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750953 上传时间:2023-03-19 格式:PPT 页数:180 大小:2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80页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80页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80页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80页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件.ppt(18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3/3/19,法律基础,1,法律基础教学大纲,第一讲: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 我国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第二讲:宪法第三讲:民法第四讲:合同法第五讲:知识产权法第六讲:婚姻法和继承法第七讲:刑法第八讲:诉讼法,2023/3/19,法律基础,2,预告事项,1、课程成绩70期末卷面分数平时成绩奖罚分数。2、期末考试方式为闭卷。3、平时成绩预送30分。但是:每旷课一节扣3分;每早退一次扣2分;每迟到一次扣2分;不能正确回答课堂提问的,每次扣1分。4、对课堂有奖征答题主动应答并回答正确的,每次奖励3分5、故意扰乱课堂秩序、不听劝阻的,每次罚15分。累计达三次的,课程成绩按零分计。,旷课是指未按学校规定

2、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或晚于上课开始时间5分钟以上进教室,或早于下课开始时间5分钟以上擅自离开教室。早退是指在教学进行中未经任课教师同意擅自离开教室,尚未构成旷课。不能正确回答课堂提问是指不能回答或拒绝回答或错误回答教师的课堂提问。,2023/3/19,法律基础,3,第一讲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我国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一、法的概念与渊源(一)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的法称“成文法”,国家认可的法称“不成文法”,如判例法、习惯法、宗教法等。“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主要体现在: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国家将依法动用其公共权力,必要时包括武装力量,促使义务人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制

3、止、镇压、惩戒违法行为。“反映统治阶级整体意志”是指法归根结底体现的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而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主要根植于当时的经济形态,并深受政治、文化、民族传统、宗教、人口等现实存在的影响。,法是以国家名义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023/3/19,法律基础,4,(二)我国法的渊源 1、宪法。由全国人大按特别程序制定或修正。2、法律。分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4、地方法规。包括省级人大、省会市或首府市人大、经济特区市

4、人大、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一般地方法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有权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5、规范性法律解释。包括立法机关对所立法律规范的立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所作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根据所执行的法律规范的授权对执行的法律所作的行政解释。6、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行政规章,地方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包括公法性国际条约,私法性国际条约。8、军事法规和规章。此外,习惯与惯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或认可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2023/3/19,法律基础,5,二、法律规范、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行为模式

5、(三种)法律后果(两种)法律规范 另一说法是:假定处理制裁法律规范(二)法律规范的主要分类 1、按行为模式分: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2、按强制性的强弱程度分: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3、按内容的确定方式分:确定性规范、准用性规范、委托性规范。,2023/3/19,法律基础,6,(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辅助标准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2、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宪 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军事法,诉讼法和仲裁法,国际法,2023/3/19,法律基础,7,三、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一)构成要素

6、1、法律关系主体。涉及:(1)权利能力。有一般权利能力、特别权利能力之分。(2)行为能力。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之分。2、法律关系内容。分别是:(1)权利。有对世权、对人权之分。(2)义务。有一般义务、特别义务之分。3、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无形财产。(二)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 1、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作为和不作为。2、事件。,2023/3/19,法律基础,8,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一)民主的含义 1、国体意义上的民主。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2、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国家事务、社会事务依多数人意志决定的政权组织形式。3、行事规则意义上的

7、民主。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二)法制的含义 1、静态意义法制。法律、制度、秩序。2、动态意义法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3、治国方略意义上的法制。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即法治。(三)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前提和力量之源,决定后者的性质、质量和前进方向。2、后者是前者的法律化、制度化、秩序化,是对前者的确认、保障和规范。,2023/3/19,法律基础,9,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 1、经济形态不同。前者对应商品经济形态,后者对应自然经济形态或产品经济形态。2、经济体制不同。前者对应市场经济体制,后

8、者对应集权经济体制或计划经济体制。3、政治体制不同。前者对应民主政治体制,后者对应专制政治体制。4、治国标准不同。前者对应严谨的法律标准,后者对应道德标准,实质是以长官意志、权威意志为标准。5、行为准则不同。前者对应法律规范,后者对应圣贤说教。,2023/3/19,法律基础,10,(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含义 即:1、治理国家的主体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2、人民群众全面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3、宪法和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标准,是行为准则。4、宗旨是使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秩序化。5、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

9、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023/3/19,法律基础,11,(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办事三者之间和谐统一和有机结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标志是:1、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有健全的国家基本制度。3、有高素质的国家公务人员队伍。4、有崇尚法治的人民群众。5、法律至上、人民主权至上。6、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10、多种经济共同发展。7、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23/3/19,法律基础,12,六、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违法的构成 1、有违法行为,包括违法作为和违法不作为。2、违法行为危害了法律确认、保护的社会关系。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4、行为人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力。(二)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违宪责任与违宪制裁。2、民事责任与民事制裁。3、行政责任与行政制裁。4、刑事责任与刑事制裁。,2023/3/19,法律基础,13,第二讲 宪法,一、宪法的性质(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是关于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等根本问题的基本原则。2

1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1、宪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内部各利益阶层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此地与彼地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2、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内容的相应变化。(三)宪法是民主的产物和要求 1、没有民主就没有宪法,没有真正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宪法。2、民主的性质与程度不同,宪法的性质与内容也不同。,2023/3/19,法律基础,14,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1949年共同纲领 在没有条件组建全国人大进行立宪的情况下,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组建新政权的法律根据,是

12、建国初期的立法和施政的宪法根据。(二)1954年宪法 他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原则。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不正常,他并未得到应有的贯彻和尊重。(三)1975年宪法 他以极左路线为指导思想,是新中国宪政史上的一场闹剧。(四)1978年宪法 他对1975年宪法有所纠正,但仍然坚持错误的极左路线,很不完善。(五)1982年宪法及其四次修正 1、1988年通过了2个修正案。2、1993年通过了9个修正案。3、1999年通过了6个修正案。4、2004年通过了14个修正案。,2023/3/19,法律基础,15,三、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一)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工人阶级的领

13、导是根本标志。2、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3、爱国统一战线和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政治同盟。,按宪法2004年修正案,现在的爱国统一战线应表述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宪法规定: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序言第五自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条)这表明:新中国是最广大人民民主共和的国

14、家,不再是家天下,也不是少数富人的天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2023/3/19,法律基础,16,(二)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3、我国的人民代表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区级政府,上一级人大,县区级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省级以下之地方运作过程简图,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政府,县区级人大,选举并监督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乡镇人大,选举并监督本级政府组成人员,选民民主选举并监督乡镇级、县区级人大代表,基层法院,2023/3/19,法律基础,1

15、7,(三)国家结构形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是单一制形式的国家。2、实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设立了特别行政区,力争在台湾也能设立。(四)我国的经济制度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管理体制。,2023/3/19,法律基础,18,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相关概念 1、公民与人民。前者是非常稳定的法律概念,后者是历史范畴内的政治概念。我们既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也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2、公民权与人权。前者是一国公民依其本国现

16、行法的规定享有的权利,后者是自然人个体和群体依其人类的属性应当享有的权利。国家既尊重和保障本国公民的公民权,也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生存和发展是首要人权,反对任何国家借口保护人权而干涉别国主权。3、基本权利、义务与具体权利、义务。前者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后者是其他法律规范根据宪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2023/3/19,法律基础,19,(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权利和自由。4、对抗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不当行为的权利和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7、婚姻、家庭权利。8、弱势群体受特别保护的权利。,2023/3/19,法律基

17、础,20,(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从公序良俗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2023/3/19,法律基础,21,(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征 1、权利主体、权利范围的广泛性。2、权利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真实性。3、权利义务的一致性。4、权利义务的平等性。,2023/3/19,法律基础,22,五、我国的国家机构,(一)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精简、统一

18、、效率原则。,2023/3/19,法律基础,23,(二)我国国家机构体系 1、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国家元首机关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3、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4、国家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5、国家检察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6、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7、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自治区、州、县的人大和政府。8、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港澳特首、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2023/3/19,法律基础,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

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检察院,乡镇人大,乡镇人民政府,国家机构体系(不含特别行政区)简图,说明:白线所指:由它产生、对它负责的关系黄线所指:受它领导、对它负责的关系红线所指:受它监督的关系,2023/3/19,法律基础,25,宪法部分案例 在一项支援西部开发的活动中,东部某高校的一位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B某,被选派到西部某省F市工作。因其在担任市长助理的最初六个月中显示了卓越的工作能力,加上他的学历、职称在当地无人能及,在该市原主管科技的副市长因职务犯罪被免职后,该市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分别作出决定,由B某担任副市长,主管该市的科技、教育、对外协作等工作。但B某认为市委

20、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的决定违宪,因而拒绝按决定担任副市长。而市委书记、市长批评B某不服从组织安排是错误的,要求B某立即上任,为F市的发展再立新功。分析: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的决定是否违宪?,2023/3/19,法律基础,26,第三讲 民法,一、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意志自由 2、诚实信用 3、公平合理、互利有偿 4、保护合法民事权益 5、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 6、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调整民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21、组成的法律部门。,2023/3/19,法律基础,27,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1、概念:民事主体间针对一定的客体而发生的合乎法律规范、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2、构成要素:民事主体、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客体(二)民事法律事实 1、概念: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2、类型(1)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2)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2023/3/19,法律基础,28,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公民(自然人)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

22、死亡、人人平等。(2)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3)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不可能生存的,其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法通则第21条及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32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友代管,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代管人拒绝支付,债权人起诉的,代管人为被告。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作为原告起诉。民法通则第24、25条及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3640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

23、现或确知其未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销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若其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应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2023/3/19,法律基础,29,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

24、见关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其他具体解释:第24条: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第25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第26条: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第27条: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第1项

25、的规定。第28条: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第23条第1款第1项中的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29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第30条: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

26、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2023/3/19,法律基础,30,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1)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监护人按亲等顺序确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负有监管和保护被监护的欠缺民事能力人的职责。监护人未履行其职责,致使他人或被监护人的利益遭受损害的,负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公民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实际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第13 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7、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23/3/19,法律基础,31,(二)法人 1、法人的成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3、法人的行为: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28、,承担民事责任。(三)其他主体 1、合伙:两个以上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而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人的组合。2、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公民。,法人是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023/3/19,法律基础,32,四、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的内容合法、目的合法、形式适当、手续完备。,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既未由于他人胁迫、欺诈、乘人之危,也未由于自己重大误解而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行

29、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的实施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民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文本、往来信件、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行动的形式,缄默的形式。形式适当是指行为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或特定的书面形式,或仅在有法律依据、合同依据、习惯或惯例依据时,采用缄默形式。,2023/3/19,法律基础,33,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关于意思表示真实和公平合理的若干具体解释: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第69条: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

30、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第70条: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第71条: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第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2023/3/19,法律基础,34,(二)无效的和可撤销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

31、撤销的,自始无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行为人据以取得的对方财产应返还。当事人因此受损的,有过错方应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32、法生效后,上述(2)、(3)、(6)项规定对合同行为不再适用。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2023/3/19,法律基础,35,(三)效力有其他瑕疵的民事行为 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2、意图得到的物权不能转移的民事行为。3、所得物权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民事行为。4、不能生效的民事行为。,法条举例:担保法第41条: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43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当事人

33、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最高法院适用的解释(一)第9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它物权不能转移。,2023/3/19,法律基础,36,五、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与种类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以本人名义进行。隐名代理、不披露代理除外。(2)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追认代理、表见代理除外。(3)代理人为本人利益独

34、立作意思表示。(4)代理的是可以代办的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5)代理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应承担特别责任的除外。,简而言之,民商法上的代理是一方代另一方办理有法律意义的民间事务。,合同法第402、403条:受托人以其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所订合同,第三人在缔约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缔约时若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缔约的除外。

35、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合同法第48、49条: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所订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023/3/19,法律基础,37,2、代理的种类:(1)法定代理(2)指定代理(3)委托代理,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1

36、0条: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最高法院适用的意见第67、68条: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无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

37、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2023/3/19,法律基础,38,(二)代理(内部)关系的消灭 1、委托代理在下列情形下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下列情形下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机构取消指定;(

38、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2023/3/19,法律基础,39,六、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范围 1、物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2、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侵权债权、不当得利债权、无因管理债权等。3、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4、财产继承权:包括继承权、受遗赠权。5、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2023/3/19,法律基础,40,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财产所有权可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善意取得,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3、财产所有权的丧失:(1)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或

39、不能再归任何人所有而绝对丧失。(2)所有权转归他人的,所有权相对丧失。,(二)财产所有权,2023/3/19,法律基础,41,4、财产所有权的共有:(1)按份共有: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共同共有:除另有约定外,共有人按人人平等、一票否决、形影相随的规则处理共有关系。,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8892条:对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若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40、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共有财产是特定物,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折价处理。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2023/3/19,法律基础,42,

41、(三)其他物权 1、租赁权:非所有人根据约定对他人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等权利。财产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转让租赁物的,承租人对租赁物有先买权。2、承包经营权:非所有人根据约定,在包死所缴利润的条件下,对他人财产或企业享有的经营权。3、相邻权: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4、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典权等。,2023/3/19,法律基础,43,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关于他物权的若干解释:第112条: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订立书面

42、合同或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无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认定抵押关系成立。第113条: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认定抵押无效。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在清偿债务时,应由有关部门收购,。第114条: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毁损的,抵押权人如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第115条: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

43、时,若一项抵押物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第116条:有要求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等数个债权人的,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应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17条: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财物的,若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将相应的财物留置。经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依法将留置的财物以合理的价格变卖,并以变卖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应予保护。第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第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

44、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准许。因买卖、赠与或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准许。第120条:在房屋出典期间或典期届满时,当事人之间约定延长典期或增减典价的,应准许。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的,一般不予支持。,2023/3/19,法律基础,44,七、债权,(一)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之债 2、侵权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5、其他法律事实所生之债,民法通则第92条: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1

45、31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予以收缴。,民法通则第93条: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可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最高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第132条:管理人或服务人可要求受益人偿付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2023/3/19,法律基础,45,(二)债的消灭原因 1、清偿:债务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2、提存:债权人拒绝受领债权或下落不明,或债权人死亡、终止后,债务人不能确定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可将履行债的标的物交付提存所保存。3、免

46、除:债权人免除债务或放弃债权。4、混同:债权、债务集于一身。涉及第三人利益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抵销:互有债权或互负债务的,依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可抵销。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6、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原因:如合同之债因合同被依法解除而消灭,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2023/3/19,法律基础,46,八、人身权,(一)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其特征有:1、与权利人的人格和特定的身份不可分离;2、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3、是取得、享有某些权利的重要条件。(二)人身权的范围 1、人格权的范围:姓名权或名称权、荣誉权、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肖像权、隐私权等。2、身份权的范围:知

47、识产权中的署名权,监护人的监护权,夫妻双方的配偶权等。,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生命和特定身份而直接享有的民事权利。,2023/3/19,法律基础,47,九、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一)民事责任概述 1、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民事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种类有:(1)侵权责任(2)违约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4)公平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2023

48、/3/19,法律基础,48,(二)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违法。(2)有损害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21127条: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储运者对此负有责任的,经营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

49、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除外;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2023/3/19,法律基础,49,2、侵权赔偿,惩罚性赔偿,限制性赔偿,补偿性赔偿,在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填补损失为必要和限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

50、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海商法第56条、第210条: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按货物件数或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个SDR,或按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个SDR,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承运人与托运人已另行约定更高的赔偿限额的除外。除另有规定外,关于人身伤亡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为: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个SDR;。关于非人身伤亡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为: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