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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税法总论视频音频联系QQ271674469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删除税收外延的表述;2.将原有第四、五节合并,删除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的内容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了解,能力等级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C.税法属
3、权利性法规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答案】C二、税法的功能(了解,能力等级1)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三、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能力等级1)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2009年)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答案】A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答案】C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
5、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掌握,能力等级1)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复习要求】明确分类;知晓运用(一)税法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
6、务合法性原则。2.税法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4.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二)税法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
7、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
8、课税权的实现。【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答案】ABCD【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就应纳税款金额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必须先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上述行为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优位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C
9、.程序优于实体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答案】C二、税收法律关系(掌握,能力等级1)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容易命题。【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答案】C视频音
10、频联系QQ271674469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相关链接】纳税人与负税人;直接税与间接税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
11、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构成要素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并非所有税种都需要规定税目B.税目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C.税目体现征税的深度D.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答案】BCD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例题1
12、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1998年)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答案】BC【例题2计算题】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状况分别为甲1500元、乙1501元、丙5000元。【特别提示】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需要将“速算扣除数”设计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所谓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与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相减而得的差数,事先计算出来附在税率表中,随税率表一同颁布。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也可以用计算公式推算: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
13、-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结合上述例题,我们也可知上述税率表的速算扣除数第一级为0;第二级为150.1-45.1=105(元),或1500(10%-3%)+0=105;第三级为1000-445=555(元),或4500(20%-10%)+105=555。有了速算扣除数,再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时,可以简化计算: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本例丙应纳税=500020%-555=445(元)超额累进税率表的形式:【例题3计算题】李某2013年3月取得工资薪金60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案】首先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
14、=2500(元);然后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种方法是按照上表中超额累进税率定义的分解计算法:15003%+(2500-1500)10%=45+100=145(元)。第二种方法是按照教材个人所得税一章规定的简易计算法:250010%-105(速算扣除数)=145(元)。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三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8.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10.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