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技师学院食品营养分析室、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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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曰孙商业技师学院食品营养分析室、一体化实训室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3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1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5第六章商务条款33第七章附件3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食品营养分析室、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O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33095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食品营养分析室、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3066530最高限价(元):358000,270853

2、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食品营养分析室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35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酸度计、水浴锅、鼓风干燥箱等设备采购与实训室修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一体化实训室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270853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组合一体炉具、酒店式岛型UV一体式烟罩、工作台连掩门柜(带锁)等设备采购与实训室修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

3、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

4、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

5、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口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

6、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

7、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它事项:4.1、供应商结构及落实政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8、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4.2.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vv),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9、,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4.3.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05月31日14: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

10、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4.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5.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4.6.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

11、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O。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ttknowledgesCWlEtGwBFdillxlNd6T3m7GyLXWO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商业技师学院。2、“代理机构”系指

12、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承担的本项目采购设备、备品备件供货等。5、“服务”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伴随的服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其他说明(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

13、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三)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四)联

14、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转包与分包L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六)特别说明L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五、投标报价5.1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零件费用、运输、保险、装卸、调试、实训室修缮等,以及产品保护、现场清理、验收、技术资料、质保期维保费、中标服务费、

15、税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装修修缮部分为暂估价,报价不允许超出,合同签订时单独分项,最终竣工验收后,由校方指定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按照最终审定价结算。5.2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5.3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5.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5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涨价风险及生产、运输成本。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口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

16、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本章第八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

17、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k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

18、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A4、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A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A6、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技术条款

19、响应表;B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l、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九、投标文

20、件的签署盖章1、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

21、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用封袋密封后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ZJZe-233095;(3)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食品营养分析室、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

22、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修改后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

23、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

24、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

25、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

26、、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隙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十三、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程序1、资

27、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报价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

28、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29、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

30、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十四、项目终止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十五、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

31、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十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3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七、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八、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

33、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

34、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

35、,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九、最高限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标项一358250元、标项二2708650元,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1、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参照

36、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下浮2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开户银行:二十一、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地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无()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投标价错误的,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修正、调整相关价格,合同总价有变化的签订补充协议后作相

37、应调整。二十二、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L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38、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39、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L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

40、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41、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7、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IOO分。供应商的综合得

42、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L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1.4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43、工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L5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 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44、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 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 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

46、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 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 2.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4. 2.6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5. 2.7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 3确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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