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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幸福与尊严幸福与尊严 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喜悦快乐与稳定的心理状态,但它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尊严。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尊严也要遵守价值规律。只有在加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尽快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才是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的保障。“幸福”和“尊严”就其本质属性而言,都是人的精神层面上的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内心感受。两者不同的是,“幸福”是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企求均得到充分满足后所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如果只有其中一个方面的满足而产生的幸福感,这样的“幸福”是不完整的。而“尊严”则是一个人的崇高品格和气节所赢得的公众的景仰和尊敬,是他人因之而产生的一种客观感受。 一个人或一个
2、民族有无丰厚物质享受的幸福,与其贫或富的经济地位有直接联系,但有无精神满足的尊严,则与贫富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贫或富都同样不能保障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是否有尊严,即便实现了“共同富裕”,也并不等于人人都有尊严。但是,物质经济上的富裕并不能自发地产生精神上的尊严,只有精神上的品格和气节才能赢得精神上的尊严。 在不同的现实条件下,实现幸福、公正、自由、尊严这些普遍政治价值的方式和途径也千差万别。不同的人,对尊严和幸福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些人认为,生活条件富裕,有了金钱,有了物质上的保障,才拥有了尊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得到幸福。可拥有了这些,却依然不能算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只是人类本能的虚荣心罢了。尊严是
3、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和人格被尊重。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 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每一个正直的人才会拥有尊严,才需要去维护尊严。而尊严,是对自我的尊重,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尊严是对人的身份、地位等的认同,是人人共有的平等的权利。 但,幸福呢? 幸福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每个维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是一件益处更大的事情
4、。 我们深知“所谓人生的意义,全凭我们对于人生的了解”,而不是每天醒来就要奔跑的狮子、也不是每天醒来就是奔命的羚羊。 其实生活中的幸福很简单,不是金钱,不是权力。而是小小的一些小事,家人能在一起吃饭是幸福,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就是幸福。幸福有时候只是那一瞬间的感动,会让一个人一直痴迷于此,幸福就是满足,幸福就是知足!一个人只有主动去找寻幸福,才会得到它。 幸福是由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共同决定的,物质因素一方面是健康的身体,另一方面是钱、房、车等,精神因素一方面是爱、依恋、关心等情感,另一方面是快乐、轻松等心情。 富人住别墅,而普通人住居民楼,但是本质问题不是住别墅还是居民楼,而是和谁一起住,生活是否
5、和睦、开心,所以有的别墅只是豪华的房子而不是温暖的家。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富豪失去了妻子,女儿也走失了,他喝醉酒倒在路边上,警察认出了这位富豪,让这位富豪赶快回家,而富豪说:“我没有家,那只是房子。”这反映了精神因素对幸福的作用远大于物质因素对幸福的作用。 虽然人们的肉体活在同一个物质世界里,但是人们的精神却活在不同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富人,住着别墅,开着豪车,被大家羡慕,但是他的精神世界却可能只是贫民窟。低层次的幸福在物质世界里,而高层次的幸福在精神世界里。很有钱、很有权、有别墅、有豪车、被人羡慕所带来的幸福感只是低层次的幸福感。 由此可见,尊严与幸福并非取决于金钱、物质,而取决于我们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