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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精神精神,推动我矿积极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十六字工作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重大瓦斯、煤尘事故,遵循“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律,抓重点、抓关键,深入开展综合防尘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结合矿实际,制定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责任落实 1、坚持粉尘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要严格落实粉尘治理责任制,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进一步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水源可靠,水质、水压达到规定要求。 3、井
2、下巷道冲尘都必须悬挂冲尘牌板,采掘区队班组长是冲尘员,安监员是冲尘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建立冲尘签字制度,冲尘按规定冲尘后,必须记录好现场冲尘情况,安监员、冲尘员、区队领导签字后存档。 4、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必须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管理。 5、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粉尘治理情况,并检查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限期整改。 6、各类防尘设施防尘队按标准安装好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由其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交接单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留存档 二、粉尘测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
3、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5、严格按照各生产工序全面测定,严禁漏测。 6、在测尘过程中要做到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并填入测尘牌板。 三、粉尘清除 1、主要进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巷道每月冲刷一次巷道。 2、采区回风巷、运输巷每半月冲刷一次巷道。 3、采煤工作面两巷每天冲刷一次巷道积尘。 4、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至开门点前后左右10米以外的巷道每天冲刷一遍,距迎头30米内的巷帮放炮前后冲刷一遍。四、粉尘治理: 1、炮掘炮采工作面坚持湿式钻眼、冲洗巷帮煤壁、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 2、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区运输巷、回风大巷、运输大巷坚持安设使用风流净化水幕。 3、加强新技术开发与新装备应用,在放炮地点推广应用放炮远程自动化喷雾。 4、每周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安全副总牵头组织全矿井各采掘头面专业综合防尘检查,查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煤尘积聚就是事故的原则,严肃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