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业务联合调查及第三方调查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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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授信业务联合调查及第三方调查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行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工作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发挥协同作业效应和专业化优势,提升授信业务客户满意度,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联合调查是各业务条线(大公司、中小、零售银行、私人银行、金融市场、金融租赁等)或者各经营机构(分行、事业部)的授信调查人员对同一授信主体联合开展的现场或非现场的尽职调查工作。第三方调查是指我行依托外部第三方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业咨询公司、设计研究院、行业及高校专家等),进行专项的辅助调查工作。第三条 联合调查和第三方调查是授信调

2、查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形式,相应的调查技术规范仍应遵照中国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以及我行分类调查和分类评审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二章 联合调查第四条 触发贷前联合调查工作的情形如下:(1)同一个经营机构内部存在大公司、中小、零售银行、私人银行、金融市场、金融租赁等两个(含)以上业务条线对同一授信主体有授信需求,应当由该经营机构自主进行联合调查。(2)同一集团客户或单一授信主体在我行跨经营机构申请表内外授信,原则上应当由该集团客户或授信主体的主办单位牵头,联合其他经办机构进行联合调查。此类联合调查也可以在总行评审机构的要求下,由主办单位联合其他经办机构进行。 (3)其他认为需要联合调查的项目。第五条

3、对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提及的联合调查,总行授信评审部作为该类联合调查的申请以及协调部门。总行授信评审部接受集团客户/单一客户的主办单位提交的联合调查申请,根据客户的集团经营情况、在我行业务情况、授信资源配置情况等因素确定联合调查整体方案。第六条 贷前联合调查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方式指联合调查人员赴现场进行客户访谈、资料收集等尽职调查工作;非现场方式指联合调查人员采取开展工作组会议、电话及邮件沟通、发询证函等尽职调查工作。第七条 贷前联合调查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比照中国银行公司业务授信调查报告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执行,在此基础上需要重点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整体发展战略、

4、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我行授信资源已配置或拟配置情况等,以统一我行的授信标准。第八条 参与联合调查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按照中国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责任,对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在联合调查基础资料上共同签字,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 在贷前联合调查时,不同业务条线和板块的调查人员出现意见不一致的,应该共同协商,减少业务分歧,统一我行授信策略。第十条 联合调查工作获取的全部调查资料和撰写的调查报告作为参与联合调查的各个业务条线协同作业的成果,在各个条线之间实行资源共享。各条线在全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选取与其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授信申请材料报送至主办评审通道

5、或相应评审通道进行后续审批。第三章 第三方调查第十一条 触发第三方调查工作的情形如下:(1)对涉及高新技术及产品、新兴产业、资产价值需专业测量及评估、重大投建项目、产业高度多元化且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项目,单纯依靠我行经办机构无法进行客观、有效评价时,可由经营机构自主启动第三方调查工作。(2)各级评审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有必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辅助调查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经办机构启动第三方调查工作。第十二条 第三方调查机构应当遵循我行对授信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接受我行委托和经办机构的直接管理,对调查标的进行客观评价,并对调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第三方调查获取的调查资料和撰写

6、的调查报告作为我行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委托经办机构的其他调查成果一并直接报送至相应的评审通道进行授信审批。第十四条 对第三方调查机构的选择遵照我行相关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行授信评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附件1:经营机构开展授信业务贷前联合调查申请表企业名称所属集团企业简要情况集团本部注册地点目前在我行授信情况(含大公司、中小、小微、私人银行、金融市场、金融租赁等)联合调查主办机构(申请机构)以及参与机构申请联合调查事项以及具体方案:联合调查主办机构负责人意见待添加的隐藏文

7、字内容3 负责人: 日期:主办机构授信评审部(公司银行部)意见 负责人: 日期:主办机构主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 日期:附件2: 经营机构开展授信业务第三方调查申请表企业名称所属集团企业简要情况目前在我行授信情况(含大公司、中小、小微、私人银行、金融市场、金融租赁等)第三方调查申请机构申请第三方调查事项以及具体方案:经办部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 日期:授信评审部(公司银行部)意见 负责人: 日期:主办机构主管领导意见 日期:附件3:联合调查/第三方调查需求书 经营机构:鉴于以下原因,需要由你经营机构对 客户进行联合调查/第三方调查: 联合调查需求。该客户属于集团客户(或成员单位)或单一授信主体在我行跨经营机构间申请表内外授信。 第三方调查需求。该客户涉及高新技术及产品、新兴产业、资产价值需专业测量及评估、重大投建项目、产业高度多元化且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项目。请你机构根据上述需求,组织其他有关经营部门,提出联合调查/第三方调查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查审批程序,尽快启动调查程序,以供我们授信决策参考。 区域评审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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