到家中未成年用户独自在家时需再次预约上门安检。 1、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作业操作卡 低压压力2.5 kPa-3.5kPa。 燃气泄漏,引起窒息、爆燃。严禁使用明火测漏。 发生泄漏、爆燃伤害,立即停止操作,关闭控制阀门,打开窗口通风,脱离危险源,采取止血、包扎等现场急救措施,同时向上汇报。 作业工况 风险提示 应急处置 检查与准备 操 作 1.安检工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戴
10、工作卡,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一台、卷尺一把、试电笔一支、压力计一台、手机一台、防爆手电一台、活动扳手、螺丝刀、管钳、手锤、刀具、剪刀、工作卡、生料带、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鞋套、电池、笔、卷尺、管卡、毛刷、印泥。 2.居民用户安检工作应采取至少提前3 天在小区单元门张贴安检通知单或提前电话约定安检时间。 1.检查燃气管道有无变形,外观防腐层是否完好,焊口、弯头及穿楼板套管处有无泄漏。 2.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安装牢固,不得直接埋入墙体和地下。 3.检查燃气橡胶软管是否穿天花板、地面、门窗、墙体或埋地,中间有应无接口,有无老化、皲裂、刮痕或破损等现象,长度是否超过 2m,软管两端连接处是否用管卡
11、紧固。 4.检查燃气管道是否被擅自改动。是否无重物搭挂。是否以管道为基础走线,严禁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 5.检查燃气管道的管托、管卡是否牢固、完好,是否损坏。 6.检查燃气管道穿墙或楼板处应是否设有套管并封堵严密。 7.检查阀门阀体有无裂纹、接口有无燃气泄漏。阀门周围是否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阀门手柄是否完好、启闭灵活。 8.检查燃气表外观有无损坏,液晶屏显示是否正常,管封有无损坏,检测燃气表进出口连接丝扣和表体应有无泄漏。是否安装端正、牢固,有无倾斜、受力现象。封印有无损坏,表托是否牢固,表罩是否损伤。燃气表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是否小于1.4m,灶具与燃气表水平净距是否小于30
12、 cm,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是否小于10cm。 9.检查仪表的进出口封印是否被破坏,是否反装按盗气处理。 10.检查燃气表周围是否堆放任何物品,是否有电器设备。 11.点燃具时燃气表是否正常计量且无异响,齿轮进位正常;关闭炉具,取出燃气表内电池,重新点火测试,如点火成功,判断该用户的仪表为故障状态。 12.抄取燃气表读数,填写到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 13.检测用气设备各连接处有无燃气泄漏,燃器具与软管的连接处有无采用固定措施。 14.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 15.检查壁挂炉、热水器的烟道是否单独设于户外,禁止与公共烟道连通。 16.检查燃气管道上是否连接超过仪表量程的壁挂炉、热水器、燃气灶具等用气设备,且燃气具均应具备熄火保护功能。壁挂炉、热水器是否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是否安装在浴室内或封闭处,与支架的接触均匀平稳,朝向合理,便于操作。 17. 对燃气常识进行安全宣传。 恢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