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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康市卫生系统2011年综合目标考核(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各党(总)支部通用) 考核项目标准分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1.5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市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年初根据市纪委全会精神、党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内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等,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2)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分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会议研究讨论,正式下发文件。未按程序进行的,每少一环节扣0.3分。(3)“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半年要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
2、设工作汇报,每少一次扣0.2分;汇报主题不明确、内容不具体的每人次扣0.2分。(4)每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考核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考核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一般干部,并分别作出评价,未按要求进行的,每项扣0.2分。(5)对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件次扣0.2分,应追究责任而未追究的扣0.3分。(6)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牵头部门有1项落实不好的扣0.2分。(7)“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年11月30日前未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扣0.2分。(8)未按要求完成局党委和纪委安排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扣0.1分。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1)结合实际制定所在
3、单位干部廉洁自律应遵守的具体规定,没有制定的扣0.5分,效果不佳的扣0.2分。(2)未按要求开展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公开勤政廉政承诺的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廉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3)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扣0.3分。(4)单位或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及时报告的每次扣0.5分。(5)没有落实廉情公布制度的扣0.2分。(6)未按要求落实接待费、公车管理、婚丧嫁娶事宜不准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规定的发现一人次扣0.1分(单位主动查处、纠正的不扣分)。(7)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作用发挥不好的扣0.1分。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1)大宣教格局作用发挥不好的扣0.1分,党风党性党纪培训教育未开
4、展的扣0.2分,未开展正面典型和警示教育扣0.1分,党(总)支部学习少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扣0.1分。(2)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的扣0.2分。(3)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研任务的扣0.2分。(4)教育月活动效果不佳的扣0.1-0.5分。(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精品意识,中医院、疾控中心党支部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未完成扣1分。(6)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年内党风廉政宣传报道被州级采用1篇,信息被州级采用2篇、市级3篇,外宣未完成的按州级每篇分别扣0.05分,信息按州、市级每篇分别扣0.1、0.05分(外宣、信息超额完成任务且排名在卫生系统各党(总)支部第一
5、名的,加0.3分)。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1)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认真执行阜康市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发言制度等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制约制度,未按要求执行的各扣0.2分,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好,出现违规问题的每件次扣0.5分。(2)五项工作机制有一项落实不好的扣0.1分。(3)发现“小金库”现象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存在问题的,此项不得分。7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具体见阜康市卫生系统2011年综合目标考核(业务工作)医德医风建设及纠风工作考核细则。1.5积极做好查办案件工作。(1)对局党委转办、交办的信访件未按时办结的一件次扣0.2分,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无序越级上访的一次扣0.5分。(2)单位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未及时查处、隐瞒不报、查而不处的一例扣0.2分,被上级部门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的,酌情扣2-5分,此项扣分不封顶。1创新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相关内容上有创新,被局纪委认可的加0.5分、被市纪委认可的加0.7分,被州纪委认可的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