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医学部志愿服务规范条例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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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医学部志愿服务规范条例(修订版)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为医学部审核认定学生参与校内外青年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时间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与学部相关条例,结合医学部实际,在此前试行版的基础上修订本条例。本条例由认定办法、管理办法两部分组成。一、认定办法(一)认定标准1、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及其他方式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性活动。2、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组织,是指校内学生组织、社团、班级或校外正规公益组织等依法成立的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

2、会组织。3、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时间包括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前期培训(单次培训不超过两小时)和准备阶段的时间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活动时间包括实际活动时间与活动单程车程时间的一半(车程少于一小时不计入志愿服务时间,一小时车程计半小时志愿服务时间,一个半小时车程计半小时志愿服务时间,以此类推)。4、医学部学生参与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单日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认定时数上限为8小时。5、医学部学生在校外非公益类组织或机构参加的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认定时数学年总计上限为8小时。6、医学部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参与规范的公益类机构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认定时数上限为30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

3、附加相关材料交由认定小组认定)。(二)认定分类本办法依据开展志愿服务的组织进行如下分类:1、医学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医学部医学类高年级团总支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2、医学部分党校、团校、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社联(包括下属各社团)、苏州大学医学生国际交流联合会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3、医学部各班级、各团支部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4、医学部以外其他学院(部)组织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5、校外正规公益组织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6、校内志愿服务组织在寒暑假期间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7、无偿献血;8、其他可认定为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认定

4、流程志愿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医学部学工办、团委领导和监督,医学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医学部医学类高年级团总支管理人员分别成立认定小组,根据上述不同组织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志愿服务时间认定,认定具体程序分类如下:1、医学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医学部医学类高年级团总支开展的各项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直接由医学部学工办、团委老师审核、监督;2、医学部分党校、团校、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社联(包括下属各社团)、苏州大学医学生国际交流联合会、医学部各班级、各团支部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需按以下流程办理:(1)常规活动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非常规活动提前五日在认定小组值班期间将医学部团队志愿服务申

5、请表(附件1)及活动策划的纸质稿与电子稿交由认定小组审核(注:寒、暑假期间志愿服务活动须在期末考试周前两周内上交该表;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由医学部学生社联统一收取);(2)认定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汇总至医学部团队志愿服务申请结果汇总表(附件2);(3)认定小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认定结果,并通过公众平台进行公布(注:通过认定的活动将记录参加同学的志愿服务时间,未通过认定的活动可由申请方自行决定是否开展,但不记录志愿服务时间);(4)认定小组将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期间不定期进行监督、考核,医学部社联将对部分医学部社团所申请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期间进行监督、考核;(5)活动结束后一周

6、内(节假日顺延),发起团队填写医学部团队志愿服务时间统筹表(附件3)(注:参加团队活动的个人不须再单独上交任何材料;寒暑假期间志愿服务活动,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填写该表并上交),医学部志愿时间统筹总表苏医青服将定期于次月15日左右公布于苏医青服公邮。3、学生个人参加医学部以外组织、社团、班级开展的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需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节假日顺延)在认定小组值班期间将医学部团队志愿服务申请表(附件1)及活动策划的纸质稿与电子稿交由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并需附活动照片(电子版)和相应组织盖章的证明或证书(纸质版复印件)(注:寒暑假期间学生个人参加的校外其他志愿服务,需在开学后一周内上

7、交上述材料);4、参加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需在认定小组值班期间将献血证相关页面的复印件(写有姓名及献血内容的两页,复印件上须标注学号)交由认定小组备案、登记。二、管理办法医学部学工办、团委负责志愿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根据认定流程的具体安排以及医学部学生校区分布情况散的特点,独墅湖校区认定小组成员由医学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非独墅湖校区认定小组成员由医学部高年级后期团总支工作人员担任,认定小组的具体工作如下:1、审核各团队、个人上交的志愿服务申请表、志愿服务申请结果汇总表、志愿服务时间统筹表等表格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网上公示;2、对已通过认定的活动派出工作

8、人员进行监督、考核;3、将已通过认定的活动参与人员志愿服务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登记数据库,并负责该数据库的维护;4、设立统一的值班时间、联系人员及网络平台(具体时间、人员每学期另行公布)。所有医学部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均将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登记数据库,该数据库可用于贫困生爱心卡时间证明的查询、优秀志愿者个人评选的依据、奖学金评定志愿服务时间证明等。学生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合法的原则参加志愿活动,认定小组将不定期进行考核、监督,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则将个人和相应团队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该学期个人的志愿服务时间认定和团队志愿服务时间认定资格。若有发现弄虚作假者,认定小组将核实举报情况后,酌情给予相应处理。三、本条例由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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