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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表泉鲤环站验201647号供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使用项目名称:“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委托单位: 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鲤 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二一六年十月2“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表承 担 单 位: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站 长:林奕艺项 目 负 责 人:刘伟程报 告 编 写 人:刘伟程审 核:审 定:现场监测负责人:刘伟程参 加 人 员:林奕艺 杨少伟 黄永兴 刘伟程李爱萍 陈巧巧 林穆泽鲤 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电 话:0595-22980685传 真:22980
2、685邮 编:362000地 址:鲤城区九一路106号八楼效力声明:有关检测检验数据未经本检测机构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信息。2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技改 迁建 扩建 (划)主要建设项目房地产设计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543.39m2,总建筑面积249684.87m2,包括住宅楼、商业(购物中心)及地下室等基础配套设施实际规模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面积34501.40m2,计容面积79138.59m2,不计容面积59616.58m2,建设内容包括一幢
3、四层商业建筑及二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环评时间2011年11月开工日期2013年12月投入试营业时间2017年5月现场监测日期2016年10月18日环评报告书审批部门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华侨大学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81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94万元比例0.49%实际总投资4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20万元比例0.52%验收监测依据1.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2.2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3. 闽环保2002监2
4、号福建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1.22)4. 环发199915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1999.7.1)5. “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委托书(2016.8.25)(见附件一)6.“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2011年11月)(见附件二)7. 关于批复“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泉鲤环监函2011书8号),2011年11月18日(见附件三)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标号、级别根据泉鲤环监函2011书8号审批意见(摘录)及现行相关标准,本
5、次预验收监测标准为:噪声:对水泵、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应优化项目平面布局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其中临近笋江路、林荫大道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验收监测参照执行标准项目备用发电机场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二工程概况:“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
6、项目由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项目用地面积34501.40m2,计容面积79138.59m2,不计容面积59616.58m2,包括一幢四层商业建筑及二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于2011年7月13日取得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文号:泉国用(2011)第100084号(见附件四);并于2015年5月21日取得泉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502201530019号(见附件五);并于2016年3月23日取得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FJSGX
7、K-0595-LC-2016-00005(见附件六)。该项目自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基础工程已建设完成,2017年5月起将投入试营业。工程总投资约42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约2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委托华侨大学编制完成“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1月18日以泉鲤环监函2011书8号做出审批意见。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
8、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委托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对”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我站于2016年10月18日组织对”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本次验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34501.40m2,计容面积79138.59m2,不计容面积59616.58m2,包括一幢四层商业建筑及二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照片1: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照片2:项目绿化污水排放口 照片3:项目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 照片4:项
9、目雨水排放口照片5:项目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出风口照片6:项目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出风口项目油烟专用通道出口照片7:项目油烟专用通道出口照片8:项目供水水泵照片9:项目消防水泵照片10:项目备用发电机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出口照片11: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出口照片12:项目垃圾分类间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1)噪声:目前该项目尚未运营,该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商业场所的营业噪声和商场配套设备噪声。项目供水水泵、消防水泵及备用发电机均设置于地下室独立房间内。(2)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包括超市、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超市食品加工区、餐饮业
10、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项目已在地下室设置垃圾分类间。(3)生活废水及雨水: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商铺及超市产生的废水。该项目已在地下室二层预留多个隔油沉淀池位置,由于该项目的招商及业态分布未明确,待该项目的招商及业态分布明确后进行二次装修,隔油沉淀池方进行施工(见附件七)。该项目的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式。项目商铺及超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由于监测时该项目尚未运营,故本次暂未对生活废水进行验收监测。
11、污水及雨水排放流程如下:超市及商铺含油污水隔油沉淀池项目污水管网三化池市政污水管网仙石污水处理厂超市及商铺生活污水雨水小区雨水管网小区雨水排放口市政雨水管网(4)废气:目前该项目尚未运营,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商场餐饮业油烟废气、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废气。该项目已设置油烟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通风系统出口设置于商场楼顶;该项目配套的备用发电机设置于地下室独立房间内,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于商场楼顶排放。18备注:噪声监测点位。备用发电机位置。粗线条为本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1号楼1、5 2、6 3、7 大观路4、8林荫大道3号楼2号楼笋 江 路北 图一 项目平面
12、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表四:废水监测结果监测日期设施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执行标准(mg/L)备注1234平均值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氨氮(mg/L)生化需氧量(mg/L)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氨氮(mg/L)生化需氧量(mg/L)备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暂未运营,未能达到有关规定的工况要求,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暂未对废水进行验收监测。表五: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结果测点编号主要声源2016年10月18日昼间(9:50-10:31)测量值Leq dB(A)背景值Leq dB(A)排放值Leq dB(A)
13、标准限值Leq dB(A)达标情况1备用发电机56.4/60达标2生活54.6/60达标3交通67.6/70达标4交通68.6/70达标测点编号主要声源2016年10月18日夜间(22:30-23:13)测量值Leq dB(A)背景值Leq dB(A)排放值Leq dB(A)标准限值Leq dB(A)达标情况5备用发电机51.247.54950达标6生活46.9/50达标7交通54.0/55达标8交通54.9/55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其中临近笋江路、林荫大道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
14、标准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场界噪声参照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具体点位分布图见图一。监测工况根据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见附件八):2016年10月18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尚未投入使用。表六:环保检查结果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目前该项目尚未运营,待运营时固体废物包括超市、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超市食品加工区、餐饮业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项目已在地下室设置垃圾分类间。绿化、
15、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投入约60万元用于小区绿化建设,绿化场地主要为购物中心公用地段的植被。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项目投入营业后由泉州市汇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表七: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基础工程已建设完成,2017年5月将投入试营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泉州市鲤城区环保局泉鲤环监函2011书8号关于批复“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中的有关要求,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委托本站对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16、设施预验收监测,本站于2016年10月18日组织实施”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预验收监测,本次验收监测的结论如下:1、“新天城市广场” 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面积34501.40m2,计容面积79138.59m2,不计容面积59616.58m2,建设内容包括一幢四层商业建筑及二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该项目自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基础工程已建设完成,2017年5月将投入试营业。工程总投资约42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约220万元。2、目前该项目尚未运营,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商铺及超市产生的废水。该项目已在地下室二层预留多
17、个隔油沉淀池位置,由于该项目的招商及业态分布未明确,待招商及业态分布明确后进行二次装修,隔油沉淀池方进行施工。该项目的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式。项目商铺及超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3、该项目位于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区域噪声共布设3个测点,区域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等效声级(Leq)在54.6dB(A)68.6dB(A),夜间等效声级(Leq)在46.9dB(A)54.9dB(A),区域环境噪声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
18、dB,其中临近笋江路、林荫大道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区域环境噪声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场界噪声经监测,昼间场界噪声测量值为56.4dB(A),夜间场界噪声排放值为49dB(A),未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4、该项目已设置油烟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出风口设置于商场楼顶,位置高于人群呼吸带;该项目配套的备用发电机设置于地下室独立房间内,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于商场楼顶排放。5、该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包括超市
19、、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超市食品加工区、餐饮业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项目在地下室设置垃圾分类间。验收监测建议:1、项目营业时必须完成隔油沉淀池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入驻该项目的超市及餐饮业的含油废水必需经隔油设施预处理后再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超市及餐饮业炊厨废物应分类收集,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严禁随意倾倒。2、购物中心屋顶的中央空调冷却塔应设置在北侧,远离住宅楼。超市及餐饮业经营场所所安装的空调器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经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超市及餐饮业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排气筒的高度和
20、位置应符合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且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3、项目营业时须完成公厕建设并投入使用,并加强公厕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臭、防蛆、防蝇、防鼠等措施,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4、项目整体入驻率达到75%时,应及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鲤城区环境监测站 填表人(签字):刘伟程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新天城市广场”一区项目商业(购物中心)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建设单位新宇(泉州)置业有限公司邮编362000联系电话13905922522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
21、目开工日期2013年12月投入试营业日期2017年5月设计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543.39m2,总建筑面积249684.87m2,包括住宅楼、商业(购物中心)及地下室等基础配套设施实际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4501.40m2,计容面积79138.59m2,不计容面积59616.58m2,建设内容包括一幢四层商业建筑及二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投资总概算(万元)81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394所占比例%0.49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实际总投资(万元)420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220所占比例%0.52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评审批部门泉州市鲤城区环保局批准文号泉鲤环监函2011书8号批准时间20
22、11年11月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华侨大学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环保验收审批部门鲤城区环保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废水治理(万元)50废气治理(万元)40噪声治理(万元)30固废治理(万元)10绿化及生态(万元)60其它(万元)3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年平均工作时/ h/a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 水/化学需氧量/氨 氮/石油类/废 气/二氧化硫/烟 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