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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点管理办法1 .目的为明确、规范公司年度盘点的盘点方法及盘点数据的处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年度盘点。3 .职责3. IPMC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安排。4. 2各仓库负责人负责组织仓管员实施盘点并作成盘点报表。5.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各自区域范围内物料实施盘点。6. 4生产经理负责审核盘点数据核准表。7. 作业步骤7.1 盘点的准备:7.1.1 年度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由生产经理视实际生产情况确定盘点日期,并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确定盘点区域及具体盘点计划。C负责于实施盘点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发出“盘点通知”通知各相关部门及供货商、客户,盘点期间货仓停止收、发货。7.1.3
2、 各生产部门在盘点前尽量将所有生产余料及经品管检查合格的成品入仓,并对不能退仓的部品进行整理、标示。4.1.4各货仓在盘点前,需将所有在库货物整理好、并将物料管制卡及账簿记录完毕,准备好“盘点票”(用于标示已盘点货物)及盘点表(用于记录盘点数据).4.1.5财务部安排盘点复查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4.2盘点的实施:4.2.1实施盘点的人员每点完一种货物后,需清楚填写“盘点票”并粘贴于盘点货物上,同时记录盘点表。4.2.2复查员抽查盘点结果,抽查比例为5%复查员复查盘点数据后需在“盘点票”上签名。对于复查数据有误的,盘点人员需重新进行清点、重新粘贴“盘点票”。4.2.3当复查员复查发现错误较多时,可要求盘点人员重新盘点。4.3盘点结果的处理:4.3.1盘点结束后除货仓外的各盘点区域整理盘点表交PMC:各货仓整理盘点表,并将盘点结果与物料管制卡(如有)及账簿进行核对,分析数据差异原因。4.3.2各仓将有差异的数据另作成盘点数据核准表,连同整理后的盘点表交PMC主管确认、生产经理审核。4.3.3盘点数据核准表经确认、审核后,各仓依核准表及盘点表中的“盘点数”一栏记录账簿及物料管制卡,此后出、入仓数据的记录以盘点数据为准。5.质量记录5.1盘点表O保管部门:PMa保存期限:1年。5.2盘点数据核准表。保管部门:PMC,保存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