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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与地坛论文文学语言论文:让学生理解文学语言的特点【摘要】本文以高中语文教材我与地坛为例,论述了文学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陌生化。陌生化做为文学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对广大中学生来说,也是“陌生”的。我与地坛课后练习三正是教学文学语言陌生化的一个好材料。本文以此为例,让学生具体感受文学语言陌生特点,对提高学生的文学鉴赏力无疑是有帮助的。【关键词】我与地坛;文学语言;陌生化let student comprehension literatu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anguage-talk i and ground altar(the stanza choose)
2、 practice three of processingren zhi-gang【abstract】this text with language teaching material in the senior high school i and ground altar is example, discussed literature language of an importance characteristics:unfamiliar turn.unfamiliar turn an importance characteristics of be used as the literat
3、ure language, to large high school student, alsounfamiliar.i and ground altar empress the lesson practice three is exactly a good material that the teaching literature language be unfamiliar to turn.this text take this as an example, let student concrete feeling unfamilia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it
4、erature language, to exaltation the students literature appreciate dint doubtless is helpful.【key words】i and ground altar ;literature language;unfamiliar turn我与地坛(节选)文后“练习三”是:下边是本文和有些当代作品中的一些语句,它们不符合一般的语言习惯。讨论一下,它们有什么特点?应该怎样评价?1.四百多年里,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
5、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史铁生我与地坛)2.王一生孤身一人坐在大屋子中央,瞪眼看着我们,双手支在膝上,铁铸一个树桩,似无所见,似无所闻。高高的一盏电灯,暗暗地照在他脸上,眼睛深陷进去,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茫茫宇宙。那生命像聚在一头乱发中,久久不散,又慢慢弥漫开来,灼得人脸热。(阿城棋王)3.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与课本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就此题给出了一段“解题指导”,但过于简单笼统,没有明确指出文学语言的陌生化原则。为此,我引导学生逐题展开讨论,在具体讨论过程中学生明白了什么是文学语言的陌生化原则,并由此拓展开去,取得了比较好的教
6、学效果。现将师生的讨论意见简述如下,以就教于方家。第1语段主要是拟人手法和倒装句的运用。“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这几句话把地坛人格化了,“它”即地坛,“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的高墙”、“玉砌雕栏”均由“它”之手“剥蚀”、“淡褪”、“坍圮”、“散落”,地坛就如同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见证了历史的兴衰,极其生动形象。若改用一般的说法,“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剥蚀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淡褪了,一段段高墙坍圮了玉砌雕栏散落了”,不但原有的情味荡然无存,而且地坛也不再能充当主语,得不到强调,与作者的原意违背。“到处的野
7、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也是一个拟人句,“自在坦荡”本形容人的生命自由舒展,现在用以形容野草荒藤的茂盛,实为一语双关,与后文“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相照应,意即昔日的繁华荒芜了,生命却自由舒展地生长。若换用一般的说法“到处的野草荒藤都茂盛而舒展”只是叙述了一个事实,而原文的双关意将丢失,表现力将大为削弱。另外,“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这几句也可视作倒装句,具有醒人眼目的艺术效果,因为这几句话与人们通常的表述习惯大不相同,当人们读到这几句时,就会感到惊异,这就达到了作者预期的目的。第2语段“那生命像聚在一头乱发中,久久不散,又慢慢弥漫
8、开来,灼得人脸热”一句表面不合事理,却“无理而妙”,这一句是从观众的角度来写的,棋王王一生比赛时全神贯注,宛如老僧入定,加上等待的漫长和心情的焦急,让观众觉得王一生的生命仿佛浓缩在一头乱发中,“又慢慢弥漫开来,灼得人脸热”。这一句写出了当时特定的场景及观众的独特感受,极其贴切传神。但是由于缺少对棋王的整体阅读,需要教师的补充介绍,学生才能理解这段描写的妙处。第3语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先锋实验小说领军人物余华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的一段话。小说叙述的是十八岁的“我”第一次出门远行的经历,集中表现了世界的荒诞。与此相适应,这篇小说采用了非同一般的叙述方式。习以为常的事情,经他一表述,就能化腐
9、朽为神奇,带着诗人般的想像力向我们走来。“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就是这样的句子。细心揣摩之下就会发现,这三句话各有妙处:“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乍看似无理,人怎么能从早晨里穿过?其实则是说时间过得飞快,反映了作者第一次出门远行因兴奋故而感觉时间飞快的心理状态。“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一句,以“尾声”借喻下午与黄昏的交接点。同时“下午的尾声”以音乐比喻时间,把听觉与时间感互相沟通,有“通感”之妙。“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将黄昏人格化,“头发”位于人体的最上端,意指黄昏刚刚开始。三句话打破了语言常规,极其新奇。总之,以上三个语段的特点都突破常规,看似不符合语法,不符合逻辑,但却使语言新奇,有深意,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这就是“文学语言陌生化”的妙用。语言陌生化规律主要有:1、运用修辞手段(主要是移用、通感、拟人、比喻等),使语言陌生化,使之显得生动新鲜。2、运用非常句式,使语言陌生,增加理解长度和难度。3、用同整篇文章极不相谐的语体,引起读者特殊注意,加深思考,扩大审美广度。需要一提的是:陌生化不能与含糊、暧昧、晦涩、强求新奇划等号,陌生化本质上与语言情调、文体及内容是谐调一致的,失却了可理解性、美感和语言的规范,那就是一种对语言陌生化的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