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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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工商部门肩负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理的职能,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事件或具有潜在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毒、有害

2、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病患的事件。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食品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食用或使用后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已售出的; 县局接到申诉、举报、上级转交、其他部门的移交,反映因食用或使用食品,已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力1 财产安全受损害的; 邻近区域发生突发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上级指示需要立即设防并加以控制的; *或上级部门通知在一段时期内对某项食品需要紧急调查处置的或专项检查的; 其他部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需要工商部门行使职能予以配合的; 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

3、的其他情况。 三,应急指挥系统 组织机构 县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各分局分局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局消保科。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小组:事件查处组、可疑食品排查组、现场秩序维护组、现场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行使相关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 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监督各职能科室、分局落实本预案;

4、收集汇总、上报、发布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提出启动、停止相应等级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职能小组分工 事件调查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调查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收集相关证据;指导各单位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检、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可疑食品排查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的排查和销售去向的调查等工作,并及时通告相关部门对可疑食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撤柜、下架和召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秩序维护组:协助地方*、公安等

5、单位和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救护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小组,以及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四、应急预案的等级划分 一级应级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检查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0例,并出现3人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事故危害范围跨越区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级应急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

6、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例,并出现1人以上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继续增加。 三级应急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事件,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例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地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 五、应急处置要求 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局须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按级别、职责开展工作。 一、二级应急预案 1县局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保证领导在岗。 2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

7、赶到现场,相关科室、分局按4 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紧急前往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布控和救援工作。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以应对突发事件。 4、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三级应急预案 1、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相关科室、分局按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应急查处和救援办公室。 2、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六、应急预案处置原则 各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8、报告,同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实施预案,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由本级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当地*和上级报告。 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重大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封存妥善保管5 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有资的质检机构检验。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对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可疑食品的撤柜、下架、封存、检测、公示、召回工作台,同时做好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

9、及时移交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配合做好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投毒或有证据表明是投毒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凡发现由制假窝点产生的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时,除按上述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外,还必须对制假行为一查到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制假行为,凡涉及到生产领域直接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七、应急预案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况的,经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预案: 1在本辖区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的问题商品已彻底查清,且不再出现新的危害

10、时; 2重大疫情,已被相关部门决定解除的; 6 3邻近区域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已妥善处理或消除,不再构成威胁的。 八、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各分局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应急工作拉得出、打的响、打得赢。 3、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服从指挥,并加强请示汇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7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吉文艺 副组长:丁新伟 张荣新 办公室设在消保科 主任:唐桂红成 员:蔡卫平 刘兆榕 张兴标 鹿 斌 万 江 卢浩波 胡寿年唐

11、桂红金光华8 茆同济赵树章徐在德 柏玉山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各职能小组 事件调查组 组 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法制科 消保科 经检大队 相关分局 可疑食品排查组 组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公平交易科 市场合同科 相关分局 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监督管理科 人事教育科 相关分局 后勤保障组: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 监察室 消协 相关分局 9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吉文艺 副组长:丁新伟 赵建宏 朱长智 蔡保祥 张荣新 成 员:蔡卫平 江 刘兆榕 鹿 斌 卢浩波 胡寿年 唐桂红 金光华 10 茆同济 赵树章 徐在德 柏玉山 张兴标万 金湖

12、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金湖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三、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基础逐级建立打假工作责任制,工商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县局局长为领导责任人;各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本岗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第一责任人责任: 1、组织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推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落实食品进

13、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组织实施市场巡查制,随时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时组织查处本辖区内的关系食品安全的案件。 2、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每一责任片区明确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为片区责任人。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采取措施,11 依法查处或及时上报、移交。 3、负责组织对消费者和举报人投诉、申诉、举报的受理及查处。 4、负责组织在辖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提高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5、认真查处上级机关交办的食品案件。配合上级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查处案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本辖区内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情

14、况。 6、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各项集中清查活动,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直接责任人责任: 1、负责具体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研究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上级安排和辖区内不同时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和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 3、经常检查指导工商分局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对出现的困难及时解决。 4、组织宣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按案件上报的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上报大要案件查处情况,提交需要由上级机关查处的案件线索。 6、积极安排查处下级提交或上级机关交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配合上级机关或其它执法部门的活动。 12 六、领导责任人责任:

15、1、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一个部门的具体工作范围和执法职责。 2、指导和监督下级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及上级的指示精神,通报食品整治的最新动态。 3、积极协调解决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直接指挥、组织重大案件的查处。 4、及时安排查处下级提交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5、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辖区内的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情况及大要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准确组织上报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6、认真组织、落实市局布置的流通领域食品的专项检查。 7、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奖励措施。 七、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责任: 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

16、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以及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企业的整治和规范工作,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强承印验证、承印登记检查,全面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 登记注册科:负责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准入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网络,督促各分局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组织13 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督促市场开办者对进场经营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教育引导。督促各分局加强集贸市场、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和

17、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工作,督促建立并完善农副产品检测体系。依法查处集贸市场、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平交易监督科:负责督促查处市场交易中的食品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以及食品行业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经济监督检查大队:负责查处市场交易中的食品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以及食品行业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 监察室:负责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 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首诉负责制,涉及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首诉负责单位应作如下处理: 属于本科室及分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

18、受理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属于与其他科室及分局职责有交叉的,应先受理,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如确非科室及分局职责范围,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分管局长; 明确不属于科室及分局职责范围的,应先受理,并立即移送相关单位; 对重大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在作出上述处理14 的同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举报投诉最终办理部门负责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 八、责任目标: 1、辖区内商业企业不发生严重的销售、储存、运输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现象。无被上级通报和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事件。 2、辖区内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建立严格的索证、

19、索票制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无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没有被上级机关通报和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食品事件。 3、对下级机关上报的案件线索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在三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下级上报的线索决定不立案的应在三日之内通知提交案件线索的下级。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如果不立案的应在三日内报告交办的上级机关。对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同时安排至少两名办案人员开始调查,并在三十日内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三十日内调查完毕确有困难的,应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 4、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发生无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乱扣、乱封现象。 九、考核奖惩 实行平时考核

20、与社会评比相结合。县局每季度通报一次15 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年终进行总评。 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责任人,结合年终考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辖区内出现严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接到举报或上级交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不及时查处以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拖延不办、玩忽职守,包庇违法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信息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

21、条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局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信息归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信息包括: 政策法规信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及有关统计结果;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食品行业认证认定情况等; 动态信息:关系食品安全的重大社会动态、社情民意;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及取得的新成绩;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项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季度报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临时

22、需要的各项报表; 其他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五条 各相关各科室、分局应及时、客观、全面地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消费者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也应积极参与信息工作。 17 第三章 信息使用 第六条 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扎口,集中上报。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协调各科室、分局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工作网络,加强对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八条 各科室及分局由于工作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报送有关信息的; 信

23、息发布、报送严重失实的; 对食品安全信息未按批复、决议认真执行或处理的; 未经许可或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 金湖县食品经营者须知 尊敬的经营者: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体现的是您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准,为此,金湖工商局提醒您: 当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如下: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商标、性能

24、、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当您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您在经营食品时还要拒绝购进和销售以下食品: 19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的;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特殊膳食

25、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20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根据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尊敬经营者,选择食品行业,您必须要选择诚实守信,选择食品行业您必须要选择遵章守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食品安全的消费的环境。 淮安市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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