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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查询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审核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审核指引 一、合同效力审查 1、审查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 这点主要是看房屋的产权证,审查其用途是住宅用房还是经营性用房。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与*批准的规划用途不一致,须报规划部门批准。 2、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能出租: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
2、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如果属于转租,审查出租人是否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予以转租 二、条款审核注意事项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1、承租方审查-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应予以充分重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审查: 出租人为自然人的,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
3、组织的,是否依法成立,审查其营业执照,看其是否年检并进行必要的工商查询。 出租人是否享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委托或代理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共有房屋出租的: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房屋转租的: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出租房审查-承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审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如暂住人口承租房屋的,必经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法人
4、或其他组织的,必经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别注意: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能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须经县以上人民*批准。”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1、承租方与出租方审查 必须写明租赁房屋实际所处的确切位置 租赁面积的计算方法 房屋结构 上述-的审查,主要是查看与房屋产权证所做的登记是否一致。 合同中最好应明确现有的房屋装修状况,以免发生纠纷无据可依,同时应尽量明确房屋交还时对装修的要求。 2、出租方特别审查 装修:应当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者改造。如果承租人有装修要求的,则应当约定
5、承租人的的装修方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确认同意,并且应当约定如果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改造造成出租人损失或遭到第三人的索赔,承租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对房屋交付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状况应当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以制作附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并且对附属设施、设备能否拆除、改建或者添设进行明确约定。 如果有新装修或添设附属设施、设备,应审查合同是否明确租赁期满时如何处理,若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又应做何处理。最好能够在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不拆除或取回有关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特别审查 装修:若有装修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
6、修。 如果有新装修或添设附属设施、设备,应审查合同是否明确租赁期满时如何处理,若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又应做何处理。 租赁用途; 承租人与出租人均应当审查合同是否对房屋的租赁用途做出明确的约定 租赁期限; 1、承租方与出租房均应当审查合同是否对租赁期限做出明确约定,要具体到年月日,并且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承租方特别审查 如果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作为承租方,最好在合同内约定,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为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可
7、以使用租赁房屋但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租金及交付方式; 1、出租人审查 应当让承租方提供租赁保证金,并且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期限有月付、季付、年付等,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并确定支付的具体日期或最后日期。并且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应具体违约金,如果延期超过一定的期限,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承租人审查 租赁保证金约定是否合理及租赁期
8、满后如何处理; 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转帐支付还是其他支付方式,若收款人与出租人并非同一人,应当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收款人。 3、承租人与出租人应当审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税收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房屋交付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前交房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交付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都应当审查修缮责任是否明确,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转租的约定; 1、出租人: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转租,则应当审查协议中是否有约定允许承租人转租的条款,若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则
9、应当对转租的条件进行一定的约定。 2、承租人:若有需要对房产进行转租,则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产进行转租。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作为承租方,合同中应当约定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 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承租方所租房屋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维续履行,则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没能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或对外营业或使承租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2、作为出租方,合同中应当约定出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情形: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
10、过多少日。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承租房产转租他人。 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 违约责任; 审查是否显失公平,对已方会不会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审查对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争议解决条款 审查管辖约定是否正确、有效,选择诉讼的,有无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是否准确无误2、审查是否已将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特殊要求内容全部列入合同中,是否有遗漏的特殊事项。 三、常见法律风险提示 出租人 1、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
11、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2、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屋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 承租人 1、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房租,以免遭到违约金的损失或者承租人有理由解除合同。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房租到第三人的账户上,你让出租人做出书面授权。 2、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3、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屋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篇二: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2、2014版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2014版) 穗租备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 路_街 号_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_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次月租金给甲 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
13、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 全、消防安全、治安的、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 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 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
14、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 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 屋,应提前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 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1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月 温馨提示: 1.事人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
16、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提交以下资料: (一)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 租赁合同;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 (二)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 转租合同;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
17、权属证明; 5. 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 (三) 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 转租合同;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4.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 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 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 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
18、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 、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 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 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 要求: 1.一张身份
19、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 四房产证复印件 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 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 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 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 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 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 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