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血液保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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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血液保障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各种原因导致的采供血危机,指导和规范血液应急保障工作,迅速、有序、有效、高质量地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用血量激增,及气候、季节等原因造成采血减少而导致的临床供血紧张状态。(四)工作原则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血液应急保

2、障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紧急状态相结合,做好应对血液供应紧缺的各项准备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的血液应急保障体制。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献血应急队伍建设,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应急供血机制。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用血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五)应急保障事件分级。我区临床用血供应由XX市中心血站承担,执行全市应急保障事件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市中心血站血液库存量、临床用血

3、量以及突发事件重大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特别重大(I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由国务院、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重大(II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因发生地震、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1周内无法恢复;因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全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7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因气候、季节或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全市献血人群急剧减少,采血量连续10天低于发血需求量。较大(In级)血液应

4、急保障事件:因发生地震、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5天内无法恢复;因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我区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因气候、季节或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全市献血人群急剧减少,采血量连续7天低于发血需求量。一般(IV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因发生地震、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3天内无法恢复;因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全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

5、3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因气候、季节或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全市献血人群急剧减少,采血量连续5天低于发血需求量。低库存是指市中心血站血液库存仅能维持全市3天及以下临床用血量。二、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成立区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负责对重大应急保障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血液应急保障的重大决策;依法统筹协调全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管理、组织调度、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及考核工作。区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大常委会会会教科文卫工

6、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XX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血液工作,调度无偿献血应急队伍采集血液,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临床急救用血调配和支援,保障突发事件和采供血淡季期的医疗急救用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临床急救用血调配和各项血液应急保障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负责发布血液保障应急处置信息。区人大常委会会会会会会会会会会教科文卫工委

7、:监督检查我区血液应急保障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做好血液应急状态下的相关协调工作。区教育局:将献血法律、法规及血液生理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支持血液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研究。XX市公安局信都分局:为紧急状态下采血、供血的专用车辆提供通行保障。依法协助做好应急采血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犯罪行为。区司法局:指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有关应急无偿献血方面的法治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血液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8、局:对在血液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相关单位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为建立应急献血屋(点)提供便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为献血车辆和献血屋(点)开展采血活动提供支持。区交通运输局:确保紧急状态下采血、供血、应急献血队伍、物资运送等专用车辆的便利通行,并做好道路疏通服务工作。区委宣传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献血法律、血液常识和血液应急保障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根据部署做好应急献血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动员、组织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

9、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适龄健康妇女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和应急无偿献血活动。区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动员、组织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志愿者参加应急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活动。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职责范围内配合血液应急保障工作开展。(二)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区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全区血液应急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血液应急评估、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的请示;负责组织协调血液的采集和供应管理、督导检查和评估预案执行情况,组织有关血液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三)专家咨询组及职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区血液

10、应急保障咨询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监测、报告等综合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提出预警、分级、启动预案、终止响应等意见,为应急供血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保障和现场指导工作。三、血液应急分级响应接到上级血液预警信息报告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一)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I级)的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后,区应急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二)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II级)的应急响应。区政府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建议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启动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宣布全区临床供血和用血进入紧急状态。

11、1 .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紧急无偿献血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加入到献血队伍;2 .号召全区公民积极献血;3 .区内医疗机构严格控制临床用血,限制非危急重症患者用血;4 .当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时,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启动临时血液处置单位,承担我区临床用血处置任务;5 .当应急献血队伍急剧减少导致血源严重匮乏时,为满足医疗用血需求,动员并安排有关单位应急献血。(三)较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III级)的应急响应。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度应急献血队伍,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血液应急保障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 .用血医疗机构暂停择期手术,以保证市中心血站库存血液仅供急症使用;2 .区血液应急保障指

12、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区卫生健康局适时启动各乡镇(街道)或部分乡镇(街道)的应急献血队伍开展献血活动;(四)一般血液应急保障事件(W级)的应急响应。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度应急献血队伍,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血液应急保障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 .用血医疗机构对择期手术患者积极开展自身储血、血液回收,限制择期手术和非手术患者用血,并动员用血患者亲属及单位职工互助献血;2 .利用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3 .申请市中心血站延长服务时间,建立互助献血绿色通道;4 .当自发献血人群急剧减少时,由区政府启动应急献血队伍献血;当应急献血队伍尚不能满足需求时,根据不同的突发

13、事件背景,由区政府组织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医务人员带头献血,机关干部、党员、团员应带头献血;必要时可向当地有关单位下达应急献血任务指标。四、应急保障措施(一)应急献血队伍组建。区政府是应急献血志愿者招募的责任主体,组织政府各组成部门、群团承担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献血志愿者招募和宣传任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全区至少建立2个应急献血梯队,每个梯队不少于5日临床供血需求人数(团体献血人员不少于75%),应急队伍人员血型比例根据当地常规血型比例组建,并组织梯队人员填写应急献血志愿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急队伍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应急献血团体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14、及应急献血志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血型等有关信息,每年确认1次,报区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二)应急采血点设置。除常规采血屋、采血点外,根据采血需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预设至少1个采血点,根据需要随时启动。(三)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采供血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及时供应所需物资。(四)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所需必要工作资金,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五)应急宣传保障。宣传部门在接到血液预警信息报告后,要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和报道,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六)宣传、培训和演练。1 .宣传培训。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

15、网络等,广泛宣传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 .预案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献血演练。(七)社会支持。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八)监督检查。血液应急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血液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保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附则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本预案实施期间如因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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