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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网上银行卡支付接入服务协议签订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1)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关系;2) 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一.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1.1 向甲方提供接入服务客户端软件。1.2 通过乙方门户提供网上交易支付接入服务。1.3 提供与乙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议)。 1.4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1) 交易查询:甲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
2、选项进行查询;2)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甲方可以按日、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3) 交易明细下载:甲方可以在乙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交易发生后三个月内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4) 交易明细保留三个月。1.5 提供商户端软件升级服务。二、甲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包括商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等(附件一)。甲方独立承担因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责任。2.2 甲方独自承担因其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等用户纠纷产生的责任。2.3 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
3、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守顾客信息秘密;不得利用业务合作网站从事淫秽色情等非法活动。2.4 甲方独自承担其网站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2.5 甲方在交易完成后的180天内,应保留相关交易信息和签收凭证,供乙方及银行在需要时调阅或查询。对于疑似欺诈交易,甲方应配合乙方及银行对未消费资金进行冻结。同时,甲方应尽可能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防止此类疑似欺诈交易再次发生。2.6若甲方名称、地址、经营网站及网站经营内容、结算账户及联系人等本协议签约表登记资料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责任;给乙方
4、带来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2.7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享受乙方提供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服务,并根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2.8甲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在乙方商户管理与操作平台上的用户信息以及各类密码,并独自承担因其用户信息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2.9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把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转交其他机构使用。2.10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2.11甲方业务发生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2.12甲方承担未尽上述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13承担本端所有硬件、软件及与乙方进行通信的费用。2.14 甲
5、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乙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由乙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2.15 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协议,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2.16 甲方应自行承担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因甲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17 甲方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若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网上产品所涉及的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与本地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法律、规则、规例有所抵触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
6、网上支付平台,并由甲方承担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2.18 甲方有协助调查可疑交易的义务,且须在乙方提出可疑交易查询要求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明细信息,如因甲方无法提交可疑交易明细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19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使用任何乙方拥有的中英文标识、名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2.20 甲方或甲方客户退款,若乙方已经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不予退还该手续费。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负责自身支付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3.2 乙方对自身支付系统信息处理过
7、程中的安全、保密、及时性负责。3.3 乙方负责受理涉及自身支付系统的投诉并解决相应问题。3.4 乙方每个自然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交易手续费发票。3.5 原则上凡乙方支持的银行账户,均应为甲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乙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账户,均应该通知甲方,并及时为甲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3.6 乙方负责解答甲方在使用乙方支付平台中遇到的交易查询、数据对账、资金清算等有关问题。3.
8、7 乙方应在计划性停机3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3.8 当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停止对甲方提供网上支付服务:3.8.1 逾期30日仍未向乙方全额支付应付费用的;3.8.2 与他人串通诈骗银行资金的;3.8.3连续180天没有交易发生的;3.8.4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非法服务的;3.8.5因未按承诺提供商品或服务等欺诈行为而给顾客造成重大损失的;3.8.6被工商等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从而失本协议所列经营资格的;3.9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四、费用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4.1 平台软件接口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服务年费: 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
9、。商户证书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个/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乙方指定账户信息通过传真方式确定)以上费用,乙方在收到费用后应立即安排甲方上线事宜。4.2 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 %。结算交易资金时乙方直接扣除手续费。4.3 甲方账号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开户行名称: 甲方银行帐号: 五、资金清算双方资金按日 (日、周、月等)清算,清算周期具体为T+1 ,乙方在扣款操作成功后 壹 个工作日(T+ 1 )将交易资金清算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甲方待清算款项少于人民币 1000 元(大写: 壹仟元 ),乙方将该部分清算款项并入下一结算日一并结算
10、。对涉及可疑、非法、高风险或产生纠纷的交易,交易资金应银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要求或甲方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不能按照约定周期进行结算时,双方再行就涉及上述情况的资金结算事宜进行商定。六、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的二年。七、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在非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复制或许可其使用该软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识产权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利益。甲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
11、人员并承担因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侵权责任。八、 违约责任 8.1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而单方面解除协议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8.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乙方通知催收后30日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在下一结算周期从甲方结算资金中扣除所欠缴的交易手续费,并解除本协议。8.3 乙方对其支付网关的支付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若甲方发生本协议项下的网上银行卡支付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双方应积极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并按双方过错大小确定各自责任。九. 不可
12、抗力9.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鉴于互联网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银行和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非因某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另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9.2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其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必须立即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之相关事宜。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在发生一个月后仍未终止或消除,则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十.协议的变更、解除10.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
13、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10.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变更、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相关建议或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 甲方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10.3.1 甲方发生本协议第2.17条约定的情形。10.3.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六、七条约定的情形累计达到两次或经乙方催告后10个日历日内仍未改正的。10.3.3 甲方有诋毁乙方声誉、对
14、乙方产品恶意宣传、散播行为的。 10.3.4 甲方违反本协议2.9条的。10.4 发生下列情形后本协议任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即告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0.4.1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且持续时间超过90日的。10.4.2 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中国银联或发卡银行的政策、制度的修改,政府行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10.5 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的,乙方已收取的平台接入费、服务年费及交易手续费均不予退还。十一.争议的解决1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30日内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1.
15、2当任何争议发生及/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二. 期限12.1 本协议期限为 年。12.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的,须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若延续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自动延续一年,以后类同。十三.其他事项13.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13.2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体事项达成的独立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16、律效力。13.3 签约方保证本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组织,且资信良好。13.4 签约方保证本方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为合法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为执行合作项目的目的按照约定或根据对方书面同意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3.5 签约方保证在本协议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一方若需变更,须在变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3.6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签章:日期:乙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