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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商务部关于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部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一件(国办发20115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建设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带动示范作用较强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务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的重要意义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
2、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城镇居民70%以上的农产品供应要通过批发市场来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保障农产品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吞吐能力强,带动示范作用明显,在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提升流通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部分骨干批发市场还成为我国农产品大流通的主枢纽。培育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培育一批现代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落实市场公益性责任,把握流通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是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平稳农产品产销运行,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迫切要求。二、基本原则和
3、目标(一)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各地要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积极培育骨干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整体设计与分布实施相结合。结合本区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制定培育骨干市场的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在此基础上,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成熟一批申报一批。三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在扶持骨干市场做大做强的同时,要突出农产品流通的公益性,积极发挥骨干市场的公益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市场经营模式,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培育一批设施先进、经营管理现代化、功
4、能完善、公益性强的现代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十二五”末,在我国农产品主要集散地、主产区及主销区培育200家“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三、主要任务各地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创新思路,软硬件建设齐抓共管,着力推动骨干市场在流通设施、经营管理、市场功能、公益性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培育设施先进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市场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等有关标准加强交易大厅、加工配送、包装分级、冷藏冷冻、信息结算、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拍卖、电子商务等先进交易方式,推行电子结算等。鼓励应用节能设施设备,提供农产品陈列、交易和贮藏的冷环境,发展
5、现代仓储物流。(二)培育经营管理现代化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是规范企业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进行市场管理,提升市场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快健全市场管理机构,完善市场管理制度,推动市场管理者的职业化,市场经销商的公司法人化。推动市场管理的电子信息化。完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将市场经营管理相关信息报送商务部门。鼓励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二是支持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农批对接、农批零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增强流通引导生产和消费的能力。三是支持市场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包装花和品牌化,鼓励设立标准化销售专区。四是支持市场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产地市
6、场可突出加工增值和品种储藏能力建设,发展资源驱动的分销型供应链;集散地市场可突出对接经纪和集散物流能力建设,发展集散驱动的枢纽型供应链;销区市场可突出零售网络的销售能力建设,发展零售驱动的批零对接型供应链。五是支持市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打造市场特色,树立市场品牌。 (三)培育功能完善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方面,支持市场提升交易展示、仓储物流、金融及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市场功能。另一方面,支持市场开展法律、财税、咨询、代理及进出口等商务服务,完善餐饮、住宿、交通灯生活服务,全面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 (四)培育公益性强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市场
7、管理机制,以承诺书、协议等方式,指导监督市场落实公益性社会责任。市场应积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为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在出现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配合政府做好应急保供工作。配合政府落实调控政策,稳定价格预期等。强化市场食品安全把关作用,完善市场准入管理,鼓励市场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鼓励积极探索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多种公益性实现方式,加快公益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紧抓好。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机制。按照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管理办法、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资质条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骨干市场申报工作。(二)完善配套政策。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三)积极宣传推介。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扩大“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带动作用。 二一二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