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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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知识,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化学品绝大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和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群死群伤事故,无一不在全社会或局部地区产生强烈影响,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又是社会稳定的需要。,2.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概况2.1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归纳起来就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和严格执法。,2.2 企业严格自我约束2.3 国际组织积极参与所有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是国际劳工组织170公约(1990),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我国是国

2、际劳工组织成员国,已与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批准该公约,表明正式的承诺,承认并执行该公约。3.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3.1 化工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02年3月15日颁布实施,它有如下明显特点:1.)条例管理的范围是全部危险化学品(包括进口),2.)条例管理的是危险化学品从生到死的全部六个环节即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废弃;3.)条例管理的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从建立、生产、储存、经营到停业停产的全过程;4.)条例由安全、公安、卫生、环保、交通、铁路、民航、质检、工商、邮电共十个政府部门执法,各部门职责明确;5.

3、)强化执法力度,用政府审批、定点、发证、监督检查以及行政、经济、刑事追究等措施加强管理;,6.)条例纳入了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理念和先进管理方法,提出了很多新要求,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必须登记、生产和储存装置必须安全评价、企业和地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新改扩建装置必须审批、包装物必须有专业定点厂生产、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和运输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等。3.2.1条例的宗旨条例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开宗明义地说明了条例的宗旨,即目的。,3.2.2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讲的是

4、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2.3条例规定了10个执法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条例第5条对执法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划分。(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公安部门(3)质检部门(4)环保部门(5)铁道部门(6)民航部门(7)交通部门(8)卫生行政部门(9)工商行政部门(10)邮政

5、部门,3.2.4条例确立的13项管理制度包括(1)1项公告制度(2)2项备案制度(3)9项审查、审批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1)公告制度(2)备案制度条例规定了两项备案制度。,1.在役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制度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上报给地市级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一般是地市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

6、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也要报地市级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见条例第五十条)。,3.审查审批制度条例共规定了9项审查、审批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制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定点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相关法律责任规定相当明确,既规定了生产单位的法律责任,也规定了执法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分别在自

7、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既规定了生产单位的违规罚则,也规定了执法者的违规罚则,体现了法律法规平等、公正的原则。条例规定了三种违规处罚,即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追究。,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1.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概念(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2)危险化学品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如氯气有毒、有刺激性,硝酸有强烈腐蚀性,均属危险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2.1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性分类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危

8、险化学品分为8类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标志及各类化学品的特性。爆炸品(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五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按其爆炸性的大小,爆炸品分五项:(2)爆炸品具有以下特性(1)爆炸性强(2)敏感度高2.1.2.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六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特性如下:(1)可压缩性一定量的

9、气体在温度不变时,所加的压力越大其体积就会变得越小,若继续加压会压缩成液态。(2)膨胀性,(3)易燃可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极易发生燃烧爆炸。(4)除具有易燃性、毒性外,还有刺激性、致敏性、腐蚀性、窒息性等。2.1.2.3 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本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低闪点液体 闪点-18;中闪点液体-18 闪点23;高闪点液体 23 闪点61;易燃液体具有以下特性:(1)易挥发性;(2)易流动扩散性;(3)受热膨胀性;(4)带电性

10、;(5)毒害性。,2.1.2.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指自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易燃固体主要特性如下:(1)易燃性(2)可分散性与氧化性(3)热分解性(4)对撞击、摩擦的敏感性(5)毒害性自燃物品主要特性如下:()极易氧化()易分解遇湿易燃物品主要特性如下:()遇水或酸反应性强()腐蚀性或毒性强,2.1.2.5 氧

11、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氧化剂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1)氧化剂中的有机过氧化物均含有过氧基(00),其余的氧化剂则分别含有高价态的氯、溴、氮、硫、锰、铬等元素。,(2)氧化剂遇高温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3)许多氧化剂如氯酸盐类、硝酸盐类、有机过氧化物等对摩擦、撞击、震动极为敏感。(4)大多数氧化剂,特别是碱性氧化剂,遇酸反应剧烈,甚至发生爆炸。(5)有些氧化剂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

12、如过氧化钠(钾)等,遇水分解放出氧气和热量,有助燃作用,使可燃物燃烧,甚至爆炸。(6)有些氧化剂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腐蚀性。(7)有些氧化剂与其他氧化剂接触后能发生复分解反应,放出大量热而引起燃烧爆炸。,2.1.2.6 有毒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计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有毒品的主要特性如下:(1)溶解性很多有毒品水溶性或脂溶性较强。有毒品在水中溶解度越大,毒性越大。(2)挥发性大多数有机有毒品挥发性较强,易引起蒸气的吸入中毒。,(3)分散性固体毒物颗粒越小,分散性越高,特别是一些悬浮

13、于空气中的毒物颗粒,更易吸入肺泡而中毒。2.1.2.7 放射性物品2.1.2.8 腐蚀品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腐蚀品有以下特性:(1)强烈的腐蚀性(2)氧化性腐蚀性物质如浓硫酸、硝酸、氯磺酸、漂白粉等都是氧化性很强的物质,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容易引起燃烧。,(3)稀释放热性多种腐蚀品遇水会放出大量的热,易燃液体四处飞溅造成人体灼伤。,3.化学品的主要危

14、害及危害控制的一般原则,化学品危害主要包括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爆炸危害是指化学品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害程度。健康危害是指接触后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大小。环境危害是指化学品对环境影响的危害程度。,3.1 化学品的燃爆危害 在火源的作用下,可燃气体、可燃蒸气 或粉尘在空气中,恰足以使火焰蔓延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爆炸下限,恰足以使火焰蔓延的最高浓度称为该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爆炸上限,上限和下限统称为爆炸极限或燃烧极限,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浓度称为爆炸范围。爆炸范围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可燃粉尘则用mg/m3表示。爆炸极限的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

15、越大。,3.1.2 液体的燃烧危害性 在一定温度下,易(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能维持液体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着火点(燃点)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3.1.3 固体的燃烧危险性,可燃固体因内部所发生的化学、物理或生物化学过程而放出热量,这些热量在适当条件下会逐渐积累,使可燃物温度上升,达到自燃点而燃烧这种现象称为自热自燃。引起自热自燃是有一定条件的:(1)必须是比较容易产生反应热的物质;(2)此类物质要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 或是呈多孔隙状的;(3)热量产生的速度必须大于向环

16、境散发的温度。,可燃物质在外界热源作用下,温度逐渐升高,当达到自燃点时,即可着火燃烧,称为受热自燃。物质发生受热自燃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外界热源;二是有热量积蓄的条件。3.1.4 火灾与爆炸的破坏作用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势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损失大约与时间的平方成比例,如火灾时间延长一倍,损失可能增加四倍。爆炸则是猝不及防。可能仅在一秒内爆炸过程已经结束,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等巨大损失也将在瞬间发生。,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他与爆炸物的数量和性质、爆炸时的条件以及爆炸位置等因素有关。主要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7、1)直接的破坏作用(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由其波阵面上的超压引起的,在爆炸中心附近,空气冲击波阵面上的超压可达几个甚至十几个大气压。,(3)造成火灾当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瓶爆炸后最易发生。(4)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在实际生产中,许多物质不仅是可燃的,而且是有毒的,发生爆炸事故时,会使大量有害物质外泄,造成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3.2 化学品健康危害由于化学品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腐蚀性、麻醉性、窒息性等特性,导致人员中毒的事故每年都发生多起。,3.2.1 毒物对人体的危害(1)刺激(1

18、)皮肤当某些化学品和皮肤接触时,化学品可使皮肤保护层脱落,而引起皮肤干燥、粗糙、疼痛,这种情况称作皮炎,许多化学品能引起皮炎。(2)眼睛化学品和眼部接触导致的伤害轻至轻微的、暂时性的不适,重至永久性的伤残,伤害严重程度取决于中毒的剂量,采取急救措施的快慢。(3)呼吸系统,雾状、气态、蒸汽化学刺激物和上呼吸系统(鼻和咽喉)接触时,会导致火辣辣的感觉,这一般是由可溶物引起的,如氨水,甲醛、二氧化硫、酸、碱;它们易被鼻咽部湿润的表面所吸收。一些刺激物对气管的刺激可引起气管炎,甚至严重损害气管和肺组织,如氯气。(2)过敏(1)皮肤皮肤过敏是指接触后在接触部位或其他部位产生的皮炎(皮疹或水疱)(2)呼吸

19、系统,呼吸系统对化学物质的过敏引起职业性哮喘,这种症状的反应常包括咳嗽,特别是夜间,以及呼吸困难,如气喘和呼吸急促,引起这种反应的化学品有甲苯、聚氨酯、福尔马林。(3)缺氧(窒息)窒息涉及到对身体组织氧化作用的干扰。这种症状分为三种:单纯窒息、血液窒息和细胞内窒息。单纯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周围大气中氧气被惰性气体所代替,如氮气。血液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化学物质直接影响机体传送氧的能力,典型的血液窒息性物质就是一氧化碳。,细胞内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化学物质直接影响机体和氧结合的能力,如硫化氢。(4)昏迷和麻醉接触高浓度的某些化学品,如乙醇、丙酮、乙炔、乙醚会导致中枢神经抑制。这些化学品有类似醉酒

20、的作用,一次大量接触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但也会导致一些人沉醉于这种麻醉品。(5)全身中毒全身中毒是指化学物质引起的一个或多个系统产生有害影响并扩展到全身的现象,这种作用不局限于身体的某一点或某一区域。,(6)致癌长期接触一定的化学物质可能引起人体细胞的无节制生长,形成癌性肿瘤。(7)致畸接触化学物质可能对未出生的胎儿造成危害,干扰胎儿的正常发育。(8)致突变 某些化学品对人工遗传基因的影响可能导致后代发生异常,试验结果表明80%85%的致癌化学物质对后代有影响。,(9)尘肺 尘肺是由于在肺的换气区域发生了微小尘粒的沉积以及肺组织对这些沉积物的反应。3.3 化学物品的环境危害3.3.1 化学品进

21、入环境的途径化学品进入环境的途径主要有四种;(1)事故排放(2)生产废物排放(3)人为施用直接进入环境(4)人类活动中废弃物的排放,3.3.2有害化学品的污染危害(1)对大气层的危害(1)破坏臭氧层(2)导致温室效应(3)引起酸雨(4)形成光化学烟雾(2)对土壤的危害(3)对水体的污染(1)植物营养物污染的危害(2)重金属、农药、挥发酚类、氧化物、砷化合物等污染物可在水中生物体内富集,造成其损害、死亡,破坏生态环境。,(3)石油类污染可导致鱼类、水生生物死亡,还可引起水上火灾。(4)对人体的危害(1)急性危害 在短时间内(或者是一次性的),有害物大量进入人体引起的中毒为急性中毒。(2)慢性危害

22、 小量的有害物质经长时期的侵入人体引起的中毒。(3)远期危害 化学物质往往会通过遗传影响子孙后代,引起胎儿致畸,致突变等。3.3.3 化学品的环境污染控制(1)健全立法,加强执法力度;(2)加强对重点有害化学品的环境管理;,(3)维护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排放;(4)强化危险废物管理;(5)加强教育,提高公众意识。3.4 化学品危害控制的一般原则化学品的环境污染控制化学品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3.4.1 控制操作控制操作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和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1)替代(2)变更工艺(3)隔离(4)通风

23、(5)个体防护(6)卫生3.4.1 管理控制管理控制是指通过管理手段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建立起来管理程序和措施,是预防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4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包装要求,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知识4.1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与使用4.1.1 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甲、乙、丙、丁、戊。,4.1.1 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

24、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4.1.1 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4.1.1 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至60的液体。2.爆炸下限 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 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 的液体雾滴。,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

25、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 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他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4.1.1 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是指产品在离开生产领域而尚未进入消费领域之前,在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停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根据物质的理化性状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整装储存和散装储存两类。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散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从仓

26、库建筑防火要求及养护技术要求,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归为三类:易燃易爆型商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物品)、毒害型商品和腐蚀型商品。储存物品(易燃易爆型商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在储存中归类为易燃易爆型商品的危害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其火灾危险性特征分别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戊类。4.1.2.2 储存毒害型商品的分类按化学组成和急性毒性大小,毒害品分为一级无机毒害品、一级有机毒害品、二级无机毒害品和二级有机毒害品。,4.1.2.3 储存腐蚀型商品的分类按化学组成

27、和腐蚀性强度,腐蚀品分为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一级有机酸性腐蚀品、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一级有机碱性腐蚀品、二级无机酸性腐蚀品、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二级碱性腐蚀品、二级其他腐蚀品。,4.1.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审批制度,4.1.3.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划分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条例第十条规定:除运输工具,

28、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蓄、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4.1.3.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审批条件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

29、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本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生产工艺系统和设备或储存方式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2)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周边的防护距离是为了减轻事故的损失而设置的,因此,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周边保留防护距离。(3)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

30、和技术人员、健全的规章制度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储存的关键。(二)对储存而言,主要要求如下:(1)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1)建筑物,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要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2)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储存地点及

31、建筑结构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还要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储存场所的电气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够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避雷设备要实现有效覆盖)(4)储存场所通风或湿度调节(5)禁配要求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禁忌物料混合储存。,(6)储存方式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三种储存方式。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物或

32、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开的储存方式。分离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7)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8)报警装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1)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划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平方米);中型仓库(库

33、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平方米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平方米)。(2)大中型仓库应选址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3)大中型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4)大中型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高2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物的建筑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3)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储存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

34、业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仓库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4.1.3.3 申请和审批程序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

35、能指标;(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4)安全评价报告;(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6)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文件。,4.1.3.4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许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

36、,必须遵守企业管理规章制度。(3)使用单位的职责4.1.3.5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4.1.4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4.1.4.1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与使用,(1)条例等法规的基本要求(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必须经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3)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

37、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6)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7)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8)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

38、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9)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11)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性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12)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1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14)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标签

39、。(1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2)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3)危险化学品的养护(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2)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3)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5)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条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6)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装卸人员应穿

40、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7)各类危险化学品分类、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8)不得用同一辆车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9)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5)消防措施(1)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2)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3)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若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4)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6)人员培训4.1.4.2 储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对易燃易爆品的储存提出了

41、详细的要求。(1)建筑条件(2)库房条件(1)储存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2)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3)安全条件(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4)环境卫生条件(5)温湿度条件4.1.4.3 储存毒害品的要求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对毒害品的储存提出了详细的要求。(1)库房条件(1)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库房耐火登等级不低于二级。(2)安全条件(1)仓库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2)商品避

42、免阳光直射、暴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3)不同种类毒害品要单独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4)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安装防盗报警装置。,(3)环境卫生条件(4)温湿度条件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 以下,相对湿度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4.1.4.3 储存腐蚀性物品的要求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对腐蚀品的储存提出了详细的要求。,(1)库房条件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2)货棚、露

43、天货场条件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干燥。(3)安全条件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暴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序、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4)环境卫生条件(5)温湿度条件4.2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必须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4.2.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4.2.1.1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了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程序;申请:经营剧毒化

44、学品和其他危险品的,应当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依照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4.2.1.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1)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2)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正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

45、化学品;(3)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4.2.1.3 经营条件条例第二十八条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

46、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J16的要求。3)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4)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距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米以上距离。,6)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重量不得超过1吨;7)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

47、有专柜存放。8)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千克,总质量不能超过2吨。9)零售店面备货库房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或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一般要有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剧毒物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经营人

48、员岗位责任制;商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等。(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4.2.2 剧毒品的经营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要申领经营许可证,经营剧毒品要设专人。经营剧毒品企业的人员,除要达到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的条件外,还应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4.2.2.1 剧毒化学品的销售规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剧毒品的发运要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证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

49、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 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员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需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4.2.2.2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了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

50、证,凭购买凭证购买;,(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平准购证购买。(3)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4.2.3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1)信息传递(2)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了解商品技术性能进行营销策划及安排销售(3)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提供的物品的危险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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