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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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场交通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科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哈尔滨管理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交通事业发展的顺利进行;(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相一致,一级抓好一级;(四)坚持党风廉

2、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总结。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一)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二)行政领导班子应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四)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部门,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审计处是学校行政监督的专门部门,在校行政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各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班子、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按下列要求

3、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任务。每年要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召开工作会议,做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要集中力量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经常听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行政领导班子的责任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相结

4、合,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指导和督促科内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并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三)党政班子成员的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四)纪委和监察部门的责任要积极协助交通科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

5、,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建立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要求,协助党委推进制度、监督、纠风、惩处四项工作,为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检查(一)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列为对下属单位、职能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应予以批评督促;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二)各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向

6、上级党委报告。领导干部个人应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由纪委和监察部门负责;(三)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作用。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罚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的;(二)对干部教育不严、任用不当、工作不力以及发生了问题不认真处理,致使发生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三)掩盖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7、,庇护违法违纪行为,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妨碍监督检查,拒不接受监督部门和群众的正确意见、建议的;(四)其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由于履行不力并造成后果的。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查究(一)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的,应查明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凡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况的,要追究其责任。(二)两个党政领导干部共同分管同一单位、部门或人员的,其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一般由主要的领导干部负责,具体事项的责任由实际经管该事项的领导干部负责。(三)同单位、部门的不同事务分属两个领导干部管理的,具体事项的责任由实际经管该事项的领导干部负责。(四)集体讨论决定的违法违纪事项,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该组织或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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